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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教斑竹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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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教斑竹01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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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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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请教斑竹01 (183 reads)      时间: 2003-12-14 周日, 下午8:06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教斑竹01





芦笛





昨蒙您以太上皇之身跑到实行自治的“驴鸣镇”去删了拙贴,并赐旨告知,删除原因是因为我犯了“垃圾内奸”、“垃圾网站”的忌讳。闻知天意,微臣不胜受恩感激!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可惜微臣驽钝,实在不明白皇上这么作到底有什么立法依据,所以还在此求万岁爷明示:



一、称此网站为“垃圾网站”,内奸为“垃圾内奸”,究竟犯了坛规的哪一条?为何“国安人士”,“共党特务”不犯规,“垃圾”却犯规?



驴鸣镇斑竹早宣布过,该镇实行俱乐部主席宣布的坛规,就是凡不用性语言和动物名称攻击网友的帖子,一律不算犯规,不加以删除。请问,“垃圾”究竟是性语言,还是动物名称?



二、众所周知,无庸置疑,本网站实行斑竹负责制,由挂牌斑竹负责删帖。是谁给您那权力藐视挂牌斑竹权威,无视对方的强烈抗议,一而再,再而三地跑到人家辖境内去非法删去并不犯规的帖子?难道就因为您通过熟人介绍进入俱乐部这个内部权力组织,就取得了无可置疑的凌驾于网民和挂牌斑竹的太上皇地位?



三、您进入俱乐部的资历太浅,不知道这网站的原名是“汉奸论坛”。“汉奸”本是个比“垃圾”还严重的辱称,但元老们还是在辩论后决定使用这一名称(之所以如此,当然还是因为看了我写的《以作汉奸为荣》)。微臣驽钝,实在不知道为何可以叫“汉奸论坛”,却不能叫“垃圾网站”,陛下能否指点一二?



四、就算“垃圾网站”是辱称,那总比“中国猪”好听吧?洪哲胜先生论台湾国骂的文字出来后,我强烈抗议并要求16删帖,她答复说,那是群体蔑称,不算犯规。如此说来,“垃圾网站”和“垃圾内奸”也是群体蔑称,为何万岁爷您又无法容忍,要干出侵权、越权、犯法的下流事来?



五、根据16等人的反复教导,我现在认识到,原来称人“国安特务”不算犯规。这下可解除了我的思想负担,敢说过去不敢说的话了。



我跟您说吧,你知道我退出俱乐部是什么原因么?那就是因为有人向我举报您是国安部派来颠覆要挟网站的特务,因为服务器在您手里,所以他们不得不投鼠忌器。要等到机器从你手上要回来后,才能考虑如何摆脱你。我听了这话后勃然大怒,觉得跟这种猜疑成性、心理阴暗的小人共事完全是奇耻大辱。



现在我觉得,其实那人是对的,您很可能就是国安部派来颠覆这家网站的特务,要不您的行为怎么那么像共党官员呢?您说我这观察是否准确?



我这段话可一点都不犯规,因为贵网站早已规定,指人国安特务并不犯规。而且也不能算揭人隐私──除非您真的是国安特务,那才能叫做隐私,是不是?如果您删了这个帖子,可就真是作特务心虚了,嘿嘿。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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