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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杂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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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左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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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宗教杂说
一、宗教
宗教是人类对超人类、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的崇拜。基本的宗教观念是相信灵魂独立存在、相信未来世界(即“彼岸世界”)、相信超人的神。所有的宗教(除了道教)都认为现世的人世间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痛苦,而人类既不完善也不完美,不能自己解救自己,只有通过修炼,即诚心的信教,崇拜本教的神,寄希望于神的拔救。修炼各有法门,如财物布施、舍身为僧侣,还有打坐、读经之类。
二、宗教和科学
宗教和科学是不同的认识体系。现代科学是对种种现实现象的认识,是理性的、实证的系统方法。科学追求的是“真实”。所谓理性,是指人类可以把世上万物的联系割断,通过彼此之间的因果关系,由此及彼地加以认识。所谓实证则谓科学理论对世界认识是不完善的,必需不断的由实验重复检验。宗教与科学相反,认为世界是神秘的,不完善的人类只能通过神才能认识世界。所以现世的科学绝不能用来证明神的真实性--尽管用科学证明宗教是很时髦的事业。
三、邪教
邪教是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一神教攻击异端的说法。邪教也是宗教,只不过它所崇拜的神在正教的眼中是魔鬼罢了。其实所有的非原始宗教都曾是邪教,打败了原有的教义,就成了新的正统。例如基督教一系,便是原始基督教打败了犹太教,又分裂为天主教和东正教,又衍生出伊斯兰教,宗教改革最终打倒了天主教,才形成了现代基督教。这些教派都自居正统,指别人是异端邪说。所以科学家们尽可以攻击某种新兴宗教为反科学,却不该攻击它为邪教,否则就和正统的教徒们站到一起了。
中国人的宗教传统里并无“邪教”之说。在道教为旁门左道;在佛教为外道,都有它生存的权利。只有政府才指被禁止的秘密教会为邪教。中国宗教观念很宽大,所以最顽强的犹太教徒也被同化了。
四、宗教的发生与发展
新兴宗教总是应运而生,现世的苦痛多种多样。自然界的生老病死,社会的传统习俗,种族的、阶级的和政府的压迫,弱者觉不到现世解决的希望,正好是新兴宗教的土壤。法轮功本是一个由很粗糙的佛理支撑的异端。短短几年竟然拉拢了无数的中共老干部,这哪里是缺少了唯物主义教育,还不是人们对中共腐败和黑暗绝了信心!
一种宗教最初的兴起,必定以神秘主义吸引群众。比如《新约》中有五饼二鱼之类的神话,有基督治麻风病的故事。东汉末年,道教初兴,也是以符水治病为号召。近代秘密教会如白莲教、义和拳之类,更是宣扬“撒豆成兵、刀枪不入”。这种神秘主义就使新兴宗教取得了一种“异端”的资格,却不能成为正宗,因为神秘主义不合人类的常识,很难为知识界的主流所接受--若一种神秘主义居于社会的主流,这个社会便不会有世俗的生命力--如欧洲中世纪、印度和西藏的情景。
异端的发达全在于它宣传一种刻己的、自我牺牲的、大慈大悲的救世精神。例如禅宗的争道统故事。南宗慧能的弟子神会和尚六十多岁了,编造了一套天大的谎话,千里迢迢地跑到大都会洛阳和北宗争正统,而受到北宗的政治迫害,过了近十年的流放生活。政治迫害适足以获得广泛的社会同情,而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殉教精神却恰能增加社会对他的信仰。最终是伪造的道统成为正宗。基督教一系的历史也是一样的过程--异端、挑战正统、政治迫害、获得同情和传播,最终打倒旧正统成为新正统。
五、宗教的精神和社会功用
宗教精神是虔诚的对神的“信心”。虔诚产生偏执的固执不变。人类社会在世俗的现实力量推动下不断地发展变化,科学领导下的现代社会更是日新月异。科学的发达使神的社会位置越来越低,理性的对立面--宗教还是必需的吗?变化固然给人类整体带来利益,却给一部分人代来大痛苦,不易变化的宗教就是这分裂社会的弥合剂。“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宗教既减弱人们的斗志、争心,也减轻了人的痛苦。
六、中国的古代宗教
道教是中国本土宗教,既没有清晰的教义、完整的组织和崇拜对象,也不追求彼岸世界,是人类宗教史上的异数。道教并不以为彼岸世界高过现世,它追求“肉身成圣、长生不老”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境界,要把人世间生活延续到永远。所以从最上等的“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到最下等的“房中术”、“黄白术”都是追求现世的酒色财气。
外来的佛教经过古中国人近千年的拒绝和改造,最终成了禅宗,讲究万物皆有佛性,人的修炼只在发现自己的佛性,而且还发现“顿悟”的方便法门,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人只需要崇拜自己,不再需要神。禅宗不再是宗教,而发展为一种知识论和道德论,这才得到士大夫阶级的接受。禅宗是贵族的玩意儿,净土宗则成为平民的迷信,它的修炼更廉价,只需死前口唱“南无阿弥陀佛”,死后就可脱离苦海,往生西方极乐净土世界。
七、中国的宗教传统:迷信和现世精神
对世俗生活的追求,来源于强大民族的自信心。所以古希腊虽有丰富的神话,却不能形成宗教。古希腊人对神的态度正和古中国人一样。相反受尽外族欺辱的古犹太民族创造了犹太教和原始基督教。
古代中国人很自信,也就很现实。虽然有宗教的萌芽,如墨家,但终于不能形成一种“神的崇拜”的宗教。古代中国的智者多不相信神的存在,而多数大众尽管信神,但他们对神的态度不是虔诚的,而是实用的、轻狎的。他们不把神当做全知全能的、大慈大悲的超人类来崇拜,只肯把神当做有神通的人来恭敬。实际上是传统买卖人的贿赂主义态度。有了现实的困难,就去庙里许愿:“请神如何如何帮助,然后我就如何如何报答”。这种既信神灵又不虔诚的态度就是迷信,是宗教精神的大敌。当古犹太民族亡国时,坚定的宗教信念使他们不曾灭种而复国于两千年后。当中国衰落时,迷信使人民变得没有担当、油滑和短视。
八、宗教信仰自由
现代社会承认宗教信仰的自由,所有的宗教都有相同的权利。人们尽可以不相信某种宗教,尽可以揭发某位宗教家是骗子,尽可以用科学批判宗教的非真实性,尽可以嘲笑信教者的愚昧,但不能强迫教徒放弃他的信仰,也不能强制取消宗教--不论它是多么愚昧。取缔一种宗教的标准,只看它是否有组织的犯罪行为,是否它的教义唆使教徒犯罪--而不管它“邪教”与否。
九、“违法”的“歪理邪说”
大家都知道党国还没有现代化,所以党国社会里违反党的意思就是违法。有组织的法轮功竟敢到中南海站桩,当然该取缔。然而现代的理念,只有全体人民共同制定的“法”才是合法的法。如此说来,独霸政府的中共才是中国最大的违法集团,“李逵主义”的邓理论才是最大的歪理邪说。
首发民主论坛(1999.8.1)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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