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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石磊:我为高瞻女士公开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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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磊:我为高瞻女士公开辩护!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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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石磊:我为高瞻女士公开辩护! (402 reads)      时间: 2003-11-30 周日, 下午11:3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近日来,我们正义党网站发表了许多文章,许多文章都依据事实为基础,这些文章把表面现象所代表的事实展示给了大家,然而表面现象不能展示全部的事实,有的时候还会把偏见与错觉带给读者。本文为高瞻女士辩护的要点,同意我们正义党网站发表的大部分文章所罗列的事实和分析,但不同意某些文章所作出的某些结论,并特别就某些被忽视的事实进行研究。



我们应该同意,高瞻女士在1989年来到美国之前,就是一个活跃于学生爱国民主运动的人士。我们也应该同意,高瞻女士1989年来到美国之后,立即投身了海外的中国学生学者的爱国民主运动--不过,高瞻女士不象我们正义党的绝大部分成员,她海外中国民主运动生涯一开始,就同一个以台湾为基地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组织直接有关。



我们应该看到,高瞻女士和大部分海外真正的民主人士一样,对“海外民运”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高瞻女士并不是那种“反华、反共”的“民运汉奸”,也不是那种“反共复仇”或者是为金钱而屈从的“民运傀儡”,高瞻女士不愿意与这两股“民运人士”合流,所以高瞻女士在2001年之前在中国民主运动中的行为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关心和注意,高瞻女士追求改变中国共产党专制体制的方式,是希望在中国大陆内部首先取得活动空间,要让自由、人权和民主的思想直接在中国大陆传播--这就是高瞻女士的“梦”。



高瞻女士在《我的声明》中说:“之所以去做这个给我带来灭顶之灾的生意,是为了圆我曾经有过的一些个社会学的梦。如果不是所有的人都在撒谎的话,应该会有不少的人见证我曾经的白日梦,那就是去中国办脱口秀节目,办妇女研究基金会等等。”



高瞻女士的这段话不是随意为自己开脱,也不是在为自己犯了美国的法而狡辩。高瞻女士有过这样一个“梦”,我们相信,我们不需要谁来为她的这个“梦”作见证。但是,高瞻女士的这段话所没有明确表达的实际意思是:有不少人应该替我为什么会为了实现我的“白日梦”而去做这个给我带来灭顶之灾的生意--做见证!高瞻女士这里说的是“白日梦”而不是她原来的“梦”。



高瞻女士一开始就是中共间谍吗?就高瞻女士订购、转运、转款、保留交易单据的方式来看,高瞻女士在与中国公司交易的整个过程中,毫无间谍手段可言--我们不能只看到高瞻女士订购的手法带有隐秘性,我们要看到整个交易过程中,除了订购之外的毫无隐秘性。因此,我们不能从高瞻女士与中国公司交易美国敏感科技就得出高瞻女士是中国间谍的结论。



否定了高瞻女士与中国公司交易美国敏感科技是中共的“军事间谍”行为之后,我们就否定了所谓高瞻女士的“分裂人格”之说,我们没有理由引申出高瞻女士一开始就是中共的“政治间谍”之推测,我们也同样没有理由怀疑高瞻女士在中国被捕是中共政府和她合演的一出戏。



高瞻女士为了金钱,会在美国敏感高科技出口中国的问题上知法犯法吗?就高瞻女士的学历、工作能力、社会阅历和政治活动经历,我们无法相信高瞻女士会愚蠢到如此知法犯法的程度。



如果高瞻女士既不是中共的间谍,又不会愚蠢到为了金钱在美国敏感高科技出口中国的问题上知法犯法的程度,那为什么高瞻女士这样做了呢?高瞻女士的“梦”是怎么变成了“白日梦”的呢?



是的,高瞻女士不但做了,而且还在美国的法庭上认罪了。但是--高瞻女士有话要说!我要替高瞻女士辩护!



高瞻女士要说的话,对美国联邦调查机构已经说了,但没有对我们公开说出来的话是:她当时这样相信--与中国公司的这种高利润、不帮助中国政府、也不危害美国的交易,是美国政府秘密情报机构默许的。高瞻女士相信这种默许的存在并非出自猜测,高瞻女士相信这种默许的存在有着足够令她与他丈夫放心的根据--因为高瞻女士相信了她一直就没有怀疑过的、自称能够代表美国中央情报局意思的人,正是这样的人在美国政界里的交往和成功,让高瞻女士对这样的人自称能够代表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意思,毫不置疑。也正是这样的人与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交往,使高瞻夫妇相信,她与中国公司的这种高利润、不在实际上帮助中国政府、也不会危害美国利益的交易,绝对不会被美国政府追究。所以--高瞻女士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使用自己在美国的帐号、保留交易单据,因为高瞻女士相信,美国是她的安全天堂,她从来没有想到美国政府会追究。



高瞻相信的“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人,不是两个人,而是“不少人”。今天在法庭认罪的高瞻女士,发自内心肺腑的一句话是:“如果不是所有的人都在撒谎的话,应该会有不少的人见证。”但高瞻女士得不到这些人出来为她做这样的见证,所以高瞻对她过去相信过的完美的计划--为了到中国去推动人权和民主的完美的计划--今天称之为“白日梦”。



在美国海关、美国国防部等单位开始对高瞻进行调查之后,在美国移民局取消了高瞻女士在美国入籍之后,高瞻女士对她相信的能够代表美国中央情报局意思的人能够出面替她把事情解释清楚深信不疑。那些自称能够代表美国中央情报局意思的人一直之后一直对高瞻女士百般“照顾”从精神上、思维上、经济上控制了她,高瞻女士对案子的结局却一直保持乐观。从高瞻女士的角度来说,她真的是一点错也没有。如果我们这样理解了高瞻女士,高瞻女士的形象与“无耻”和“丑陋”根本无缘,而“无耻”和“丑陋”的是那些自称能够代表美国中央情报局意思的人。



然而,直到接近2003年11月26日的日子,高瞻女士才开始发现一场灾难降临了--她和她的家庭必须为他们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她的“认罪”,正象她在《我的声明》中所说的那样,“我选择牺牲自己是为了保护我的孩子。做三个幼子的母亲让我必须地软弱。如若是我单身一人,我会用性命拼到底”,她是出于无耐,也是处于恐吓与威胁之下--因为她还在相信那些自称能够代表美国中央情报局意思的人确实和美国中央情报局有关。高瞻女士内心当然不服,为什么那些自称能够代表美国中央情报局意思的人不能替她解脱,反而要“劝”她认罪呢?这到底是谁之罪呢?



高瞻女士,也正象她自己所说的,是一个软弱的人,她只好流泪,她只好等待。但是她还在继续盼望那些自称能够代表美国中央情报局意思的人会在最后的结局上替她消灾,她竟然还在相信那些自称能够代表美国中央情报局意思的“无耻”和“丑陋”的骗子们告诉她美国海关故意和美国中央情报局作对的谎言。



高瞻女士相信这些人怎么能超过相信上帝呢?高瞻有“罪”,此“罪”不是她法庭所认之“罪”,而是她相信他人超过了相信上帝之“罪”,这才是高瞻受到煎熬和家庭蒙受灾难之“罪”。这也就是薛东华百思不得其解的上帝为什么要降祸于他们家庭的原因。



高瞻女士的丈夫,也是一个软弱的人,但天生是男子就没有女人的那种软弱。薛东华已经意识到相信任何人都不能超过相信上帝,但是薛东华却正在遭到了恐怖的威胁--他不但成为政治攻击的对象,也在遭到死亡的威胁,而且这种威胁直接针对着他们全家--包括三个孩子。请看薛东华的《死荫日记》,特别是2003年11月29日中的一段话说:“主,你的阳光、黑夜、雨水、空气,都是你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们能在每天清晨醒来的时候仍然有气息,都是蒙你的保守。因为这个世界上不知有多少人,晚上睡下后就永远不能再醒来。”有人在网络论坛上问,薛东华用“死荫”代表什么意思,薛东华没有出来解释,如果读者读完本文,仔细阅读下面的全部连接,你就能完全明白。薛东华向上帝的祈祷是在替全家求生,而不是祈求消灾,而他2003年11月28日的《死荫日记》对他“得罪”了的“人”的恐惧,实际超过了他对上帝的惧怕。我们依此可以看出这才是高瞻夫妇今天真实的处境。



高瞻夫妇已经认识了上帝,也看到了上帝之光,魔鬼已经在他们面前现出了真身,只要高瞻夫妇对上帝保持绝对的信心,跟着上帝之光而行,拿起上帝赐给的选择和自由的武器与魔鬼争战,就是“所有的人都在撒谎的话”,上帝会是他们最好的见证人。机会是上帝所赐,上帝也赐给人以选择的自由,高瞻夫妇作出怎样的选择,就会得到怎样的结果。路,在他们自己的脚下,只是留给他们夫妇作出选择的时日并不多。



中国的知识分子,总以为个人的功德、善行、修养、意志、能力能够改造自己、改造他人和改造社会。但是,当一个人认识了上帝之后,应该明白人的有限性,人的力量只能从上帝而来,人不能凭借自己的力量救赎自己,只有上帝才能救赎人类。



中国民主正义党 2003年11月30日



《圣经》阅读: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马书》第七章第14-25节。



薛东华:2003年2003年11月27日

http://www.cdjp.org/01/archives/00004699.shtml



薛东华:死荫日记2003年11月28日

http://www.cdjp.org/01/archives/00004713.shtml



薛东华:死荫日记2003年11月29日

http://www.cdjp.org/01/archives/00004719.shtml



高瞻:我的声明

http://www.cdjp.org/01/archives/00004698.shtml



《圣经》灵修版

http://www.cdjp.org/01/archives/00004698.shtml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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