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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吴弘达涉及高瞻案的几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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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弘达涉及高瞻案的几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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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吴弘达涉及高瞻案的几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561 reads)      时间: 2003-11-28 周五, 下午7:4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李香农:吴弘达涉及高瞻案的几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我将提出的几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基于这样四个事实:



一、高瞻2003年11月26日在美国法庭对出售管制晶片给中国认罪。



二、高瞻2003年1月至2003年11月21日在你负责的《观察》网站工作,一共工作了10个月。



三、《观察》网站是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资助下的机构。



四、高瞻2001年7月返回美国之后,于“前年”,也就是2001年,在协助高瞻取得美国公民身分时获知高瞻涉案。



以上三个事实,相信包括吴弘达在内,没有任何争议。让我们基于以上三个事实扩展重述一遍:



高瞻前年(2001年)遭中共判刑、递解出境到美国后,请求吴弘达协助取得美国公民身分,吴弘达在与美国国务院接触时,得知高瞻因涉及非法转移违禁科技,美国政府不愿给她公民身分。高瞻曾希望吴弘达和美国一些政界人士游说FBI停止调查她们夫妇的案子。高瞻在受到美国FBI调查和遭到联邦当局起诉期间,经济来源受到美国当局严密监控,吴弘达于2003年初使用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资助的资金,在《观察》网站雇佣高瞻,直到2003年11月21日,并且在此期间同时积极支持高瞻作为主要发起人之一于2003年11月24日成立了一个“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吴弘达不但参加了,而且还游说了许多其他海外知名的民运人士参加这个新成立的组织。2003年11月26日,高瞻在联邦法庭出庭认罪。



我相信,对于这样的重述,吴弘达一定有想解释清楚的地方,不过,重述的事实部分,吴弘达应该没有什么异议。下面是我提出的机构非常重要的问题:



1、吴弘达2001年了解了高瞻涉案之后,按照美国无罪推定法则,当时不能认定高瞻是中共间谍,但吴弘达已经知道了高瞻是中共间谍嫌疑。对于高瞻之后积极参与海外民运组织的活动和与海外民运人士的广泛接触,吴弘达是否对高瞻这个中国间谍嫌疑人物设防?吴弘达是否提醒过任何其他民运届的人士需要对高瞻保持警惕?如果吴弘达没有做这些事情,那么为什么不这样做?假如你是处在吴弘达位置上的民运人士,你会怎样做?



2、为什么高瞻会请求吴弘达游说FBI停止调查她们夫妇?在高瞻眼里吴弘达是什么人,有游说FBI停止调查一宗外国间谍活动案子的能力?是高瞻脑子不清呢?还是吴弘达经常在民运届吹嘘自己的影响力可以玩弄美国国会、行政当局、基金会、甚至是美国的司法调查机构给高瞻造成的印象?



3、在高瞻财务遭受冻结、收入受到严密监控的时候,吴弘达雇佣高瞻,据说高瞻在《观察》网站工作期间,每月4300美元的薪水,她的工作是给网站写5篇文章,吴弘达在知道高瞻涉案的情况下,这种用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资助的资金从经济上帮助一个中共间谍嫌疑人物,符合《观察》杂志的工作方针和目标吗?



4、既然吴弘达2001年就知道高瞻涉案,2003年决定在《观察》雇佣高瞻,那么就算吴弘达知道2003年11月26日要在法庭上认罪,吴弘达为何不继续雇佣高瞻而要在2003年11月21日解雇高瞻呢?



5、如果吴弘达解雇高瞻是害怕高瞻案公开之后对自己或者对《观察》造成不利的政治影响,那为什么又同时支持中共间谍嫌疑人物高瞻作为重要发起人之一组织“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并且亲自参与,还游说海外民运届众多知名民运人士参加这个“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呢?吴弘达有没有关心这么多的海外知名民运人士48小时之后就会因为高瞻案的公开而受到不利的政治影响呢?



我不指望吴弘达会出来回答这些问题。但我相信这些问题是值得大家认真思考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李香农 2003年11月28日



【高瞻谍案】专栏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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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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