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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笛打官司:状告斑竹13与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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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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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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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秋笛打官司:状告斑竹13与16(-)
芦笛
尊敬的大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先生:
本人在此行使民主权利,状告斑竹13与16。
一、状告斑竹13
斑竹13上任以来,接连犯了下述严重错误:
一)践踏“海纳百川”宗旨,把导读变成了仇共派宣传橱窗,使《罕见奇谈》成了某派政治势力的喉舌
这个问题在13上任伊始最突出。那段时期,导读完全成了所谓“民运”及其同情者的一统天下。但凡茉莉女士的烂文或她转贴的文字,一律高挂橱窗内展览,有天竟达三四篇之多,而拥共派和独知的文字根本就没有展出希望。
记得随便网友写了篇《水浒传读书笔记》,不但质量很高,而且毫未涉及网人网事,但13就是有那本事压下来不选导读。他对随便似乎有私人仇恨,在我记忆中,他似乎从未把随便的文字选入导读过。
在此,我特地请求诸位陪审和大法官向坛方提出严正要求,调查13是否用网名参与过围攻侮辱随便的网上流氓活动。如果13确有此类劣迹,则根本不配担任斑竹。
诚然,经过我的批评教育后,13对如何当斑竹有了点起码认识,再不敢明目张胆地通过选导读体现个人的鲜明政治倾向。但迄今为止,他仍然只将围绕台海纠纷的各派意见选进导读,从未见到他将明确拥护共党的文字选入。这说明他的让步是非常有限的。要指望他采取严格中立的政治立场,看来是没有什么希望了。
二)擅自捏造罪名删去重要政论,涉嫌移走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重要文章
我贴出旷世奇文《勇作“专制制度的辩护士”》后不到24小时,13即以该文指罕见为“民运论坛”为理由,悍然将该重大政论删除。在我提出抗辩后,网友纷纷指责本坛就是“民运论坛”,我本人嗣后写的许多文字中也反复称本坛为“民运论坛”,甚至称13为“民运斑竹”。这些文字出现后,他却又再不敢删除了,充分证明他当初删去我那篇文章完全是捏造罪名,真正的原因并不是我使用“民运论坛”的字样来称呼本坛,而是该文的政治观点引起了他的反感。
在犯了这一重大错误后,13居然变本加厉,涉嫌将我贴在《罕见》的一系列文字强行拖到《众议院》,企图剥夺读者阅读他们的机会,这些帖子包括:
《发起“驱13运动”的号召》
《掀起轰轰烈烈的奸坛大革命》
《芦坛父庄严颁布奸坛“五权宪法”》
《斑竹民选,论坛自治》
《无钱出钱,有钱出名》
上述第一篇文字是批判斑竹13一系列严重错误的。尽管如此,该文着重批判了毛共党文化专制在海外中文论坛的流毒,首次提出中立论坛斑竹的行为守则,强调了斑竹和坛方必须接受网民监督,绝不能利用手中权力压制网民言论自由的一系列重大原则,完全是一篇只适合贴在罕见的重大政论。但斑竹13竟然涉嫌滥用职权,把他侮辱诬陷我的帖子留在罕见,却把我的反驳拖到众议院来。
上列第二至第四篇文章是论述论坛经营管理的先驱性论文,对整个中文网都有极大的启示教育作用,根本就不限于讨论具体坛务,完全应该留在罕见。
上列最后一篇文字,是号召广大网民为本网站捐钱的。本人在上贴后特地跟贴提醒斑竹13,过去有关的号召都不但进了导读,甚至用红字刊登于显眼位置长期展览,请他援旧例将其选入导读。不幸的是,因为那帖子敦促他和各内奸带头献金,给网民作个榜样,而这就吓坏了他。为了逃避责任,他不但不踊跃献金,为网站分忧解难,竟然还涉嫌把该帖移到众议院来,免得众人看见他和其他尸位素餐的斑竹们的吝啬样!
三)利用斑竹职权,侮辱迫害为论坛贡献心血的网络作家
我贴出《勇作“专制制度的辩护士”》后,其政治主张为13不容。为此,他不但悍然删去了那划时代杰作,甚至堕落到捏造罪名诬陷我的地步,胡说什么因为我指奸坛为“民运论坛”,“可能会造成对某些本论坛网友真身立即的伤害”,“可能伤害到本坛和网友生存”。
凡是在大陆经过政治运动的人都看得出13的用心是何等狠毒。他这话与yqy 诬蔑我是“共特”异曲同工,其实是影射我像安魂曲那样,向中共通风报信,坑害国内网友。万一中共真的抓了本坛的国内网友,则我的“共特”罪名将再也无法洗却。
更荒谬的是,他居然说我那“民运论坛”区区四字,“可能伤害到本坛和网友生存”!据我所知,奸坛一直在赤字经营。哪一天狼主再顶不下去了,便是树倒猢狲散之时,到时莫非连奸坛的倒闭都得算到我那“民运论坛”四个字头上去?那四个字竟然“可能伤害”到一个论坛的“生存”,共党文字狱再厉害也没到这个程度!
为了一篇他不能容忍的政论,13竟然能使出这种辣手来,实在是让人骇然。
13的这种政治诬陷,激起了我的强烈反弹,我立即写出《建议奸坛立刻禁止“民运”分子在本坛活动》。该文使用归谬法痛驳13对我的栽诬。虽然语多嘲讽,但毫无人身攻击。不料13连这种理性反驳都不能容忍,竟然跟贴侮辱我:“你这种做法就好像过去形容流氓的‘打瞎子、骂哑巴’,很不DECENT。”甚至胡说:
“所以,我个人请求你,把上文中对斑竹13思想的胡乱猜测统统删去。因为这猜的
太离谱了。我想你也不希望这些话成为一个谣言的源头,从而伤害到一个正在
为你提供无偿服务的人。”
这里不但暴露了13丝毫没有逻辑思维能力,以致把我使用逻辑手段的反驳看成了“对斑竹13思想的胡乱猜测”,而且暴露了此人连起码的斑竹素质都不具备,居然会闹出以斑竹身份作“个人请求”,逼我删去关键论述的空前笑话来。更恶劣的是,他居然再度诬蔑我,曲指我那篇文章是造谣!
在我写出《以一例看垃圾们惊天动地的愚昧》后,他竟然连续上贴侮辱我:“我相信你只是中文阅读能力有问题,或者是大脑少了点什么”,“我是斑竹,不能和你打官司,你觉得有趣,就任你栽赃吧”,“狡辩”,等等。
不仅如此,13甚至在给网友道歉时都还忘不了咬上我一口,胡说他利用斑竹特权侮辱人家是我纠缠他引起来的!
更恶劣的是,在我贴出《请斑竹13引咎辞职,以谢天下》系列,详细论证了他的一系列严重错误之后,他居然无动于衷,既不引咎辞职,又不对他的错误作任何检讨,更拒绝向我道歉,充分证明此人毫无认识错误的能力。
老芦上网四年,在6个坛子活动过,还从来没见哪家网站的斑竹像贵坛13一样,毫无起码的文明人素质与教养,根本不知道斑竹该怎样当,只知顽固地表现自己的政治立场,通过乱选导读和乱删帖移帖,使本该在政治上严守中立的坛子带上了鲜明的政治倾向,变成了“民运”论坛,堕落为一派政治势力的喉舌。更不能容忍的是,他居然首开网上恶劣先例,肆意践踏职业道德,以斑竹身份出面,连续多次诬陷、诽谤、侮辱网络写手。如果这样的人可以作斑竹,则沈国放也可以来作斑竹了。
尊敬的大法官和陪审团诸先生,老芦作为《海纳百川》的创建元勋和主力写手,竟在过去遭到了斑竹07和斑竹16无耻迫害,哪怕是网民的抗议风暴也没能逆转他们的胡作非为,冤案长达半年,成了中文网史上洗不去的耻辱。这次老芦重返论坛没几天,又遭到13的诬陷、诽谤和污辱。不管是论资历,论名气,论才能,论贡献(包括经济贡献),这些无名之辈都根本不在老芦这个档次上,可他们却能“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他们小权在手,拥有删帖、移帖、封笔名、封IP的权力,却丝毫不受网民约束,因此便能为所欲为,一手遮天,导致“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可见哪怕是在网络世界中,权力不受民众约束时也照样会造成可怕的后果。
为了结束这种本来是国内才该有的病态现像,本人在此郑重请求:
第一,无论官司是输是赢,都请诸位在判决中敦促坛方,迅速和网民共议,制订《斑竹守则》,作为坛规的一部份,明确规定斑竹的道德义务和责任、网友的权利、以及斑竹的权限。
第二,本人要求13逐条答复以上指控,如果不能驳倒它们,必须向我公开沉痛道歉,并保证永不再犯。
第三,鉴于斑竹13水平素质实在太低,担任斑竹未及一月便连续伤害多名网友,我在此再次要求他引咎辞职。如果他赖着不走,请法庭作出免职决定,并敦促坛方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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