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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张三“‘中共宪法’和‘斑马线执行法’”的一点粗浅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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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学习张三“‘中共宪法’和‘斑马线执行法’”的一点粗浅体会
张三说:
“我说过:「杜导斌并没有作突线行为,只在线边游移。」更准确地说是杜导斌是在中共宪法划定的斑马线(人民权利)上行走过马路,是中共订出违反自己宪法的政策、执行法去侵犯了杜导斌的公民权利。中共划了可以与世界接轨的斑马线,但他们加上了有中共特色的条规,例如:某类车,和亮红灯车等等可以冲斑马线,某类人不能过斑马线等等的斑马线执行法。杜导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过斑马线中招的。”
这段话艰深难读,不明不白地表明了张三的一个想法:杜先生之受迫害,是因为中共当局没有遵守“中共宪法”,而执行了“违反自己宪法的政策、执行法”。言下之意,如果中共遵守了“中共宪法”,不加上“斑马线执行法”,杜先生就安然无恙了。
因此,能不能这么认为:中国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是中共无视宪法,肆行妄为,无法无天。产生这样的问题不是因为中国的宪法不好,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别主要不在宪法没有保障杜先生们的权益,而在法的实际实施上,加上了“中共特色”,出现了“斑马线执行法”之类的“执行法”(“执行法”一说,只是应用,并不理解。)。
是不是这个意思:在中国,重要的事不是立法,而是严格执法,让法律真正“生效”。如果执政者不畏惧司法权,居于法律之上,再好的法律也不能阻止“恶治”。分权,用政府权力来限制政府权力,才能迫使政府官员每日每时都尊重和畏惧法律。概言之,解决中国的主要问题要靠法治化,不是民主化。
可否作出这样的判断:“中共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良法(因为“中共划了可以与世界接轨的斑马线”,既然堪称“与世界接轨”),而仅仅“斑马线执行法”之类才是恶法。
如果没有大错的话,剩下的问题只有如何确保宪法的实施,比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宪法委员会,在中国建立一个宪法法院。
这是我学习张三语录的一点体会。供大家批评、指正、污蔑、漫骂,包括用合成XXX之类的语言,请斑竹不要删他们的贴,以表示我的雍容大度。
我上贴后,随便兄总是用“严重错误”、“不行”等话语跟帖,为了免得随便兄麻烦,我先替老兄上个跟贴:
荒唐!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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