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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作秀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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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作秀种种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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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文章标题: 作秀种种 (563 reads)      时间: 2003-11-19 周三, 上午5:33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秀种种





芦笛





最近某民运论坛讨论“作秀”的文字突然多了起来,原因很简单:前段“民运”垃圾秀星们出来大作特作恶心坑人秀,引起观众的强烈肠胃反应。老芦带头出来抨击这些人,揭穿了他们的把戏,于是“理论家”们便异口同声地出来为“作秀”辩护,好像那是世上最光荣伟大的事。



就连一度销声匿迹住进“疗愚院”的樊弓教授也提前结束疗养,赶回来助阵。大师的杰作一出来,民运斑竹立刻就使出惯伎来,把蠢货(蠢人卖的货)高挂起来叫卖,而老芦一语道破“作秀”的实质的文字却立刻被打进“众议院”。只许“民主”垃圾们谈作秀,不许他人插嘴,这才是该民运论坛的应有作派,否则还叫什么具有毛共特色的“民主”?!



最近比较忙,昨天打开樊大师的杰作都没空看,只顾得上跟了个帖,说了点无关的事,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答复了没有,又是怎样答复的。不过不用看也知道他能说出个什么名堂来。樊大师其实是张破唱片,来回来去就那么两句“仇共主旋律”,绝不会有什么新调子出来。他上网的使命其实就只有一个──提倡伪善,据说这可是世上最伟大的事:



“提倡伪善是要恶棍装好人,不是好人装恶棍 。



提倡恶棍伪装好人,意义非常深远。”



这“非常深远”的“意义”其实并不难理解:恶棍装好人便成了好人,好人装恶棍自然也就成了恶棍,前者是伪善,后者是伪恶。这就是“伪善也是善,伪恶也是恶”的高深道理。根据这个道理,必须提倡伪善,反对伪恶,“意义非常深远”。



老芦痴活半世纪,只见过恶棍装好人,没见过好人装恶棍(大概老马是唯一一例吧)。所谓作秀,总有个“伪装”在内。因此,它多半是恶棍装好人,当然是值得提倡的好事。这大概就是樊教授的“思路”。



可惜正常人的胃口和教授不一样,这次“民运”恶棍伪装好人砸了锅,现出恶棍的原形来,引起大众恶心,这才急得樊大师如同火上房,顾不得过去丢的大人,施施然出来教育大家重新认识这“恶棍伪装好人”的“非常深远”的“意义”。



教授这些高深道理,小的虽然迟钝,好歹还是能明白。那引起风化官司的剧本中,其实就使用了“恶棍装好人便是好人,好人装恶棍便是恶棍”的关键台词。不了解前因后果的23首长少剑波同志觉得太荒唐,还硬要说那是我捏造出来的。其实我写那剧本完全是针对教授的,那贝比荻奥特不过是个毫不重要的配角,不料却为此引起轩然大波,真是始料不及,不过这不说也罢。



小的没法弄懂的是,对文章使用的中心概念,教授为何从来没能有个定盘星。在他口中,“恶棍装好人”一会儿是“伪善”,转眼却又成了“伪恶”(“打着善良的旗号作恶,是伪恶”),您说到底是该提倡呢,还是该反对呢?



对如此连人话都没学囫囵的同志,还能指望他说清楚任何问题么?除了上这家专门拉偏架的民运论坛来,您让他上哪儿卖他那独家专营的蠢货去?您要不相信,不妨上前打个问询曰:不敢动问教授,您说“民运”人士作秀,到底算是恶棍装好人,还是好人装恶棍?他要不当场让您噎得翻白眼,直到活活憋死也想不出答案来,我就不信芦!



说实在的,老芦上网的最大感觉,就是已经写在《四年目睹之网络怪现状》中的那句话:“这世界真小,人真少。”民运论坛里这么多人谈“作秀”,可就是没人想到先得把这“作秀”的概念界定了再说。如果老芦不出来说破,则“民主”垃圾们扯到世界末日那天恐怕也说不清楚。



其实,在昨天的《无钱出钱,有钱出名》中,我已经一针见血地道破“作秀”的实质。因为该文被实行红色恐怖独裁统治的反动斑竹13强行拖到了众议院,剥夺了读者阅读它的机会,我这里再重复一遍:



“所谓作秀,就是具有表演性质的弄虚作假行为”。



由此定义可以看出作秀的两个关键特徵,第一是表演性,第二是虚假性。这两条结合起来,便是“作秀就是旨在博得观众好感的欺骗行为”。



这话似乎很难听,其实不然。我早就说过,表演欲是人类的天然欲望之一,只是各人的强烈程度不一而已。哪怕是圣人,恐怕也不能说他没有过这种“旨在博得观众好感的欺骗行为”。



最普遍的例子,便是咱们大家在谈恋爱时作的秀。请问列位客官有谁在追求心上人时,不曾有意无意地把自己丑陋的那面藏起来,凸显自己英俊潇洒或娇媚迷人的那一面?这秀大概要作到结婚后年把半年才逐渐谢慕,双方都露出洗去油彩的苍白疲惫面容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刻下在“新人类”中流行的“先奸后娶”似乎还更逼近真实些。



和动物界相反(开屏的孔雀是雄性的),女人表演欲似乎比男人的强烈得多,无一不是精通“旨在博得观众好感的欺骗行为”的高手,由此形成了巨大的道具服装化妆品市场,弄到最后居然连三围都成了伪劣假冒,实在是煞风景。



但作这种秀是人类天性的自然流露,丝毫没有什么可耻之处。由此可见,作秀不是不可以,关键在于它不能给他人带来伤害性的后果。说到底还是我早说过的那句老话:“作秀不能作坑人秀”。



什么是“坑人秀”?那就是“具有表演性质、并且损人利己的弄虚作假行为”。



这就是“民运”垃圾们最惹人恶心的原因之一。举个最近的例子,我那天在某民运论坛里看见这么一个标题:“答牛乐吼先生:别人可以堕落,我不能堕落。”当下就几乎吐了满屏幕。



这位秀星堕落的已经够吓人了:因为作人只有仇共这“唯一的与最高的道德标准”,只知道“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丝毫不懂西方自由主义和超意识形态的文明道德特别是人道主义,于是便不惜以“人权斗士”之身带头围攻“专制制度的辩护士”随便和马悲鸣,专门和吴之荣式的小人牛乐吼、网上流氓老格、看好戏、RE之类的网上流氓同声相应、“清者自清”,却就是看不见自家的丑恶,出来标榜自己“拒腐蚀,永不沾”不说,还要踩别人一脚,以他人的脊梁骨为自己的戏台。



这就是“坑人秀”。当然,它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例子。除了引起观众胃肠道功能紊乱之外,那作戏台的也不过就是个把人。何况让人家踩在芳足之下虽然难受,却也不会死人。



“民运”多秀星其实毫不足奇,这本来是党妈妈教会他们的童子功。中国本来就是优伶之邦,没一天断过大型演出。



犹记儿时作“红领巾”,某日班主任下令:下礼拜一要去参加义务劳动,上面要来拍电影。回去告诉你们的爸爸妈妈,到时一定要穿上节日盛装,不许旧衣服,更不许穿打了补丁的!届时我辈果然穿上最好的衣服,到了工地,专等人家来拍片。恭候大半日,但听老师一声口令,大家便照着事先排练好的动作,个个脸上挤出假笑,作无比幸福开心状,挑土的挑土,挖泥的挖泥。



这种秀只是为了粉饰太平,当然是欺骗行为,不过严格说来倒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坑人秀。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演员最多、坑害人命也最多的秀,还是“大跃进”。那时各地人民公社争相“放卫星”。把许多田(地)里的庄稼移植到一块田(地)中去,然后向上面报喜,请首长和记者们前来参观。无数“卫星”就是这么放上天的。



弄到最后,就连这套功夫都免了。集体秀简化到不能再简单的地步:敲锣打鼓到区政府、市政府(那时叫“人委”)去报喜。记得张戎的《鸿》描写过那场景。那也是我亲眼目睹的:各地公社的农民穿着打了补丁的肮脏的“节日盛装”,散发着令人捂鼻的汗臭,敲锣打鼓、鸣放鞭炮,浩浩荡荡地开进城里来,到各级政府门前报喜。前面照例是汽车和大车开路,上面拉着比大象还大的猪,房子那么大的南瓜,可惜都是模型。奇怪的是,无论是出来接待的干部还是游行群众,个个都如同中了魔法一般,脸上流露出发自内心的幸福微笑,似乎一致相信那车上拉着的,真是巨大的猪猡和南瓜。



这秀的后果大家都知道:死了据说三到四千万人。可到现在为止,网上还有人硬要说因为那秀的主观动机不是坑人的,所以它不能算坑人秀,而该秀的编剧和总导演毛泽东同志,自然还是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手。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网上的仇共派虽然和拥共派表面针锋相对,瓤子却完全一样,就连理论和思路都是同一个。拥毛壮士因为毛的主观动机不是杀人,就否认了他通过发动大跃进犯下的杀人罪。而仇共派因为柴玲、吾尔开希辈的主观动机据说是争取民主的,就否认他们的作秀招致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大屠杀,在客观上犯下了“作秀杀人罪”。



正因为如此,坑人秀在大陆人中便永远有市场需要,坑人秀星们不但不被大众谴责,反而被当成救星捧到天上去。这种姑息养奸、纵容罪犯的结果,便是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名利刺激,诱导促使秀星们专作坑人秀,连正常秀都不会、不屑、不敢作了。



这一点在刘荻案中暴露得最清楚。刘荻案发,海外秀星们竟然丧尽天良地发假誓,在“愿陪刘荻坐牢”的倡议书上签名,骗得国内网友效法,把自己贴了进去。事发后,这些害人精丝毫不知忏悔,更不知如何补过。老芦看不下去,筹划再三,给他们出了个高招,建议他们约上一群记者,集体回国闯关,要求陪刘荻、杜导斌坐牢,以此引起国际舆论轰动,压中共屈服,迅速依法审判或无罪开释两人。



这当然是作秀,因为它的本意并不是让这些人去坐牢,那“愿陪坐牢”不过是句骗人的台词罢了。但这作的不是坑人秀,而是救人秀,也不会把自己坑进去。我早在那建议中剖析得明明白白:中共决不敢把这么多的“民运”魁首一网打尽。漫说这么作会引起国际抗议风暴,就是没有国际压力中共也不至出此下策。其实对中共来说,把这些人放逐到“首阳山上”才符合他们的利益。如果他们现在会把这些人抓起来,当初何必把他们赶出来?何况还有记者团在旁虎视眈眈,保驾护航?



可惜,老芦这一建议提出来后,气壮如牛的英雄英雌们此时却立刻变得胆小如鼠,居然就没谁有那胆子敢搭腔!这种绝对安全救人秀不愿作,坑人秀却成了他们的职业专长,您说这些垃圾还有救没救?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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