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败诉必须反坐:对高寒 VS 版23一案的意见 |
 |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
|
|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别的都还不错,但是缺了重要一条:惩罚。无论谁错,没有处罚怎么行?
如果高寒败诉,高寒已经受罚,不必另加刑罚。
如果版23败诉,23就是执法犯法,要反坐。这里解释一下反坐的概念。反
坐,就是把你做错事情给对方可能带来的后果加之于你。比如,你诬陷他
人偷了20两银子,可能判刑三年。法庭证明你错了,就判你三年。你诬陷
他人杀人,可能判死,法庭证明你错了,就判你死,等等。
反坐的目的是制止讼棍任意起诉,提高法律的效率。现在高寒本人没有提
出诉讼,版23邀请高寒起诉,因此实际的兴讼人是版23。
法庭判版23犯法的话,根据反坐原则,因为他的犯法已经造成了高寒网友
“盛怒离网”的后果,版23就得“盛怒离网”,高寒离网多长时间,版23
就得离网多长时间,以警效尤。
总之,杀人偿命,报复公平。这就是法的原则。否则版23败诉,无关痛痒,
下次还要执法犯法,那打这官司就没意义了。
==========================================================================
作者: 斑竹23 答复并请高寒网友过目: 11/15/2003 06:56 [Click:15]
这次封了“摇篮曲!”,导致高寒网友愤而离去,我非常遗憾。本坛随时欢迎高寒
网友回来,我们并没有封“高寒”笔名,高寒文集随时可以恢复,但对于网友要求
取消文集的请求,我们都是要尊重的。
尽管那次高寒网友在使用“摇篮曲!”网名和不锈钢安魂曲网友进行对抗性对话时,
并非有意隐瞒,而是忘记了在前面加上“高寒笔名”的声明,本质上不属于恶意多
笔名围攻,但按照我发的多笔名围攻详细说明来看,却是在程序上违规了,因此我
不得不封。我曾拿封您的“独立检察官”笔名被封一事来说明,按照规定,以前的
声明不能代替以后。您说您不能证明我的正确,我的引用其实不是说您怎么证明,
而是说明我以前也是这样执法的。
那么可能问题就出在我做的那个声明过于严格。为什么对这一坛规做如此严格、甚
至是过份的说明呢?就是因为多笔名围攻现象无法遏制,如果太宽松,网友总有办
法绕开坛规,造成程序上不违反坛规,但事实上进行了多笔名围攻。因此,我们决
定宁可过严,不可宽松。如果多笔名围攻现象不是那么严重,可能都没有必要做这
个说明,即使做明确说明,也会非常宽松。
做严格的说明,本意是让有关网友知难而退,自己主动不再使用多笔名和网友进行
对抗性对话,否则就要非常麻烦地做声明,而且既然已经公开了笔名关系,又有何
必要使用这些多笔名呢?
可是,高网友并没有知难而退,而是在知道我们无法掌握他的多笔名的IP的情况下,
依然故我,他认为我们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封他的笔名。可是,尽管我们无法
掌握IP,他的这一做法实质上还是违反了坛规,因此我们不得以推出“软性证据”,
希望能劝阻高网友,并设法通过EMAIL和他沟通,表示尽管他有自己使用多笔名的理
由,坛规既然定了就请遵守。他的回答后来自己贴了出来,说明了自己的看法。但
是这些并不能做为故意违反坛规的理由。如果大家都看得出来那些笔名是高寒网友
的,那禁止别人猜马甲岂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随后高网友在使用多笔名时开始加上声明,这样基本上就符合的坛规,只要高网友
不怕麻烦,我也不会管了。但是那一次,他忘了声明,这样就违反了坛规,我只能
封了他的笔名,但保留了主笔名。
当然我的那个声明并非十分严谨,高网友完全可以等小额法庭推出后,请独立第三
方来推翻我的决定,如果这样,我一定恢复他的笔名。可是,高网友盛怒之下,选
择离开,我非常遗憾。在这里,我希望高寒网友在平静下来后,回来和我打这个官
司,我如果输了,我会为自己做的不明确的坛规说明向高寒网友道歉。
在小额法庭实行以前,我可以接受高寒网友自己提出的第三方网友担任临时小额法
官,对我封闭“摇篮曲!”是否符合有关坛规和我的那个说明进行独立裁决,我也
会接受。条件有两个:1。这个法官人选需得到高寒和我本人的同时同意;2。这只
是对小额法庭的预先试验,在小额法庭实行以前这一做法不是正式规则,不一定会
按此做法接受其他网友的裁决申请,也请网友不要根据我的这一试验要求其他斑竹。
目前,我同意以下网友可以担任临时法官,供高寒网友参考:
快乐的罗嗦,古迷,云儿,原心,张三一言,茉莉,赛昆,人之初,胡汉四。。。
还有很多我都同意担任这一临时法官。请高寒网友从中选择,或提出自己的人选,
我们都同意的情况下,再征询有关网友的同意。
不过以下网友因在这件事情上可能存在先入为主,我不会同意他们担任这一临时法
官:
不锈钢安魂曲,草虾,2U2M,吃人血馒头,随便
请网友帮助联系高寒网友,看他是否接受我的这个建议。多谢!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