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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掀起轰轰烈烈的奸坛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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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掀起轰轰烈烈的奸坛大革命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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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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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掀起轰轰烈烈的奸坛大革命 (386 reads)      时间: 2003-11-15 周六, 上午2:42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掀起轰轰烈烈的奸坛大革命





芦笛





一、社会还是企业?





大陆人的普遍愚昧,似乎在海外中文论坛上暴露得最突出。这说的还不光是论坛里各种蠢到令人无法相信的“罕见奇谈”,更是论坛的经营。经营者们不是把论坛当成个微型社会,或是把毛共那套使出来,高高在上地君临俯伏在下的子民,或是企图硬套西方社会,把民主国家治国方式生搬过来,就是把论坛看成自己的私有企业,甚至有意无意地把它当成了施粥厂、慈善院一类的救济机构,把网民看成了施舍对象。



世上也只有大陆人能闹出这种笑话来。其实这问题一眼就能看出实质来:公共论坛当然不是社会,绝不能像治理国家那样统治之,但也不是常见的企业。



对“论坛非国家”这一条,恐怕除了头被巨碓打晕了的前班干、团干之外,大多数人恐怕都会同意。但对于论坛的特殊“企业”性质,许多人恐怕到死也没那能力想明白。



其实那特殊性明摆着,如果您说论坛是一种企业,那请问它到底属于何种性质:第三产业?先不说论坛没有营利可能,它根本就无法与商店作类比。如果说网民是顾客,斑竹是售货员,那请问斑竹卖出什么货来?例如斑竹13,连写篇中学作文的水平都没有,到底是他卖货还是网民卖货?是他享受网民的劳动成果,还是反过来?



在我看来,论坛是一种所谓“开放的、流动的由全体网民参与投资经营维持的特殊企业”。其中知识产品的制造者和提供者完全是网上写手,绝不是经营人员。没有斑竹,一个论坛照样可以存在和运转,但如果没有写手,论坛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下去。



奇怪的是一般人根本看不到,斑竹其实是最无用的、对论坛最无贡献的冗员。他们既不生产供别人享受的文化产品,又不是维护论坛运转的技术人员,也不是提供资金的资本家,更不参与文化产品的设计、生产、管理和营销。这些人之所以有必要存在,无非是因为国人素质太差,需要个把“警察”来制止流氓捣乱而已。如果国人素质提高了,则斑竹立刻就丧失了存在的必要性。



因此,论坛这种特殊企业的产权可以分解为如下三个股东群:1)一般意义上的股东,也就是那些作了金钱投资的人;2)智力投资股东,包括一切贡献出文化产品的写手;3)技术股东,负责论坛运行的技术人员。



这三个股东群中根本就没有斑竹的位置,如果一个斑竹不以私人身份写稿,则他不过是股东们找来的保安而已,只能俯首贴耳地听股东们的使唤,随时可被股东们撤换。这才该是这种特殊企业的经营常态。





二、股东们的发言权





既然是企业,当然发言权应与投资量成正比。但这里有个问题:技术股东的存在虽然决定坛子是否能生存下去,但偏偏是他们掌握了网民的隐私。任何一个有脑袋的人都能看出来:如果他们卷入日常坛务特别是网民之间的恩怨冲突,则后患无穷。为了网民的安全,必须实行分权措施。技术股东应该回避日常坛务,根本不介入网民纠纷,在此类纠纷中自动放弃发言权才是。



因此,只有金钱股东和智力股东才对日常坛务有发言权。而这两类人的重要性又有区别。如果没有资本家,则企业根本开不起来。所以,合理管理论坛的方式应该是两重的:最高机构是“内阁”,由金钱股东组成;下面则是由全体智力股东组成的“议会”。在两个机构中,成员的发言所占份量应由其投资量决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议员(即智力股东)的投资量计算公式:



投资量=加权拜特(bytes)数 ×总点击数



其中的加权拜特数按此公式计算:



加权拜特数=(0·99×主帖数+0·01×跟帖数)×总拜特数



理科学人不解释大概也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文科学人恐怕解释了也不懂,所以似乎不必解释,不过我还是说一下好。



第一个公式的意思,是用来估算智力股东们的投资量。所谓“加权拜特数”指的其实是该股东出产的有效文字数量,它体现出该股东的劳动投入量,而“总点击数”是全部帖子累计的点击数,它反映了该股东文化产品的市场价值,两者结合起来,便确定了该股东的智力投资量。



第二个公式则是把文字产出分解为主帖和跟帖,在估算投资量时,前者占的份量比较大。这完全是合理的,因为主帖是跟帖的产生原因,不仅智力投入量大,而且具有远比跟贴大的投资效益。



内阁阁员(董事)的投资量计算:



投资量=加权拜特(bytes)数×总点击数×投入金额



在内阁和议会表决时,成员是否有投票权,由上述公式决定。很明显,一个字都没写过的人就没有发言权。即使有了投票权,那也不是一人一票,而是按投资量计票。例如甲股东投资量是一万,而乙股东的是五千,则甲的一票就等于乙的两票。



我认为,这才是最公道、最合理的民主经营论坛方式。实行它不仅符合“多贡献多得”的公平原则,而且必将刺激广大网民踊跃写作和献金的热情。您要想说话起作用,fine,请先去写出一大堆有人看的文字来,或是慷慨解囊,捐个内阁成员做做。



无庸讳言,如果奸坛真的实行这合理改革,则老芦既是智力股东,又是金钱股东,按上面那两个公式算,我都当仁不让地一言九鼎。您如果看不下去,不妨说说我这原则和算法有何不合理不公道之处。





三、万恶的旧社会





参加建立奸坛并充当主力写手的经历,让我备感国人毫无开办合理企业的能力,简直是不堪回首,斑斑血泪帐,三天三夜也数不完。



先说那狗屁内坛的组成原则,简直就是世上最大的笑话。任何人只要愿意,找到个介绍人,就可以申请加入。如果没人反对,则您就可轻而易举地混进去,既不需要什么写作能力,也不需要掏半个大子。进去后只有权力,毫无任何义务和责任。您完全不必干任何事,到时表决却是一人一票!



这还不说,如果您想当斑竹,也不过是爱窝一句(沪语,“话一句”之意),根本就没人来审查您是否具有起码的文字理解能力(姑不说是鉴赏能力),更不会鉴定您是否能从私人恩怨中超脱出来,不偏不倚行事。如果你自报奋勇要当斑竹,同仁谁也拉不下那脸来反对。这才会有13当斑竹的惊天动地的大笑话出来。



这制度的最大弊病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钻进那垃圾窝里去。例如老格,原来谁也不知道他的德行,他本人也毫无写作能力,根本就对论坛毫无作用。但因为谁也不了解他,自然他申请入坛时也就谁都不反对。等进去后他才露出真相来,不但在我“扫荡”期间把“老子”写的下流帖子送上导读,而且无理删除我毫不犯规的帖子。更恶劣的是最后居然把内部贴到《说东道西》上去。



一旦进入那垃圾窝,除非您像NOVELL那样作奸犯科,遭到弹劾,就根本不会被赶出去。于是那地方便成了藏垢纳污之地。如果哪个政治势力要想大举渗透,根本就不可能阻挡住。就算不渗透,人家也可以通过里面的熟人得知各种内部机密,并靠内外呼应变成奸坛的事实老板(娘)。小安子就承认不止一个内奸向他泄露过内坛机密。人多了,是非也就多了,什么垃圾都挤在里面,自然泄密的机会也就大增。这才接二连三地爆出泄露马悲鸣IP信息、泄露锺舟先生隐私的空前丑闻来。



大量无聊人等混进去,一则降低了集体素质,再则平空多出了一大群享有特权的特殊网民。有段时间内坛居然通过个秘密规定:凡是攻击斑竹的帖子都格删无论。因为所有的内奸在名义上都是斑竹,这等于规定对内奸们实行特殊保护(这一决定是毫无社会经验的贝斑竹失口泄露出来的。她那声明居然把“攻击女性斑竹”列为我的罪状,根本就不知道斑竹本该蒙面,毫无性别可言)。这种下流作法的结果,便是不管什么无赖,只要能混进那垃圾窝,立刻就获得了免受网人批评的特权,这算是什么江湖上的黑帮会?



最好笑的是,从头到尾,奸坛就没有个明确的论坛管理方式。先是所有的人都是斑竹,成了九龙治水,或是没人管理,或是几人同时管理,发生冲突。后来又搞挂牌,于此则形成后患无穷的“斑竹独裁制”。内奸一大帮,什么屁事都不干(例如现在的斑竹13,我就从来不知道他过去干过什么事)。绝大部份内奸都是无业游民。管事的只有挂牌那个斑竹,其他人包括俱乐部主席统统被架空,而且那斑竹还根本就不可能撤换,除非是他自己不想干走人,才会结束那人治局面。



这斑竹独裁制其实就是万恶之源,给宵小弄权提供了广阔天地。挂牌的斑竹,在本质上和独裁暴君毫无差别,既无制约,又不可撤换。所有坛务都由他一言而决。虽然老狼想出个陪审团来,但那玩意缓不济急,根本就不是解决办法。07之所以能一手遮天,不顾俱乐部主席和两位元老重臣的反对,捏造罪名欺骗公众永久封杀奸坛最大的股东芦某,完全就靠钻了这制度的空子。



而且这冤案一旦制造出来,便再也无法纠正。老狼试图用陪审团逆转此事,我根本就不愿意这么干。由暴民集体制造冤案的例子,我早在文革中就看熟了。芦敌这么多,我能有什么胜诉希望?那时才是让暴民以人民的名义为07的丑行正式背书,这案子就再也翻不过来了。



斑竹独裁制在道义上的荒谬,任何人都能看出来。如上所述,斑竹本来只能作个保安,设置的目的无非是制止流氓捣乱而已。这些人对论坛什么正面贡献都没有,按理说只能听从股东们的使唤。可正如在中国发生的那样,公仆居然成了主子。不管什么阿猫阿狗,一旦爬到那个位置,立刻便如同捏了小民命脉的皇上,陶醉在主宰生杀大权的巨大权力感中。



07就不说了,就连13也有那股气味。此人对论坛什么贡献都谈不上,才作了不到一月的斑竹,立刻就觉得自己成了擎天一柱,居然来教训我,说什么“我是无偿服务”!他怎么也就不想想,谁要他那种意识形态总监式的“服务”?!还说什么“我是斑竹,不能和网友打官司”(其实他该说“吵架”才是)。他怎么就想不到,是他来惹我,不是我去惹他。如果不是他披了那张斑竹皮,我又怎么会去理睬那种“无效矛盾”?哪怕他再修炼30载也没那资格来和我吵架!



最严重的问题,还是斑竹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只不过是个保安人员,巡夜一类的小走卒,并不是众股东的政治指导员,更不能作毛共中宣部的意识形态总监。相反,他们似乎一致认定自己有在政治上把关、为奸坛掌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并在道德上指导股东们的权力与职责。



前段老马写了几个帖子,斑竹23、13、16都争先恐后地出来教育老马。13更是尽最大努力来体现奸坛的鲜明政治倾向,不仅专门挑选符合他的政治立场的文字进入导读,而且居然以斑竹身份大义凛然地谴责我,诬蔑我扫荡伪民运是丧尽天良地“殴打残疾人”!他和我是道义上判若云泥的两种人!





四、革命号召





鉴于奸坛严重违反了当初的建立宗旨,其组织、经营、管理不仅完全违背现代文明社会企业的公道原则,而且毫无科学性可言,其存在本身已经堕落为对“海纳百川”口号的无情嘲弄与讪笑,本人作为奸坛最大的股东,庄严号召股东们起来革命,强烈要求老狼解散非法成立、背叛出卖股东利益的内坛,按我上面说过的科学文明原则成立包括8个原始股东以及技术人员的董事会,由老狼那法人代表继续担任俱乐部主席,将其他人统统逐出内坛那个垃圾窝。在革命成功后,再成立全坛股东议会,作为最高权力代表决定重大坛务。在革命期间,由斑竹23继续执行斑竹职务,但应立即罢免斑竹13。



股东们,起来争取捍卫自己的神圣权益,推翻狐假虎威的独裁者!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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