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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By 新出道的美女作家木子美“有法律常识地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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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y 新出道的美女作家木子美“有法律常识地乱搞”   
柳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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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By 新出道的美女作家木子美“有法律常识地乱搞” (166 reads)      时间: 2003-11-15 周六, 上午3:1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读什么专业的?”

“法律。”

“哦,法律,简单而言,怎么界定侵犯隐私? ”

“你考我吗?”

“对。”

“就是在法律所不允许的前提下公开、介入别人不愿公开的私隐的行为,并对他人造成伤害。”

“ 如果一男一女你情我愿地做了,女的告诉别人这个男人跟他做了,但男人不愿别人知道,这算侵犯隐私吗?”

“不算。”

“但实际这个男人不愿公开,并因她的公开受到伤害。”

“本身这个男的和女的发生关系不是单方面的事情。”

“恩,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虽然我没学过法律。那么这个男的就没法告这个女的了?”

“那要看那个女的是怎样公开了。如果是大肆宣扬,并怀有恶意,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侮辱罪。”

“侮辱罪又是怎么界定?”

“你来了我当面和你解释吧。”

“恩,你自愿与我发生性关系吗? ”

“自愿。”

“你付打车费算是付费吗?”

“对不起,我刚才误会了。”

“那就是说我们不存在付费关系?”

“是啊!”



然后我就和这个学法律的乱搞了,并知道怎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乱搞。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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