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By 新出道的美女作家木子美“有法律常识地乱搞”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By 新出道的美女作家木子美“有法律常识地乱搞”
柳下惠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By 新出道的美女作家木子美“有法律常识地乱搞”
(166 reads)
时间:
2003-11-15 周六, 上午3:15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读什么专业的?”
“法律。”
“哦,法律,简单而言,怎么界定侵犯隐私? ”
“你考我吗?”
“对。”
“就是在法律所不允许的前提下公开、介入别人不愿公开的私隐的行为,并对他人造成伤害。”
“ 如果一男一女你情我愿地做了,女的告诉别人这个男人跟他做了,但男人不愿别人知道,这算侵犯隐私吗?”
“不算。”
“但实际这个男人不愿公开,并因她的公开受到伤害。”
“本身这个男的和女的发生关系不是单方面的事情。”
“恩,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虽然我没学过法律。那么这个男的就没法告这个女的了?”
“那要看那个女的是怎样公开了。如果是大肆宣扬,并怀有恶意,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侮辱罪。”
“侮辱罪又是怎么界定?”
“你来了我当面和你解释吧。”
“恩,你自愿与我发生性关系吗? ”
“自愿。”
“你付打车费算是付费吗?”
“对不起,我刚才误会了。”
“那就是说我们不存在付费关系?”
“是啊!”
然后我就和这个学法律的乱搞了,并知道怎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乱搞。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461785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