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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问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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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问和合   
实子






加入时间: 2004/02/19
文章: 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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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再问和合 (256 reads)      时间: 2003-11-12 周三, 下午10:26

作者:实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强调法治, 即以法而治,这没错.



你的"法制",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 包括三方面: 1) 法律来源是科学的(法律法制是科学), 符合一定原则的; 2) 从权力者到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受法律的管辖, 不能超越法律; 3) 所有事情都以法而治. 到目前为止, 我看这也没错.



我的问题是:



1. 如果权力冒犯了法律或法制, 是不是法律或法制本身错了? 或者权力根本没有可能冒犯"法律"或"法制"?

2. 当权力冒犯了法律, 由什么或谁来摆平? 法律总不能自己开吉普车去把冒犯法律的执权者带到法庭吧.



注: 这里的法制或法律可以理解为目前中国的法制或法律; "法律"或"法制"是你的原理中阐明的法律和法制.



不好意思总是打扰您.





作者:实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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