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移居加拿大多年,但以前从来没有享受过读英文书的阅读乐趣,所读的英文也都只是为了谋生,一直特别羡慕加人的口语听力已经Port同学阅读闲书的能力。自今年5月开始,为了治理李小妞的晚睡早不起,制定了每周一到周五的晚上10:30陪读计划,于是强迫自己开始读三年级的儿童读物。先读了一本半图半文的《Timmy Failure》,然后读完了Rold Dahl的所有儿童文学作品厚薄共15本外加他的两本自传书。阅读儿童文学大师的作品真是一种享受。但李小妞接着推荐的《Goddess Girls》被我弃读了,因为里面太多希腊神话里读音别扭的女神名。一边被李小妞更正,一边还得回忆大学时读希腊神话接触到的中文名称,导致我这已经严重退化了的大脑不够用,终于兴味索然。但随后读了两本多伦多美女作者的《My Sister the Vampire》还算有趣,主要是因为场景熟悉。除了吸血鬼、双胞胎姐妹等噱头,描述的是美加高中女孩的青涩岁月、情窦初开、争风吃醋以及日常学习,正好从侧面考察一下我家大女儿的高中生活。两本之后,转向了另外一个经典系列《Diary of a Wimpy Kid》。该系列实际上是半漫画半文字的作品,描述六七年级孩子的家庭及学校场景。故事幽默有趣,语言浅显但让人忍俊不住。该系列最近刚刚出了第十一本。
两周前到Indigo陪孩子们买书,看到了这本久仰的《Sapiens--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决定挑战一下自己,看看自己能否开读成年人的书籍,基本的检验标准是:不能作为催眠用品,能够越看越兴奋才行。在工作和繁忙的家务之后,当前已经完成了一半,小小地骄傲一下,并把自己读书随笔与大家共享。本人长期从本坛吸收营养,也重在参与一下。文字粗鄙,只希望能把自认为的好书与大家分享一下。
该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认知革命。该部讲述了我们现代智人怎样从一种不起眼的动物,经过过认知革命,从东非扩散到世界各角落,并带来了第一波全世界范围内的巨型动物大灭绝,包括我们其它的近亲人种。
第二部分:农业革命。作者提出了一个“从采猎过度到农业社会是个历史大骗局”的论点。这个我不认同。尽管作者以重笔美化采猎社会,但忘记了人总是趋利避害的,既然当时人类选择了进入农耕社会,那么在那个阶段显然农耕比采猎更有利。作者以现代人的思维认为进入农业社会后因为生孩子过多造成个人生活品质下降,并以牛羊猪鸡的个体悲惨来说明基因复制数量的成功并不一定是种族的成功,但作者类比时忽略了,智人已经是物种的最顶端,没有一个更高级的主人随时如杀猪宰羊一般剥夺人类个体的生命。其实从采猎到农耕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活下去。后面作者对比汉谟拉比法典和美国独立宣言时,其实透露出了农耕初期孩子作用--他们其实是父母的财富。所以法典才规定:一个父亲打死了邻家的女儿,他自己的女儿必须被打死偿命。
第二部分的最后讲到男女性别的章节非常精彩。对比路易十五和O8马的照片可见人类社会对雄性装束认识上的变化。作者定义人类行为(包括性行为)的是否“自然”也非常有意思。从生物学的角度,只要能做的,就是“自然”的。所以两个男人做爱是“自然”的,而男人进行光合作用是“不自然”的。另外,一个器官进化不是有目的性设计的,而且一旦它进化出来,完全可以进行其它用途,比如,嘴是早期的多细胞组织吸收营养的入口,现在除了原来的功能,我们还用来说话、接吻甚至啃指甲。再有就是昆虫翅膀进化,本来只是个取暖用的感光板,最后被误用做了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