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菲特的《登山》(Climbing the Mountain)书稿的底本是他的在伯克利的讲稿,当然不是宏篇巨制,只能算的上是一本小书。但是,西方承之于希腊哲人的传统----严密的逻辑----却不会对于小书网开一面,更何况这是一本要回答最根本的道德哲学问题的书。帕菲特当然深明此理,一意追求完美,不放过对任何一个质疑的解答和论证,并且还要对于问题提出问题,并进行解答和论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小书成了大书,一直发展到成为1400多页的巨著时,还是没有完成,帕菲特还在向同行征求意见,以致于人们开始怀疑他此生是否有可能完成这本书。
帕菲特不信上帝,也不信其他的神,所以他的三元理论所得出的道德权威完全是逻辑论证的结果。他的理论的核心部分说的是:“An act is wrong just when such acts are disallowed by some principle that is optimific, uniquely universally willable, and not reasonably rejectable.”我对他这番话的理解是,“我们可以判定一项行为的对与错所根据的是一个包含了三个前提的准则:这个行为是否可以导致最好的结果,是否每个人都愿意别人也要这样做,以及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它。一项不符合这个准则的行为便是错误的行为。”就这样,帕菲特将效益主义、康德主义、契约主义融到一起,并从各个角度对其进行了论证,前后费时15年,最终在2011成书发表,名为《论重要之事》(On What Matters)。全书分两卷,第一卷590页,第二卷840页,相信将是道德哲学的里程碑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