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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老非,下面yellice网友的贴文提到:2010 年 4 月 1 日起,只要物业的80%或以上的产权的所有者同意 |    |   
		| 布朗运动 
 
 
 
 
 
 加入时间: 2009/05/17
 文章: 1780
 
 经验值: 5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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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布朗运动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香港行政长官可以命令对物业进行强制销售。
 那么,对于剩下的20%所有者,虽然他们不同意,但是如果他们不搬家,就会面临建筑商强拆的局面,这是不是暴力抢劫?
 如果不算,那其实就很简单了,在中国补这样一个法律,俺想会得到政府和绝大多数人的赞成滴,毕竟钉子户是少数(从大家的亲身体验可以得出).....。
 俺不是想跟你抬杠,只是希望讨论一下.。
 
 作者:布朗运动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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