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中旬的一天,我驾车在积雪中挣扎行进,密密的暮雪扑打着winshield,几乎到了雨刷都刮不过来的地步,时间还不到五点,天色已经昏黑。于疲劳中信信然地通过一个丁字路口,忽然间喇叭声炸响,惊然一瞥,才知是一辆警车,立即意识到自己可能闯了一个stop sign。
抱着惭愧和侥幸心,我继续行进,但身后警笛声大作,刺耳的喇叭声不绝,刚开始以为该警察在追捕别人,几秒后喇叭声如在背上轰响,震得背心发麻,这才反应过来——我就是美国警察追捕的“逃犯”。立即靠右停下,刚钻出车门,一个深蓝警服的眼镜片高个子白人气冲冲地自后而来,他的坐骑是一辆白色的福特吉普,标着州警察字样,“Don’t move!”他吼道,“你的驾照!”他命令道。我递上驾照后,他厉声说:“Stay in your car,I will come back”。
我脑袋发懵地坐着,既担忧又委屈,这十分钟的等待像是过了一个小时,那个眼镜州警察在车窗边出现,他还给我驾照,并送给我一张纸,那一定是罚单,我当时猜。“我不是故意的,雪这么大,我的确没有看到那个stop sign”,我说,抱着最后的侥幸心。“I don‘t want to listen any excuse。”他冷冷地丢给我一句话,两秒钟后,他发动jeep扬长而去。别人说州警察比市警察更不通融,果然。
我禁不住再次钻出车门,站在零下十三度的雪地里,往后恨恨地瞪着那个stop sign。那个stop sign由两根钢架支起,比一般的stop sign要高大,部分已被雪遮盖,这本来是红色的stop sign顺光时看着像一块白牌,它同时又反射那个繁忙路口商业网点的蓝绿灯光,看起来象是一块蓝牌,新手上路,很容易错过这种stop sign。可惜连这种宣泄都不能持久,因为戴着纱手套的手很快就冻得发痛了。
朋友告诉我:有点麻烦,我必须在元月底按时到市法庭出庭受审,否则就必须在此之前将那张纸填好,寄到DMV(美国政府的机动车管理局),如果两样都不做,就是犯罪了。我心想:大不了罚款,不如赶快填好寄出了事。朋友劝谏:寄出去就是认罪,你真愿放弃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我想到这大雪,还有那个可恶的stop sign,心中不平起来,决心为自己辩护。
当天出庭的大概有三五十人,大多数是黑人,我仔细看时,才发觉前面坐了三个亚洲面孔,那是典型的东南亚人面孔,我心想:加上我一个有四人——可见亚裔违反交通规则比例之高!有一个缅甸人样子的矮瘦男青年,轮到他时,面对法官一问三不知,原来是斗大的英文不识几个。但法官并没有发火和不耐烦的表情,秃头助理和书记员都来关心他,先是问在场有没有能帮他翻译的人,结果没有,又问他他能不能打电话叫一个懂英语的朋友来帮忙,结果也不行,最后只得给他另约时间——帮他找一个翻译。
另外两个是越南人,其中一个衣着得体、面有得色,在法官面前侃侃而谈,对答如流,原来他是来来帮另一个做翻译的。
几乎等到看完一部好莱坞大片的时间,才轮到我。女法官和气地问我:从事什么职业?是否认为自己有罪?
我说:“我不认为自己有罪,因为我不是故意across the stop sign。我错过stop sign是因为大雪,大雪令我注意那个stop sign存在一些困难。”
女法官说:“I need to check calender. But you must go to DMV to copy your driving record for me.(我需要查查日历——大概是看看那天是否下雪。而你必须到DMV去复印你的驾驶纪录给我。)”说着,她给我一张纸,用黄色彩笔在一个文件名上划了一横杠——那是我必须复印的文件名。
女法官又给我一张Bill,说:“这是你的下次出庭时间,别忘了带上你的驾驶纪录。”
第一次出庭就这样了结。跑回邻街取车的时候,已经超时停车近十分钟,感谢上帝怜悯,停车管理员不知是累了,还是怕冷,没有给我开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