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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主也是P民——评老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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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营企业主也是P民——评老王的文章
凌华
加入时间: 2004/07/10
文章: 375
经验值: 9813
标题:
民营企业主也是P民——评老王的文章
(393 reads)
时间:
2011-11-06 周日, 上午7:48
作者:
凌华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
前几天看了诚灵网友转的海边的老王的文章,颇有感慨。我爱看老王谈经济,因为实在,比专家和伪专家们的空谈强太多。但这次老王谈了政治,感觉就说不出的别扭。
在文章里,老王引述了吴思先生的《血酬定律》,个人感觉,老王没有读懂这本书。他有两个非常精彩的观点,自己却没有意识到那意味着什么。
两个精彩的观点是:一,成功的(革命)领导人一定要让P民立投名状。二,P民到广场比较容易,回到家里比较难。
仔细想想,这不正是民营企业主如今处境的写照吗?
我党以拒绝普世价值造就“低人权优势”,民营企业主靠“低人权优势”赚取超额利润,被穷人所痛恨,岂不就是交了“投名状”吗?
官商勾结,通过政策倾斜赚取在市场上得不到的利润(如房地产),并因此而成瘾,岂不就是“到广场比较容易,回到家里比较难”(靠政治赚钱易,靠经济赚钱难)吗?
加上一遇风险,不思斗争,第一时间选择移民海外“用脚投票”,欠债不还,岂不是活脱脱的P民肖像吗?有如此私营企业主,又何责于P民?
二
我理解,《血酬定律》实际上说的是:市场上的最低工资,不可能小于人们通过政治手段能够争取到的数目。
所以,要实行新自由主义那套制度,就必须彻底 消灭一切潜在劳动力之间可能形成的政治组织。
这就是为什么张五常同志说,中国的制度是最好的制度。
而这正是最便捷的“通往奴役之路”。
老王原文: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811004
作者:
凌华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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