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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域与私域——再次向中式基督徒进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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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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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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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
前天在《罕见奇谈》与陈大夫大打出手,痛駡“极毒教”,过后再度怏怏欲死,昨天一天都没上网,想起网络便恶心,甚至再度动念永久离开公众论坛,搬家到博客去,以后只上贴不答贴,再不捲入江湖是非。
这倒不光是因为自觉伤害了陈大夫,更是因为我被他激得把所有的基督教徒都一包拢总地骂进去,甚至臭駡人家的宗教,作的孽实在不小。别的不说,芦区就有若干极好的基督徒,并不都是陈大夫那种浑人。我这麽乱骂一气,难道不会误伤革命群众,伤害了人家的感情?就拿陈大夫来说吧,他虽然是个惊天动地的浑人,但本质上还是个君子,再怎麽愚而好自用也不该让我这麽毒骂吧?
想了想,还是只有来劝劝陈大夫那样的超级浑人兼好人,至于他们听得进去听不进去,那就不是我能支配的了。
窃以为,陈大夫之类中式基督徒的通病,是分不清“公域”与“私域”。所谓“公域”,便是公共领域,涉及的是国家社会等一系列公共事务,而所谓“私域”,则是私人领域,涉及的只是私人事务。大众在公众论坛上谈论的,只能是公众事务。您要谈私人事务当然也可以,但不能强加于人,反复鼓吹您的个人生活方式就是全民的榜样,谁要不听您那一套谁就是邪教撒旦魔鬼,只配下地狱。
例如加人吧,他专门在网上谈私事,畅谈他到红灯区猎豔的心得体会,认为洋妞强过土妞,甚至具体而微地逐一列举洋妞的physical 优点。但他并没有建立个“嫖妓教”,鼓吹他那一套才是人间正道,要用那套来改造社会与国家,谁不跟着他去嫖洋妓,谁就只能被打入地狱。因此,他谈的虽然是私人事务,但对他人毫不构成困扰。
宗教的本质,在我看来,无非是一种道德信念。所谓道德分社会公德与个人私德两个领域。社会公德也就是涉及到他人乃至全社会的言行规范。这些行为规范的根本原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己之所欲,勿加于人”这两条。
这第一条倒是连白痴都能理解,想来谁也不会持异议。如果谁违反了这条原则,伤害了他人乃至整个社会,就要受到谴责乃至惩罚,最简单的例子,便是违反网站坛规侮辱他人。
但第二条就不是大多数国人能理解的了。国人常见的一个盲区,便是不知道即使是你自己愿意的,也不能强加到别人头上去,盖尊重别人是社会公德的出发点,而这尊重别人并不光是指他人利益,同样也是他人的自由意愿,它构成了个人权利的重要内容。尔之所欲,未必是他人所欲,强行要他人接受尔之所欲,那就是强暴他人意愿,没有哪个现代文明人能容忍这种行为。
作为一种道德信念,宗教也有社会公德与个人私德两部份,其社会公德部份与其他宗教乃至无神论者并无区别,根本原则还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个人私德的要求则比无神论者要严苛得多。它强调的是个人灵魂的得救问题,而这得救则是通过一系列的严苛修炼(包括研习教义和经书)。而这完全是个人事务,教徒无权把这些严苛要求强加到整个社会上去,否则便是政教合一。
例如伊斯兰教原教旨对个人的道德操守要求非常严苛,我看比基督教严格多了:除了不许盗窃,不许发生婚外性关係这些各教通有的戒律外,尚不许抽烟,不许饮酒,不许吃猪肉,不许洗“回头水”(亦即只能用淋浴不能用盆浴,连洗脸洗脚都只能用壶冲洗,不能使用脸盆或脚盆,那原则是用于洗涤的水分子只能在体表流过一次,不得长期浸泡体表),斋月必须“把斋”,在太阳出来后即不可进食,吃的牛在屠杀前必须经过阿訇念经,等等,等等。现代的原教旨主义者更额外规定了了不得看录像,不得看好莱坞电影,不得饮可口可乐等等诸多名堂。
很明显,这些戒律对于私人而言是神圣的,谁也没有理由去轻薄嘲笑之,更没有权利干涉,但这只能严格限制在私域里,决不能拿到公众领域来推而广之,否则便是强暴他人意愿。这一点应该是任何人包括陈大夫那种浑人都能理解的吧?
不幸的是,宗教常常是最不守社会公德的一种人类发明(或许佛教除外)。教徒们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倒一般不是问题,但要他们做到“己之所欲,勿加于人”就难矣乎哉了。这条道德要求完全处在陈大夫那样的宗教狂热分子的理解官能之外。他们死也不能理解,甚至还会觉得非常委屈:我为你的灵魂担忧,一番好心想与你分享上帝的福音,提携你与我同赴西天极乐世界,爲什么还要让你骂得狗血淋头?
他们不知道,个人的信仰自由乃是最大的人权,尊重他人的信仰自由则是民主社会的最起码的准则。一个受够了我党洗脑的同志,好不容易才从大陆上跑出来,怎麽还可能容忍你的好心强聒?连白痴都该知道,我党当年还是有很多真正的志士的,人家佈道时又何尝不是出于想与你分享天国福音的一番好意?又何尝不是对你真诚的挽救?你既然无法容忍他人强把自己的信仰塞给你,当然也就不能强把自己的信仰塞给他人。说到底,“己之所欲,勿加于人”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貌似相反,其实是一回事。
更不能容忍的恶德,乃是以拆他人台的流氓态度传教。西方的广告伦理中就有那麽一条不成文法:你可以吹嘘自己的产品如何如何价廉物美,但你不能以糟蹋其他厂家的方式来吹嘘自己。而我在网上见到的基督徒几乎没谁不以这种下作方式佈道,尤以陈大夫为最恶劣。除了污蔑攻击其他宗教乃至他的同门异宗诸如东正教与天主教,他就没法歌颂他的新教。这人走火入魔到这个地步——有次信奉天主教的诚灵网友管他叫“弟兄”,他竟然如同被魔鬼摩顶赐福一般吓得魂不附体,当场“割席断义”,毅然与撒旦密使划清界限,比我党的路线斗争还结棍,当真是临大节而不屈,在关键时刻毫不含煳。
这就是陈大夫之类的伪基督徒何以构成一种人人厌恶的网上公害——他们违反了为文明人普遍认可的社会公德尚不自知。更糟糕的是,这些人极度愚蠢无知。例如陈大夫吧,他的第一个特点是网上风度极佳,第二个特点是extremely stupid,第三个特点是incredibly and unimaginably ignorant。这人口口声声歌颂新教,可就连德国与奥地利是新教国家都不知道。他知道的新教就是老美信奉的新教,他知道的世界西起温哥华的唐人街,东抵渥太华的唐人街。这类同志要挺身出来挽救同胞,挽救中国,挽救全人类,欲不讨骂,其可得乎?
说到底,我给中式基督徒们的劝告是:
一、宗教只能严格限制于于私人领域中,不能氾滥到公共领域中来。宗教是一种本质上非常个人的事务,只能用来拯救自己的灵魂,不能用来拯救他人甚至国家社会。宗教的教义只能用来约束自己,决不能拿去要求他人,否则便要製造出令人髮指的恐怖统治,而这正是基督教在历史上犯下滔天罪行的原因。中世纪教会犯的错误与中式“德治”类似,两者都是把只能用于律己的私德强行推广到全社会。区别只在于基督教犯下的罪恶更血腥,更野蛮,更残忍。
二、爱上帝不等于爱教。基督教在历史上犯下的滔天大罪是无法否认洗刷的,但这是教会这个世俗组织犯下的罪恶,与耶稣基督无关,并不影响他的伟大。宗教是世俗事业,不能为捍卫一个世俗事业而背叛耶稣基督的教导,巧言伪说,文过饰非,贪天功为己有,千方百计把自己所属的那个教门说成是一贯正确,永远正确。这麽做在我看来是对耶稣基督的一种亵渎。
三、爱上帝的全部内容便是爱人,决不能因为爱上帝就滋生出对非教徒或异教徒的鄙视、嫉妒甚至仇恨。正教与邪教的分界线就在这裡。而基督教的狂热分子就是爱教远远超过了爱神,因而由一种病态的爱滋生出了仇恨,堕入魔道。
我知道,以陈大夫的根骨,可能很难理解我这三条福音的涵义,if possible at all。但不管怎样,我这是专门为你写的,希望你把这三条打印下来挂在床头,实行天天读,读上三年五载之后,兴许奇迹会发生,你会豁然贯通,终于明白我说的是什么也未可知。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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