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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之难——答若迷、看客二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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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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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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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公正之难
——答若迷、看客二网友
芦笛
为维持秩序,我先后给侮辱网友的铅笔骑士与看客101两位网友下了黄牌,闹出了不大不小的纠纷。铅笔骑士也倒罢了,本来放他入内就是“既往不咎,以观后效”,此人迟早是要闹起来的,这就是他的上网使命,所以当然是置之不理。而若迷和看客也都深觉受伤(当然我知道看客不会承认,要故作超脱状,那就算我过敏好了),我不能不做点解释。
必须承认,我在处理看客与若迷的争端中极不公平,对若迷说了不该说的很重的话,过后觉得很内疚,这其实是我沽名钓誉的虚矫表现,反映了我对无聊人士压力的屈服,有违我的独知立场。这里承认错误,并向若迷道歉,但我在前帖中的请求仍然有效,请容许我解释一下自己。
我反复说过,开芦区时,我早对网络生涯深感厌倦,想永久退出江湖,只开个博客,就像我在凯迪的博客一样,跟帖爱看才看,爱答才答,何等省心快活!只是当时网站不能开博客,于是只好申请开办小区,作为博客的替代物。没承想小区办起来便又成了论坛。光临此地的都是错爱我的网友,总不能不管吧?于是自治区就这么办起来了。其间我几次动念离开此地,包括前些天卧病之时,我还在想搬家到明镜博客去,一则可以脱离江湖是非,专写文章,二则可以叫卖我的新书,可谓一举两得。但问题是,正如老金说的,天下论坛万万千,何必定要往这冷僻角落里挤?来这儿图个气氛和谐,畅所欲言。大多数在此发言的网友都是这么想的。我只顾自己痛快,扔下走开,对得起谁?所以这小区就这么一直办下去了。
办也无所谓,好在后来有了稀副统帅,我并不必非得天天在此照看不可。问题是我自任斑竹,在此发言的又多是错爱老芦的网友,因此,我最忌讳的便是铁木与咱老百姓(真)等人过去攻击的,弄个小独立王国,聚集一批马屁精在此自我陶醉。开办小区之初,我就防到这一点,特地制定了坛规第六条,严禁吹捧版主,并几次惩罚了违反该条坛规的小衲,以求收到商鞅“百斤立木”的效果。即使如此,还是无法杜绝无聊之辈的口。
诸位要说了:管那些人说什么?心中无愧不就行了?但问题是我这个人并不超脱,最忌讳的就是这一条。我本来就为自己在网上浪得虚名心虚,再加上此类攻击,我受得了么?
这就是我为何要对若迷说那些重话:看客瞄准了我最忌讳的地方下刀,说若迷是我养在芦区的恶狗。为了撇清自己与他毫无关系,我不能不指责他越俎代庖,甚至说他这么干,谁还敢来此上贴,云云。
这TMD其实跟文革时我那些朋友挨整时互相乱咬以撇清自己没什么区别,其实很卑鄙。没想到芦某人在文革里还能做到良心基本清白,几十年后上网反倒被逼得干这种昧着良心说话的事,唉。
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人都能看出来,我和若迷素昧平生,从未给过他任何好处,他怎么可能是我拴在门前的恶狗?据他自己说,我当初发动扫荡伪民运时,他还夹在人群中骂过我,是后来被我的作品说服了的,发现那些所谓民运人士果然是我说的高保真的毛共份子,搞的果然是毛共那一套,于是变得比我还激烈,到处跟那些烂人过不去。这人的特点是长不大,永葆革命青春,至今还保留了青少年誓死捍卫偶像的热血。谁要是骂了刘晓波,他可以和人家动刀子,大概骂了他亲哥也不过如此吧。谁能说刘晓波给了他什么好处?莫非他也是刘晓波养的一条狗?
老实说,有时看他为我与人大战,我自己都觉得好笑。例如那什么博讯螺杆问:“芦笛先生有朋友么?”意思是我自绝于人民,成了形影相吊的孤家寡人。这根本不算什么侮辱,可他就有那功夫去搜寻并列举出大量证据来,证明芦笛的朋友遍天下(这也倒不是无耻吹捧,拜网络之赐,确乎如此)。你说这种trivial的争论究竟有什么鸟意思?可他就有那功夫干这些无聊的事,对我的旧作比我本人还熟悉,什么对口文章刹那间便能调出来,IT本事还贼好,动辄抓版取证(我估计这辈子也学不会这一招了),让人看了哭笑不得。
这结果便是我在他的“爱的拥抱下窒息”,反而给我带来许多困扰,把我卷入无关打斗中。他和port的打斗,与我什么鸟相干都没有,可port却把他当成被我豢养指使纵容的小人,以此指责我,要我承担道德责任,最后是让我莫名其妙地卷入我丝毫不想卷进去的打斗。
若迷给我的困扰,恰与老加9年前在《说东道西论坛》上给我带来的一模一样。那阵子老江当国,网络管理不严,该论坛的主要访客是国内网友。我日日处于爱国贼的围攻中。这小子一冒出来,便大赞大颂芦笛,谀辞之烈,超过林副统帅千万倍。我开头阴暗心理发作,以为他是“芦笛的跪拜者”(牛乐吼的化名)一类不安好心的人,很是给了他几下驴蹄子。后来虽然看出他并非故意捣乱,仍然浑身不舒服,尤其是当化外出来问他:“哪怕是老芦本人也不会喜欢你这样拍他的马屁吧?”就更是觉得不能不与他划清界限。后来咱们要离开《说道》来办《海纳百川》,我最大的心愿就是他千万别跟过来。记得还跟他专门写了个帖子说这事,还苦苦哀求他放过我,改去吹捧秋实。只是后来这小子开始挖苦我,我才如释重负。
类似的情形又发生在我和小衲之间。直到我和他大战数百回合,最终摆对了位置,这才算彼此都觉得舒服。我在《罕见》看到他称我“芦笛网友”,心里无比熨帖:这就对了,咱们就只是网友关系,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老芦的朋友够多了,欠下的情意我下辈子也还不清,已经是不可承受之重,不想再在网上交友了。
公平地说,比起老加和小衲来,若迷算是非常尊重我的个人意愿了。他从未违反过坛规第六条(或第五条,记不得了),如小衲那样在本区吹捧我。实际上此人非常腼腆不自信,在芦区浮出水面前,大概花了一年的时间酝酿勇气。他为我和人打斗都在别的地方,并不在本区。但我还是必须说,若迷网友,我上次的请求仍然有效。对于你的古道热肠(或青少年热血,待考),我至为感激。But,鉴于国人普遍低下的素质,他们绝无能力如我那样看出你的秉性,绝对只会把你看成是我养的恶狗,而我是纵容你去乱咬人的恶棍。所以,do me a favor,以后不要再为我辩护,好么?谢谢!
当然,要说看客是故意以侮辱若迷来达到羞辱我的目的,那也不是这么回事。换个人肯定会这么想,但老芦早就扔掉“毒眼”(=阴暗心理分析)的国术多年了。我知道,那不过是因为看客网友情商比较低,自尊心非常之强,因此无法容忍他人冒犯了自己的话语,却对自己伤害他人的话语极不敏感,也就是只知道尊重自己,不知道尊重别人,缺乏内省能力。这在国人中非常普遍,不足为奇。
其实我对看客网友印象一直很不错,这还不光是他到芦区奉献了许多精彩文章,最主要的还是那阵子我和小衲大闹,他反复从中调和,为此起码给我来了十多封站内短信,促使我写出了《写给小衲的检讨书》。那件事让我非常感动,觉得此人古道热肠,与人为善。所以,虽然早知我和他的许多看法不一样,但这并未影响我对他的观感。
让我倍感失望的,是他和若迷在本区就刘晓波事发生的争论。帖子都在芦区,请革命群众前往围观。任何客观读者恐怕都不难判断谁是谁非。若迷虽然特别能战斗,但一直是在作理性争辩,都是扣准对方的硬伤软伤发言。这当然令人很难堪,尤其作者自尊心强更是如此,但他第一没有违反坛规,第二,他作的是针对观点而非论敌的理性论争,提的都是凡是承担文责者不能不回答的问题。然而看客却几次口出恶言,不能不让人理解为因理屈词穷而气急败坏,恼羞成怒。
我知道,若迷这种缠斗法,比恶毒谩骂更让人难受,尤其是对自尊心超强者更是如此。但不管怎样,人家并未违反坛规,作的都是针对论点论据的质疑,出席过学术讨论会的人都知道,回答这种问题是作演讲的人的责任。论坛的好处是,你若回答不出来还可以置之不理,再不行还可以如小衲那样申请隔离令,有何必要不顾体统,出口伤人?
说实在的,老芦虽然是臭名昭著的网霸,自问还从未干过这种事,凡是针对我的文字的软硬伤而不是瞄准我的人品而来的质问,无论对方如何气势汹汹,我都从不回避而是正面回答。若是对方确实抓住了我的错处,不管如何难堪我都会当面认错。
遗憾的是看客网友似乎缺乏内省能力。因为他给我留下的好感,也因为为防“养恶狗”之嫌,我其实长期包庇了他,多次对他犯规侮辱论敌睁眼闭眼,只是有次若迷举报他的犯规贴,我不得不删除,并轻描淡写地提醒他注意坛规,可惜他连这都受不了,还指责我不问事情是怎么起的,让我跌碎了眼镜。
当然这也算不了什么。最令我吃惊的还是,若迷在罕见奇谈转贴了他在某处的帖子,他竟然气急败坏,诬指若迷是特务,大骂即使国安登门他也不怕,在家里等着,云云。这都什么事啊?至于么?难道是一个承担文责的人干得出来的事?你可以写,人家不可转贴批驳,否则就是特务?请问罕见奇谈到底是公共论坛,还是国安的举报箱啊?
可惜看客先生看来就是一个不敢承担文责的人。我不过是根据他的文章流露出来的一贯立场,认为他是革命派,他就认为我在网上搞划线站队,声称自己不过是个看客,哪派都不是。成人都该知道,我之所谓“革命派”,说的是观点倾向,并非什么组织派别。例如本人多次就声称自己是反革命,甚至声称自己是“拥共派”,那莫非是自承本人是中共党员,国安的地下尖兵?一个寄希望于“有限暴力”(暴力而能有限,当真是“火热的冰”)来解决社会危机的人,这算不算倾向于暴力革命?连自己公开发表过的主张都要抵赖,反过来指责指出这点的人搞划线站队,这就非常跌份了。不知看客先生何以竟然意识不到这一点?
当然我也知道,我真正得罪看客先生的是哪一条,那就是说他没有独立思考能力。不幸的是,这确实是我的感觉。例如他对刘晓波的诽谤,其依据竟然是从LLC打捞来的!这还能说有独立思考能力的表现么?是个读书人都该知道,所谓“独立思考”并不是“持不同政见”的同义词,指的是以怀疑主义为思考前提,必须以怀疑的眼光审视辨析所得的一切信息,只使用通过严格辨伪分析的证据去立论,世上哪有根据道路传闻随意判决他人人品的独立思考者?更何况那些传闻荒诞不经到了可笑地步,例如诽谤被判了重刑的刘晓波与中共勾结,只怕任何一个智商为正值的人都绝无可能采信,而“独立思考家”就是能据之作出道德裁判!
不能不承认,这确实是影响我对看客网友的一个转折点,这倒不是因为LLC富集了芦敌,我根本不在意那伙人骂我,《芦笛文选》的封底上印的文字就是我特地去那儿打捞来用为广告炒作手段的。因此,若是他们不骂,我还若有所失。过去我的一个娱乐习惯,便是到共舞台去偷窥,笑得合不拢嘴。有段时间他们不骂我,改骂南京老右,让我怅然若失,觉得自己失去了勾魂的魔力。只是这两年才放弃了这种高尚娱乐,再没光临那烂地方了,也不知道他们是否摆脱了对我的obsession。
我觉得奇怪的是,一个正派人怎会不对那种地方掩鼻?那应该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啊?小衲在楼下就说,反芦论坛不是不该开,不该那么没水平。这小子根本没说到点子上。那伙人不是在批芦笛的观点(也不配批芦笛的观点),而是效法里弄娘们蜚短流长,嘁嘁喳喳,全副心思花在琢磨无聊至极的网人网事上,造出千奇百怪匪夷所思的无稽谣言来,暴露了自己一肚子坏水,满脑袋糊涂,不是说锺会是芦笛的马甲,就是说狼协贪污了捐款,害得芦笛出不了书,要么研究网人南京老右到底是男是女……这种地方,娘们去还能理解,能是个男人驻足的地方么?
看客先生,我知道,这些实话一旦出口,对您那种自尊心超强而毫无反省能力的同志来说,意味着我已经不可逆地得罪了您。所以,您若要去共舞台投奔芦敌大军,我也完全理解,丝毫不会介意,其实是我咎由自取,只能怪我而不能怪您。不过,对我这种饱经沧桑、深谙人情世故的人来说,玩超脱没什么意思。若您真是没有敌人(这好像是刘晓波获罪的祸根哪),那对刘晓波与《自由中国论坛》那伙人的压制不住的微词又算什么事?人家还没像老芦这样直接得罪过您,是不是?
当然,为芦区喜欢大作的网友的利益考虑,我还是衷心希望您能把肚量放大点,回到芦区去继续奉献。我对您算是客气的了,唐好色和陈皮网友从没如您那样诬指我养狗咬客,还都曾被我骂得狗血淋头,最后人家还不是没跟我计较。为一个迟到的黄牌就愤而出走,我看您的脸蛋也跟崔莺莺差不多,可谓风弹得破了,细细。
忘记跟若迷说,老金不是不想来,是来不了。人家正忙正事,与我要注册毫不相干,你不要胡乱猜疑。有工作的人上网,本来就只能执行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平时半干半稀”,一时来不了再正常不过,不要乱抓阶级敌人。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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