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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叶子,别往和尚庙里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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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迷 [博客]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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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8/05/16 文章: 3610
经验值: 16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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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若迷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教育笨人可真难啊。现在已经没人愿意干这种活了,也就是我了,正想放弃这爱好,可又见不得人说蠢话,还一串串的,所以只好再鼓起劲头来教育你一把。哎。
【国际互联网,自从建立伊始就是对所有人公开的,什么时候成了芦笛的私人客厅?】
芦笛什么时候把国际互联网都当成自己的私人客厅了?光是海外的中文网就千千万万,芦笛能把它们都当自己的客厅吗?瞧瞧你这小女人的脑子之混乱已经到了何种不可思议的程度。
国际互联网当然的对所有人公开的,但这并不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到任何网上去胡说八道,这点应该是不用再教你了吧?而之所以会是这样,就是因为每一个网站的经营者管理者都花了钱掏了腰包的!谁花了钱,那论坛就归谁管。海纳百川是由狼协作为本网站的董事会主席和法人代表,他每个月是要掏钱的你知道不知道?而这里的基金会又是靠网友的自愿赞助和购买芦笛的书作为经济基础的,这你也不知道?
董事会同意芦笛开自治区,芦笛把自己的自治区改为私人客厅,这些你也都不知道?那就看看这些吧:
《海纳百川自治区特别行政法草案》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673554
《芦笛自治区改为私人客厅——兼谈关天培的来历》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672609
【现在众人抱怨中国封杀国际互联网,就是侵犯了国际互联网的公开性。
按照芦笛的私人客厅逻辑,中共完全可以说,中国是他们的私人地盘,你们要反共,礼送你们出境到国外的网上去反共。
中国有句古话“贼喊捉贼”,我现在才理解,芦笛这就是贼喊捉贼的典型事例。一方面振振有词地骂封网侵犯人权,一方面自己也在封网,干着同样侵犯人权的事。这种贼喊捉贼的人,全中国人民的脸皮加起来还不如他的厚。】
这小女子怎么会有一副强盗的逻辑思维?中共霸占国内的互联网,它不仅仅不允许人们在公共论坛上讨论所谓“敏感”问题如六四法轮功等,而且连在私人的博客里都不允许,加之连Google这种全世界著名的公共搜索引擎都要加以限制,这些都是对公共领域的野蛮干涉。芦笛除了自己的小区之外,他还能管什么论坛,还能干涉谁限制谁?你不是在这里反复多次大骂芦笛吗?他把你怎么样了?又有谁把你在这里的名给封了把你礼送出《罕见奇谈》了吗?而芦笛从自家的客厅里驱赶几个文盲弱智,这和共产党封网也能相提并论?
【说起来中共至少还比你芦笛高尚,还知道保护弱势群体。按照芦笛的逻辑,智商低的人就没有发言权了,这岂不是比中共更恶劣的侵犯人权事件。如果在美国公开说“智商低的人就没有发言权”,肯定要被推上法庭哟。】
这还是把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相混淆。在美国的任何公共领域不得公开歧视人,这毫无疑问。但是,在美国任何人的私人客厅里主人都可以公开宣称不欢迎某类人,这也不该有什么疑问吧?而不尊重主人硬要闯入人家的客厅并非要赖在那里的人才是真正的侵犯他人人权者。不信,你可以擅自闯入克林顿、布什、奥巴马任一家客厅去,看看会有什么结果?
【再说智力,不管从哪个角度讲,毛泽东的智力度超过你芦笛一万倍。人家是领导几亿人的国家元首,你连个科长还没当上,不过几个所谓芦迷替你喊几声,就敢嘲笑毛泽东是白痴。如果你比毛智力高,为什么当国家元首的是毛不是你?】
你这到底是搞智力批判还是比社会地位啊?要是比后者,那芦笛是博士,并在西方搞过几十年的科研,难道你反倒有比这更拿得出手的阅历?
要是搞智力批判,不是告诉过你了吗?这里已经有好多篇芦笛骂毛泽东为白痴的文章,你看着他哪一篇写得不对,哪一个例子不是事实,哪一个结论不符合逻辑,只管拿出来批不就得了?可怎么老是见你在这儿老大的不服气,却又一个劲儿地空喊乱叫瞎嚷嚷涅?你倒是弄出点干货给大伙瞧瞧啊。
【再再说,毛活着的时候,你不敢说一句不恭敬的话,而且还要喊毛主席万岁吧(喊一位白痴万岁的人,应该更白痴)。等人家去世40年了,才墙倒众人推,这个在日语叫做“阴湿”。】
废话,毛活着的时候谁敢说一句不恭敬的话啊?全国几亿人都在喊一个白痴万岁,谁当时不喊那还不早就见了阎王了,哪能在这儿网上跟你见面穷叨叨啊?啊?
【再再再说,我一个小女人,本不必和你争风吃醋,有什么好怀恨在心的?请不要自作多情啦。】
一个小女人跟个大老爷们儿争风吃醋?还有这样的天方夜谭?你们为了谁啊?为了个男人还是为了个女人哪?即使你爱慕林思云,那老芦可是从来鄙视他的,这和争风吃醋也挨得上边?你这是哪儿跟哪儿啊?
最后告诉你一次,芦区是高智商的人荟萃的地方,就凭你这一次又一次的胡言乱语毫无头脑的发言,你根本就不配在那里混。更何况,你个小女人,就别往大汉和尚堆里挤了。你就在这儿好好呆着吧。
哎,这贴写得,我自己都不想看第二遍,烦。
作者:若迷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若迷于2010-1-21 周四, 下午2:23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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