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若迷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今天忽然发现赛昆将芦笛的一篇文章转帖到了北大教授杨奎松的个人网站。经查对并取照(见下面的网照附录),赛昆所转的文章原标题为《草食动物大月饼》,而在赛昆转帖之后该文的标题却被篡改成了《黄人与白人》。而且转帖后的文章把原文的开头的文字“消极贤甥出来质问我,引出了一连串精彩跟帖,尤其是稀副统帅贴出的”给删去了。
这无疑是未经原作者授权的擅自篡改。这一行为令人吃惊,而且让人不得不发出强烈质问和谴责:
1)作为一个《独立评论》的主管版主,对于转帖者有十分严厉的要求,尤其在对文章的标题上更是严格到篡改标题就封名的程度。他是这样要求别人的:
[独评] 坛规2.2.13.3、“修改转贴文章标题…” 胡标 2008-03-25
[江湖] “修改转贴文章标题,尤其是篡改标题攻击辩论对手的”已封名。 胡标 2009-01-15
可是他自己转帖时为什么又擅自篡改他人的标题呢?赛昆干的可不是什么修改,而是彻底的篡改,原标题是借草食动物来嘲讽,到了赛昆手里却变成黄人与白人了。
2)作为一个长期为文的网人,又是到著名的北大教授那里去交流的人,对为文的基本道德规范绝不可能不知道,绝不可能不知道擅自篡改别人的文章,尤其是文章标题是文人的大忌,是极其无耻的行为。可为什么赛昆又要这么做呢?
3)对转帖文章的出处赛昆对他人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不注明出处者可以遭到他的封名。请看例子:
[江湖] 反法长文不注明转帖或出处,按抄袭处理。封名。 胡标 [0 b] 2008-06-22
[江湖] 转贴注明原出处是本坛提倡的作法。您举报的另一违规帖已删。 胡标 [0 b] 2009-09-18
可是赛昆在转帖他人的文章的时候为什么又不这样做?
最后必须特别强调指出的是,赛昆在长期暗杀芦笛之后,已经公然宣布将暗杀改为明杀,见:
芦笛是老版主封的,其他人无权解封。——胡标 2009-02-27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949976
赛明杀人家才是2月份的事,可转帖人家的文章竟然在这之后半年多的10月份发生。就算是原作者并不反对他转帖,可他自己怎么好意思干出这种又要杀人又要利用人家的事呢?这不等于是又要杀人家又要抢人家东西的土匪强盗吗?赛昆一面在自己的地界上封杀人家,一面又大咧咧地跑到人家的地面上去装孙子,这已经够无耻不要脸的了,可现在发现他竟然能干出更不要脸的事来。看来真是:人至痞则无敌啊!
=============附证据=============
原文链接: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763289
转帖文链接:
http://www.yangkuisong.net/bbs/thread-1527-1-1.html
转帖文和原文网络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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