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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找双儿——再谈一夫多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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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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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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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红楼梦》中找双儿
——再谈一夫多妻制
芦笛
小糊涂衲颠三倒四,胡言乱语,前些天才坚持“意淫也是淫”,争得跟李玉和的刑场斗争一般英勇悲壮,昨天却又坦承他这两天的(!)梦中情人是谁谁,而且还跟豆腐争得面红耳赤,肯定一夫多妻制,说传统社会的女子深明大义,并不吃醋,妻妾同心协力,搭帮结伙过日子,还把我有关旧作祭出来作论据,让我啼笑皆非,因问道:《红楼梦》里有小昭、双儿那种深明大义的女子么?他答道:当然有!尤二姐、平儿、袭人、香菱都是。
小衲说的当然不是毫无道理,人的脑袋都是被社会模塑的。传统社会那套纲常伦理,其核心就是一句话:无条件服从强者,所谓强弱是以权势来决定的,处于权势阶梯中的下一级的必须绝对服从上一级,而上一级必须居高临下地体恤下一级。女性相对于男性处于下一级,因此当然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领导,作党的驯服工具(这就是我经常对太太弘扬的传统文化,她也由衷认为传统文化确实博大精深,深不可测,值得当代青皮大儒们弘扬)。这就是董仲舒制定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我认为所谓三纲五常也言之成理,关键是看你怎么理解那“纲”字。古文的好处,在于它们是弹性无穷的橡皮袋子,随便你往里面塞什么私货都没问题。Personally,我认为必须实行华主席教导,抓纲治国,全民死死抓住党国领导,要求他们先给大家做个道德榜样。如果自己当不了圣人,那就趁早免开尊口,自动请辞全民道德教师的职务。这就是“德治”的真谛。至于“抓纲治家”倒不必了,否则岂不是“牝鸡司晨”?
这当然是插科打诨,并非正经话。我想说的还是,两千年下来,这套洗脑神功的确收了奇效。中国女性的悲哀与耻辱,大概还是这洗脑教材竟然是一个才华盖世的女性写出来的。它就是班固和班超的妹妹班昭写的《女诫》,其在传统女性中的地位,大约相当于基督徒的《摩西十诫》,不过仅有七条,看看第一条就够了:
“卑弱第一: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
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
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
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
这是说,女人天生就是卑下柔弱的生物,女婴生下来三天后,就必须把她放在床下睡,让她以砖瓦为玩具,父母则斋戒告祖宗。放在床下,是表明她天生的卑弱地位,让她玩砖瓦,是表明她天生就是苦力的干活。斋戒告祖,乃是表明祭祀是她未来的责任。这三件事就是女人的必须遵守的本分,是礼教的规定。接着作者进一步解释了“卑弱”“ 执勤” “继祭祀”的内容,文意浅显明白,构思系统清晰,论证有力,在古典中鹤立鸡群,实属异数,即使是男性作者包括圣贤在内也没这水平(班昭曾受汉和帝之命,在班固死后接过他的工作,编完了《汉书》,可谓中华第一才女)。可惜写的是这种烂经典,其中的警句令人齿颊生香:
“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方斯二事,其用一也。”
“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
“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故曰敬顺之道,妇人之大礼也。”
“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行违神只,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
“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尔而非,犹宜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此则所谓曲从矣。”
我不知道班昭自己是否做到了这些箴言,我知道的便是,她这些教导的确成了传统女性的行为规范。既然“夫”是“天”,当然天命难违,天要娶小老婆,妻当然只能“敬顺”“曲从”,这就叫“贤惠”。若胆敢不敬顺曲从,那就叫“妒妇”,犯了七出之条: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这种单向离婚,乃是良家女子能遭受到的最大耻辱,连娘家全家都陪着无脸见人,后果不是一般的严重,还有哪个女的胆敢犯“七出之条”?当然,正因为后果严重,休妻很少发生。即使真的无子,丈夫顶多就是趁机大娶小老婆,并不至于将原配休了。但妒忌乃是为全社会同声谴责的恶德,看看《聊斋》中的《马介甫》篇,即可知当时的主流社会(也就是男性社会)对“妒妇”痛恨到何种程度,而对“贤惠”的美德又是何等推崇。这种无形的舆论压力比什么都有效。因此,即便是狠辣威风如凤姐,也只敢使出毒计来除掉尤二姐,并不敢公开反对。
然而如同孔教其他教导一样,班昭这些教导本质上是违反人性的。人性当然可以而且应该加以疏导约束,但不可能彻底逆反或泯灭之。如所周知,程朱理学与毛共逆天行事,“存天理,灭人欲”、“斗私批修”、“破私立公”、“灭资兴无”,起到的基本作用乃是扭曲了人性,使得中国成了龚自珍笔下的“病梅馆”。这其间当然也培育出极少数真诚志士,但绝大多数人却变成了伪君子。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教导我们:“无政府主义是对机会主义的惩罚。”中国历史上最糜烂的时期有两个,一个是明朝,一个便是现代,这两者似乎都可以看成是对禁欲主义的惩罚,亦即伟大领袖最爱说的“走向反面”。
妇德又何尝不如此?它要求的“贤惠”直接违反了性爱的排他心理。没错,小衲说的那几位女子,似乎都是“贤惠”的。可惜他忘记了,那些人的共同特点,都是小老婆,她们有资格做妒妇么?中国的一夫多妻制可不是回回的一夫多妻制,妻妾之间并不是平等的。小老婆只是比丫鬟(女奴)高一级,仍然是女奴,顶多只能算准女奴,见了丈夫和大老婆仍然得行奴婢的大礼,口称“老爷”“太太”,甚至连自己的孩子都 不能认。小衲既然熟悉《红楼梦》,何以记不得探春对她生母的鄙视到了这种令人发指的地步:
“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我拉扯谁?谁家姑娘们拉扯奴才了?”“谁是我舅舅?我舅舅早升了九省的检点了,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 “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怕人不知道,故意表白表白。也不知是谁给谁没脸。”
可别怪她这么势利,那个社会就是这么势利。不但小老婆是奴才,小老婆生的孩子(所谓庶出)也让人看不起。上引探春那句话,道破了她深重的自卑情结,就连赞赏她的人也认为她的出身是耻辱:
“可惜不是太太养的。”(兴儿)“只可惜她命薄,没托生太太肚子里。”(凤姐)
这些可不是虚构出来的。余生也早,还是听说过点“旧”社会的掌故的。我家虽是一夫一妻制,但亲戚中确有那种家庭。我的几位表兄乃是庶出,“解放”前他们的确管亲娘叫“姨娘”,管太太叫“妈”。听先母讲,那姨娘原是买来的丫鬟,本来是给太太支使的,但洗刷出来一看十分白嫩可人(原来皮肤完全被油泥彻底覆盖,与黑人并无显著差异,待用去了几条肥皂后,才初步做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可见鲁迅小说《肥皂》里的“格支格支”有何等深厚的现实生活基础)。太太贤惠,便主动建议老爷收房。待老爷真的收房后,太太又吃勿消了,日日跟老爷吵闹。老爷纳闷道:我本来没这意思,是你要我收的房,等我收了,你又不饶了,你还讲理不讲理?
爱你喂,据先母讲,姨娘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她老人家的话我至今记忆犹新:“旧社会那套确实不好。你想啊,亲生儿女都不能认,看着自己生的儿女去管别人叫‘妈’,管自己叫‘姨娘’,天下有哪个女人受得了?”
这就是赵姨娘“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 的缘故,那其实是一种母爱被夺之后的绝望努力,怕丢了孩子,千方百计提醒她别忘了亲娘。可惜探春丝毫不知体贴,不知道自己的粗暴与势利是如何深深地伤害了母亲的心。当然赵姨娘也犯了策略错误,她本应使用不显山不露水的感情笼络手段,大面上照顾探春的虚荣心,但私下培养母女感情。在这方面,我知道的那位姨娘可比赵姨娘高明多了,那几位表兄与她的感情远胜对太太的感情,待到“解放”后立即改口叫“妈”,而且回家都只呆在亲娘的屋里。
您说,这种制度能算人道么?但要不这么干,似乎又太不公平。例如我说的这家人吧。太太跟老爷可是患难夫妻,嫁给老爷时他家十分贫寒。太太茹苦含辛,相夫教子,辅佐老爷发了迹。若老爷成功后便如今日的白眼狼一般,翻脸退送了黄脸婆,那是不是太无天理了些?传统社会可是非常讲究“糟糠之妻不下堂”的,《陈世美》、《王魁》等反面教员对男人的儆戒作用,可能并不下于班昭《女诫》对女性的作用。他们一致深信,若干出那种事来,死后可是要下地狱的。因此,既要满足“男人富贵必易妻”的色鬼天性,又要保证良心平安,那“中庸之道”显然就是让小老婆处于女奴地位。私下宠爱可以,但决不能与太太分庭抗礼。我那家亲戚就这样,但凡是正式场合,诸如请客什么的,上席的必然是太太,小老婆连面都不能露。总而言之,“夫贵妻荣”只限于太太,并不泽及侍妾。有分教:风光归太太,云雨落侍姬。
然而人是感情动物,女人尤其是。风光并不是一切,性爱是天然排外的,即使是“贤惠女子”也不例外。理智上她们能力遵圣贤教导,力避“嫉妒恶德”,狠斗私字一闪念,如梁启超、吴佩孚的原配那样,去为丈夫张罗纳妾。但一旦真的成了现实之后,只怕就要像我认识的那位太太一样,免不得醋海兴波了。小老婆则当然没有嫉妒的资格——奴婢本来就与主子不是一个等级的,轮得到她吃醋么?上述那位姨娘之所以能成为姨娘,固然靠她天生姿色,但也是太太的恩典,与她一道买来的女奴们可没那好运,还在粗衣粝食地做全职女奴涅。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但她虽然身份低贱,仍然和主子一样是人,因此虽然不敢明目张胆地吃醋,毕竟暗地里要争宠,烦恼只怕比她的同伴还要多:这不上不下算是什么事?若是配个家仆,虽然粗衣粝食,但毕竟丈夫是自己专有的,孩子也不会失去,是不是?
可惜“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社会地位的诱惑使得甘于贫贱成了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没几个丫头不想升级为小老婆。看一眼《大红灯笼高高挂》,立即就能悟出它的原本就是《红楼梦》。贾府那些丫鬟们之间的明争暗斗简直到了炽热的地步:低级丫鬟(所谓“粗使丫头”)想爬到高级丫鬟(如袭人、紫鹃等)的地位,高级丫鬟想爬到侍妾的地位,一旦如愿以偿,爬到了上一等级,立即便对下级作威作福,而且千方百计阻断下级的上爬可能,确保她们不会构成对自己的威胁。
被捧到天上去的“反封建烈女”晴雯就是这种最典型的恶心奴才,她辱骂起低级丫头们来,比正经主子宝玉还厉害百倍:“那里钻沙去了?瞅我病了,都大胆子走了,明儿我好了,一个一个地才揭你们的皮呢!” “什么蹄子们!一个个黑日白夜挺尸挺不够,偶然一次睡迟了些,就装出这个腔调儿来了。再这样,我拿针戳给两下子!”
最恶心的还是她洞察了小红勾上宝玉向上爬的心思,联合其他高级丫鬟封死了她上爬的路。小红用宝钗的话来说是“眼空心大”,一门心思往上爬,早就瞄准了宝二爷。第一次露面就是趁高级丫鬟们不在,赶着替宝玉倒茶,可惜她运气不好,立即就被秋纹与碧痕撞破了,两人顿时打翻了醋坛子:
“秋纹听了,兜脸啐了一口,骂道:‘ 没脸的下流东西!正经叫你去催水去,你说有事故,倒叫我们去,你可等着做这个巧宗儿。一里一里的,这不上来了。难道我们倒跟不上你了?你也拿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碧痕道:‘明儿我说给他们,凡要茶要水送东送西的事,咱们都别动,只叫他去便是了。’秋纹道:‘这么说,不如我们散了,单让他在这屋里呢。’”
作者于此介绍道:
“这红玉虽然是个不谙事的丫头,却因他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只是宝玉身边一干人,都是伶牙俐爪的,那里插的下手去。不想今儿才有些消息,又遭秋纹等一场恶意,心内早灰了一半。”
所谓“往上攀高”,无非也就是争做高级奴才,从“粗奴”变为“雅奴”,运气再好些,便成了袭人那样,跟贾宝玉初试云雨情,有了日后作姨娘的指望。然而就连这种卑微的愿望都面临着生死之争,而晴雯那“反封建英雌”则是这“雅奴争夺战”的领导人。在第27回中,她率领绮霰、碧痕等人再度给小红以迎头痛击。在吹毛求疵不成后,竟因小红攀上了凤姐而大为吃醋,酸溜溜地冷笑着骂道:
“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把我们不放在眼里。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不曾呢,就把他兴的这样!这一遭半遭儿的算不得什么,过了后儿还得听呵!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得。”
她真是想出这园子么?否。在第三十一回中,宝玉生气要把她打发出去,她顿时就急了:“为什么我出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我出去,也不能够。”后来她之所以气死了,无非是因为失去了贾府雅奴的显赫地位,被迫回到了家中。这可不光是她一个人的荣辱观。袭人同样不愿意被她哥哥赎出去作自由人,宁愿给宝玉作小老婆。而金钏更绝:只是因为王夫人要把她赶出大观园,竟然不惜投井自杀了。
因此,要到《红楼》里找双儿或小昭那种毫无所图,只知默默奉献的女性,即使是丫鬟或侍妾里也未必能找到。所谓“贤惠”只存在于不同的等级之间。太太可以对姨娘“贤惠”,因为主子嫉妒奴婢乃是自失身份,姨娘当然也对太太“贤惠”,因为她不敢犯上。在此,维持“和谐”的秘诀,全在于森严的等级界限不会被打破。倘若这等级有打破的危险,则“贤惠”立即荡然无存,而佳人瞬时内便会化为夜叉。上引多名美人迎头痛击小红向上爬的野心就是证明。
这当然不是说传统的一夫多妻制就一无是处。相反,我认为在那种病态社会中,虽然它极不人道,但仍然不失为一种烂污度比较低的制度。只要社会按权势分配财富与女人,则一夫多妻就是必然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旧制度反而还不失合理性,看一眼从孙中山、毛泽东、刘少奇直到郭沫若、鲁迅等人的原配的悲惨结局,立即就能悟出这点——若是他们不装模作样搞“一夫一妻制”,则贺子珍也未必会发疯,而刘少奇的前妻王前也不至于教唆她女儿写大字报大爆她爹的“金鞋拔”丑闻,全国人民也不至于知道原来少奇同志嫌她手上有伤疤,要她时时戴手套遮丑。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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