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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这律师TMD是哪头的?邓玉娇案律师说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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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这律师TMD是哪头的?邓玉娇案律师说法分析   
凌华






加入时间: 2004/07/10
文章: 375

经验值: 9813


文章标题: 这律师TMD是哪头的?邓玉娇案律师说法分析 (412 reads)      时间: 2009-5-26 周二, 上午10:56

作者:凌华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案发当晚(即5月10日晚)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

这一段没必要说谎,肯定是真的。

>>“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挎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这一段情理上说得通,但是死无对证,不过当时休息室里如果有其他人,可以看到邓玉娇是否衣衫不整。但即使衣衫不整,黄德智也可以提出另外的说法,一样讲得通。

>>“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黄德智骂道:‘今天被个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
>>
>>“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他妈的还挑人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

>>“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

>>“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

这一段有证人了。肯定没问题。

>>“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
>>“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

>>“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扇击。每扇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扇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
>>
>>“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
>>
>>“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

这一段也没问题,且与官方说法一致。

>>“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其母亲赶快来。”

这一段最关键,但是有几个问题了:
1。“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
为什么要“双手背在身后”?如果是为了吓阻对方,掏刀后一定会把刀尖指向对方,“背在身后”是不是已经起了杀意?
2。“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
这里还是语焉不详,没有说明关键的体位问题。“推倒”可以是坐倒在沙发背上,也可以是躺倒在沙发上,都可以“双脚乱踢”。从下文看,这里说的是“坐倒”。
3。“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
这个问题在于,“黄邓二人扑上来”。既然是“扑上来”,就把“按倒”否定了。因为黄邓二人无可能一边“按倒”一边“扑上来”。
如果是“坐倒”的话,按现场的视频,沙发前有茶几,绝无黄邓二人同时“扑上来”的余地。所以律师也承认邓前黄后。“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证明这时两邓之间并没有身体接触,“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这就坐实了邓玉娇有“起身”动作,否则邓贵大“扑上来”,双手还没接触到邓玉娇,岂能自己先中刀?
如果是“躺倒”的话,就更不合理,躺倒就不可能“拿刀向前乱刺”。而且真想强奸的话,黄邓两人一定是一个按手一个按腿,不会“邓贵大在前面”。
4。“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
邓的伤都在上身,捂肚子干什么?这个甚为怪异。


总之按律师的说法,警方说的都是实话了。而且还没打官司,先把自己的底都泄了,这难道不是作秀?如果是我,我也要解聘这种律师。

作者:凌华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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