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加拿大给赖昌星工作证 "狠狠扇了中国一巴掌"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加拿大给赖昌星工作证 "狠狠扇了中国一巴掌"
瞭望哨
加入时间: 2008/05/31
文章: 22
经验值: 1144
标题:
加拿大给赖昌星工作证 "狠狠扇了中国一巴掌"
(511 reads)
时间:
2009-2-10 周二, 下午10:50
作者:
瞭望哨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时年56岁的赖昌星在潜逃离开中国十年后,申请难民身份被拒四年后,于2009年1月底成功地获取了加拿大政府颁发的工作签证。据了解,赖昌星的代理律师是利用了加拿大司法的漏洞为其拿到工作签证,此消息传出后,有网民形容加拿大此举犹如“狠狠地扇了中国人一巴掌”。
《国际先驱导报》报道,在十年的流亡生涯中,赖昌星从未获得任何形式的合法工作许可,其英文程度也并没能使他在温哥华华人社区之外的范围里觅得任何职位。2007年期间曾经一度传出赖昌星即将被遣返回国的消息,而如今,他竟然得到了加拿大的正式工作签证,期间事态变化令人惊诧。
基于“人道立场”核准申请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规定,如果要申请加拿大工作签证,“申请人需要出具其雇主的雇佣证明以及申请人具备相关工作能力的证明,此外还需要护照或相关旅行证件”。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已经有雇主愿意雇佣,并且具有合法的移民身份。
而赖昌星的个案显然属于特例。赖昌星既非合法移民,目前也无难民资格,如何能申请工作许可?加拿大移民及公民局一位工作人员7日称,由于赖昌星短期内可能无法被遣返。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加拿大法院规定,加移民部可以基于“人道立场” 核准他的工作许可申请,以免申请人生活不济,对加本国构成负担。据该工作人员说:“作为‘无法遣返的人士’,赖昌星必须提供充足的材料证明在其遣返程序风险评估期间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源,无法维系基本生活。在正常情况时手续和文件齐备条件下,签发工作签证大约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
而据2月7号加拿大《多伦多星报》的报道称,“赖昌星从申请到签发花费了将近8个月的时间,获得的工作签证有效期为1年。”
可享有全面医疗保险
凭借签发的工作签证,赖昌星可以在缴纳每个月54加元的保险费用后,享有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的全面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根据2007年4月对于赖昌星撤销宵禁的决定,他可以全天24小时离开寓所,不受任何限制。
不过,也有加拿大当地媒体认为,获得工作签证只是允许申请人居留加拿大期间可以合法工作,并不表明赖昌星本人在加拿大的身份发生变化。尽管拿到工作签证,赖昌星仍然需要遵从其他禁令,例如他每周需要亲自到加拿大边境服务处报到;不准接触大圈帮;不准进入赌场等。
此外,由于赖昌星的中国护照已经过期,并且在加拿大的移民身份十分模糊。即便拥有工作签证,他在这期间也无法合法离开加拿大,入境任何一个国家。
代理律师利用司法漏洞
事实上,一个已经被颁发遣返令,并正在经历遣返前风险评估、司法审核的人成功申领到工作签证,是加拿大繁复的司法考量和冗长处理的结果,而赖昌星的代理律师也正是利用了加拿大司法的漏洞。
赖昌星的代理律师大卫·马蒂斯现年66岁,执教于加拿大著名的麦吉尔大学,教授国际法和移民难民法。他在加拿大颇有知名度,所需支付的律师佣金亦十分高昂。
据《多伦多星报》7号的报道称,“该律师一再宣称赖昌星一案在中国将无法得到公正审判,并成功地以此为理由提起遣返风险评估诉讼,使得加拿大司法系统不得不对于赖案的遣返风险评估作调查。”
由于目前中国国内的死刑等类似司法规定和北美的司法体系无法接轨,使得赖昌星一案因为中加之间缺乏引渡条例等得以一再搁置拖延。而遣返风险评估是在加拿大司法体系认为犯人在遣返回国后,有可能无法得到公正的司法待遇时启动的一个司法程序。
大卫·马蒂斯此次正是利用风险评估的漫长司法审议过程,为赖谋求到了工作签证。
中国促加尽快遣返赖昌星
赖昌星获准在加拿大工作,几乎是在加拿大落地生根,消息传出后中国国内的网民反应激烈,甚至有网民形容加拿大此举犹如“狠狠地扇了中国人一巴掌”,中加外交原有的友好关系再次因赖昌星获得工作签证而再引波澜。
2月5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肯尼在渥太华表示,“加移民部行政官员批准决定是与法院裁决一致的,并不是所谓的‘政治决定’”。对此,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 6日晚间表示,“加方遣返赖昌星的立场是明确的。但加方的所作所为与加方表明的态度大相迳庭。加方此举已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
姜瑜强调,“中方希望加拿大政府从两国关系大局考虑,尽快向中方通报有关情况,尽快完成遣返前风险评估程序,并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
作者:
瞭望哨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796611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