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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芦笛:芦青天关于马悲鸣左右互搏案的修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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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迷 [博客]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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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若迷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标题: 芦青天关于马悲鸣左右互搏案的修正判决 (387 reads) 时间: 2006-1-10 周二, 下午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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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芦青天关于马悲鸣左右互搏案的修正判决
芦笛
2002年11月底至12月初,我应马悲鸣请求,出任虚拟法官,裁决当时已达8年的郑-马之争。
在仔细阅读分析了两造证词之后,我得出结论:郑义先生指控马悲鸣写作《马悲鸣强词夺理》一文乃是“化名批驳自己”与“代人捉刀”,这两个指控无法同时成立。鉴于郑先生承认此前曾有人找过他,自称曾为马的某些文章提供过思路,我认为,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只能认为马自称“代人捉刀”是真。
网友赛昆当时提出,找郑义先生那人说的未必是实话。我当即指出,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必须是指控方证明对方作伪证。如不能做到此点,则只能接受辩护方的证人的证词,而不能在人家作证之后还坚持原指控。现在郑义先生是指控方,既然不能证伪人家的证词,当然只能听信辩护方。
至此,无论是郑义先生,是替他辩护的赛昆先生,还是正直旁观群众都再无异议。于是我作了判决,指出“化名批驳自己”为诬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但鉴于马在此后长期骚扰、辱骂、攻击、诽谤、中伤郑义先生甚至其无辜的夫人,使两人身心健康蒙受了极大损害,马悲鸣已经丧失了要求郑义道歉的道义资格和法理立场,为此,我判决,马悲鸣“左右互搏”的罪名应予推翻,但郑不必向马道歉,马也不得再攻击郑义。
判决下了之后,郑先生没有表态,马悲鸣则感激涕零,口口声声叫我“芦青天”,保证90%服从我的判决,只留10%的行动自由,以防止郑义不服判决,主动攻击他。这些书面保证都留在本网站的旧帖之中,任何人随时都可以调出来看。至此,长达8年的马郑纠葛总算得到了合理解决,马的名誉已经恢复,绝大部分正直网友诸如非文人、云儿等都同意了我的基本判断,而郑也免除了继续被马侮辱纠缠之灾。
但到了12月间,所谓“贺文”先生却给了马悲鸣一个电话号码和一篇文理不通的烂文章作为证据,马悲鸣如获至宝,立刻践踏盟誓,撕毁诺言,再度猖狂攻郑。这种反常行为,证明此人醉翁之意不在酒,根本不是想恢复名誉,而是为骚扰侮辱郑义和其他无辜者找借口。
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开始考虑当初错判该案的可能性,于是写了《马悲鸣“左右互搏”案十大疑窦》,公开请他回答。马在看了那个帖子后,曾公开向古迷表示一条都答不出来。此后经我多次催促,他终于在苦思了一年多后,才写出了答帖,公开承认:
“郑义说得有鼻子有眼,连我自己都快不相信我自己了。这么多年
来。我那封信里究竟写了些什么,连我自己都忘了。还望师兄能将
郑义出示给你以证明我有罪的原信转发给我。phlxl@aolcom”
前天他对此话特地作了解释:
“这句话是给后面两句铺垫的。是否我,或者我们俩欺骗了读者,关
键还是请芦笛把郑义给他的我那封原信转发给我:[email protected]”
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马贺到底是否欺骗了读者,连马自己都无法确定,必须看了他11年前发给《民主中国》编辑部的原信才能决定。这岂不是自承他这些年口口声声“郑义造谣诬蔑我”其实是撒谎?
今天他先诡辩“郑义说得有鼻子有眼,连我自己都快不相信我自己了”一语是什么“虚拟语态”,后又解释:
“‘连我都快不相信我自己了'= ‘我马上就要,但尚未不相信我自己'。"
“‘我都快要掉下悬崖了’。究竟掉下去没有?要是掉下去了,怎么还能说出这句话来?”
至此,马已经彻底推翻了我原来的判决,自认郑义先生的指控就是对的,他确实搞了“化名批驳自己”。任何一个神智正常的人都会想到,如果马真是无辜的,无论郑义说得如何可信,都绝不会“快不相信自己了”,到了乖乖接受对方指控的悬崖边上。相反,郑义越是说得有鼻子有眼,马就越只会觉得郑荒谬绝伦,竟然把自己的朋友那个大活人说成是想像的幻影。
前几天,某位先生给我发信,自称他就是那个贺文。我随即列举了此案的许多疑点,特别是马变相承认指控是真的事实,请他出来澄清一下。我并且告诉他,受害人和施害人的角色早就翻转过来了。现在的问题,不是郑持续诬蔑马,而是马侮辱、攻击、骚扰、诽谤、中伤郑义夫妇及其他无辜受害者长达11年的问题。根据美国法律,马悲鸣早就犯了法。因此,这位“贺文先生”有道德义务出来对公众诚实作证,解答他的证词和马的自供之间的明显矛盾,否则就有为虎作伥之嫌。鉴于马已经否定了我原来的判决,如果他再不出来弥补,则我别无选择,只能认定马悲鸣搞了左右互搏,而贺在其中扮演了伪证者的极不光彩角色,两人共同欺骗了网友。
但这位贺先生的反应非常奇怪,他不但避而不答我列举的马在网上造谣生事无恶不作的那些铁的事实,更不回答我昨天给出的“马确实搞了左右互搏”的严谨证明,甚至不愿意到网上公开发言,所给出的理由却又极其荒谬可笑,使得我不但没有“都快不相信我自己了”,反而几乎因大笑掉下了悬崖。他先是说他在网上看了我的许多文章,后来却又说自己在上班时间看不了中文,回家又没时间上中文网,全然意识不到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正像马忽而说他能上贴,忽而又说他不能上贴一样。最后他又说不愿意在网上露真身,似乎大家上网发言都是用真名实姓,而闹到这地步有谁还不知道“贺文”这化名代表了谁一样,他非得自报真名才能上网公开解答那些疑难。
为了解决他这些奇怪的困难,我特地好意提出,他不会打中文或是写中文都没关系,无法上网也不要紧,只需用英文写出解释来寄给我,我负责替他转贴并翻译。对如此好意,他竟然作恶意理解,说什么我想把他弄到公众场合去,似乎我有什么罪恶用心,乃是共特或美特一类,甚至反过来责问我,自己到底有什么权威要逼迫他解答那些问题!
这种种反常表现,不能不让我越发觉得可疑。听贺先生的意思,似乎他说什么,大家就得乖乖信什么,如谁胆敢有所怀疑,那就是侮辱他,是自封权威,是不懂美国文明的野蛮的中国人。
这话原也不错,三年前这就是我判案的根据。可惜那前提是他提出的证词必须通过对方的证伪。因为当时郑义先生没能证伪他的证词,所以当然只能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接受贺先生提供的证词。现在贺先生的证词已经被马的招供严重质疑,经本人经严密逻辑论证证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不能驳倒我的证明,则等于默认我的指控。为了防止自己判断错误,我特地恭请他为自己辩护,不料如此好意,竟被他曲解为是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
不仅如此,贺先生的反常作为,不能不让人疑窦丛生。他的奇怪言行,提示他涉嫌在马悲鸣背后鼓动教唆。
那避免在公众场合用化名作证最无法令人理解。谁都知道这么作根本不会泄露什么隐私,他只需实事求是地讲明事情真相就行了,至于他自己的私事,他爱讲多少完全是他的自由,谁也不可能逼迫他披露与案情无关的隐私。可他就是横下一条心来避免在公众论坛上露面。
三年前,马在《海纳百川。众议院》和郑义对质,事先在各大网站广发通知,邀请网民前来观战,到后来他给郑义下了24小时通牒,以后又延期24小时,逼迫郑义表态他是否认识贺文。郑义拒绝回答,大众都期待马下一步就是请出贺文来,公开说明他认识郑义,以彻底将死郑先生。可就在此千钧一发之际,贺竟然死也不肯露面,坐视他的好友“大变活人”失败,无限狼狈地垮台,备受网上男女流氓耻笑,令原来凶焰万丈的马只好狼狈不堪地承认“此次攻郑,我方暂告失利”,在他自己请来的各路英雄面前丢尽了脸。
马对此提出的解释,连孩子都骗不过去,一会儿说贺文不会打字,一会儿说他不会上贴,一会儿说他无法上中文网,待我指出能上互联网就能上中文网后,马又改口说贺调去工作的地方根本就无法上网。在如今连中国都是遍地网吧之际,美国竟然还有不能上网的地方,当真是咄咄怪事,更不用说马后来答复我《十大疑窦》一文时又承认了贺至今仍然是中文网上的写手的怪事了。
这还不算,等到我作了有利于双方的息事宁人的判决之后,原来抵死不肯作证的贺文先生却又出来兴风作浪,为马提供了一段烂中文和一个电话号码,致使已经服从判决的马悲鸣再度出来猖狂攻郑,使得郑义夫妇和其他无辜受害者持续遭受他的骚扰、侮辱、攻击、诽谤中伤直至今天。
最近马悲鸣在网上大事散布死人的荒谬绝伦的所谓“隐私”,严重违反了美国法律,我为了制止他在犯罪泥潭里越陷越深,再度提出左右互搏案来分他的心。于此微妙时刻,贺先生竟然不惜特地来和我联系,似乎是为了制止我的努力。可一到要登台向公众作证的节骨眼上,他立刻就变了脸,甚至不惜指责我别有用心!
最耐人寻味的是,有位名叫“青菜” 的先生,在网上声称他是贺文的好友,并透露了捏造出来的我和贺文的通信内容,可贺文却矢口否认此人是他的朋友,授权马悲鸣辟谣。此后“青菜” 仍然坚持说他就是贺文的朋友,奇怪的是,尽管马悲鸣明知贺文的否认,却在青菜再度自称贺文朋友的帖子之后对之称兄道弟,并表示感激,但请他不要出来搅局。如果青菜确实冒充贺文朋友,造谣败坏他的名声,马只会义愤填膺,为何反对之如此客气,甚至请求对方不要搅局?这种种怪事,提示青菜确实是贺的朋友,而贺动辄撒谎的脾气和马一般无二。这种人作出的证言,还能有什么可信度?
凡此种种可疑怪事,不能不令我这最痛恨“阴暗心理分析”的人都难免要怀疑贺其实是“马力”,乃是驱动马那个傻冒冤大头的真正引擎。的确,有人曾向我的私人邮箱投书举报,说了许多言之凿凿的话。这当然是一面之辞,我没有能力也没有愿望去查清人家的指控。没有确凿证据,我也不敢乱说贺确实是用心深远的幕后推手。我唯一可以说的,就是在我根据马的失言彻底证伪了贺的证词的关键时刻,他极不明智地拒绝了推翻我的证伪的难得机会,这简直令人无法理解,唯一的客观作用就是discredit了他本人。
有鉴于此,根据马悲鸣3年前的请求给予我的虚拟法官权威,我在此作出修正判决:
一、三年多前我作出“左右互搏的指控为诬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的判决,已由马自己在没有任何压力下的主动招供严重质疑,由我本人根据他的招供彻底证伪了马与贺的证词,当初作出判决的无罪推定的前提已经被马悲鸣自己的证词颠覆。
二、在我彻底证伪了马悲鸣的证词后,我在公开和私下场合反复邀请贺文先生推翻我这一证伪,但这一难得机会被他先规避,后拒绝了,所给理由为文明人无法理解,只能视为理屈词穷,无法反驳的表现。
三、根据上述两条,我不能不宣布推翻当年的判决,重判为:
马悲鸣写作的《马悲鸣强词夺理》一文,确实是由他化名批驳自己,郑义先生的指控属实。马悲鸣已经自己招供,他在连自己都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发动了长达11年的stalking campaign,并殃及大批无辜,包括郑义夫人北明女士、业已谢世的杨小凯教授、新近逝世的刘宾雁先生、以及1989年倒在长街上的那些无辜死难者,情节极度恶劣。而对这一系列严重的罪行和错误,贺先生视而不见,在我反复质问下仍然置若罔闻。对此我深感痛心,在推翻原判同时,判定马悲鸣涉嫌犯了伪证罪、诽谤罪和骚扰罪,贺文则犯了伪证罪。
四、本人不过是马悲鸣个人封的青天大老爷,搞的是虚拟审判,当然没有世俗权威去给马和贺真正判罪,遑论挽回自己当初轻率断案给上述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因此,本人对过去错判该案,冤枉了郑义先生,助长了马肆无忌惮持续疯狂作案的凶焰,给郑义夫妇和其他受害者造成了难以估量的身心健康损失而深感痛心自责,在此特地向郑义夫妇和所有其他受害人郑重道歉谢罪。为了补过,我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日后当和马贺在网上周旋到底,一有机会就到处宣传马贺联手欺骗读者,诬陷好人的罪恶。
五、本人强烈建议郑义先生使用法律保护自己,向美国法庭起诉马悲鸣长达11年并多次供认不讳其动机是为了报私仇的猖狂stalking 犯法行为,为被此无赖莫名其妙糟踏侮辱的天下所有的受害人讨回公道,从而打击网络犯罪行为,伸张正气。谢谢!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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