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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也谈基督教和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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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也谈基督教和民主   
陈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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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7/12/01
文章: 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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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也谈基督教和民主 (820 reads)      时间: 2009-1-19 周一, 下午2:10

作者:陈皮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个话题也是一个复杂的话题。
不可否认,古希腊和古罗马确实曾经存在过“民主”。但它们的民主,和我们现在的“现代民主”相比,有根本的不同。
一言以概之,古希腊古罗马的民主不过是少数人的民主,其中一是雅典奴隶主之间的妥协、一是罗马统治者之间的妥协,和广大的奴隶阶层被压迫老百姓没有丝毫的利益关系。它们的民主内涵,和我们的现代民主社会“普世人权”的内涵基本上风马牛不相及。
在中国古代也有过类似民主的昙花一现,就是尧舜到禹的那段时代。
如果以为唯有西方白人才有理性才有逻辑才有科学和民主,那我们有色的黄种人岂不是应该自觉自愿陷入自卑自贱;大多数现代西方人唯恐避之不及的“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岂不是可以堂而皇之在东方中国人的头顶上大行其道了。
古希腊古罗马的民主都难以长治久安,和它们天生的缺陷不无关系。
按以往中国大陆的政治教科书内容,似乎也承认这个观点:即基督教是导致罗马奴隶制度消亡的重要因素。
因此可以考虑:正是早期(原始)基督教、和后来的(现代)基督教新教的兴起为人权和为现代民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支持。因为古希腊古罗马的民主都不具备“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础,而失去了普世的公平和平等,就谈不上真正的人权。
即使是中世纪以人代神的天主教政教合一的黑暗时期,它也不能否认上帝造人故人生而平等的前提吧。
不过,虽然说基督教是现代民主和人权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但基督教和现代民主人权又不能完全划等号。因为基督教毕竟属于精神-灵魂层面,而民主人权属于物质-尘世层面,两者应该是这样的关系。
到了近代,民主体制包括人权观念一直受到来自偏执于“物质-科学”和无神论观念的巨大干扰和影响,其自身逐渐发生异化改变。明显的例子,如最近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浪潮”,又如在欧米社会家长对自己孩子的合理管教越来越受到法律限制的情况等。
这里要顺便提一下,与基督教相比,其它的宗教特别如中国传统的佛教道教儒教等,似乎和现代民主和人权大致绝缘。是否因此,大禹之后的中国便一头扎进数千年专制酱缸中不能自拔。
这不是人种的欠缺而主要是信仰的偏差所造成。引用红灯记的台词“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可知原来基督教并不是虚无飘渺的“迷信”“精神寄托”,而是和西方社会方方面面息息相关的重要指导方针。
正所谓: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路线问题是首要问题,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不是啊?
基督教不仅是人权平等的注脚,同时还提供了社会和家庭关系的若干基本准则,如服从法律,关心社会、扶助贫穷弱小,家庭关系夫妇关系和子女教育等。
当今的西方社会虽然已经渐渐背离了基督教的真髓路线,但骨子里毕竟浸透了几百年上千年的基督教的精神,其社会以及个人的行为准则暂时不会突然脱逸惯常的轨道。神虽离但貌尚合。况且至今很多米国人对基督教仍然保持着执着的信仰心,这便是米国之福。
归根结底,基督教在社会方面仍然是西方社会民主和人权的根基,在个人生活方面仍然影响着包括基督徒在内的老百姓的道德和行为。而任何一个社会真正的安定和谐还是动荡混乱,都是由这个社会的各个细胞、即个人及其家庭的行为表现来维系和反映的。

作者:陈皮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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