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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不可与大陆人共事或交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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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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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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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万万不可与大陆人共事或交友
芦笛
当初有位海外华人成了所谓“芦迷”,和我通了一阵子信,后来此公路见不平,卷入营救刘荻的活动中。我劝他少管闲事,免得为奸人所用,并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你根本不了解大陆人可以坏到何等程度。那位仁弟是厚道君子,当然听不进去,于是我只得长叹一声,和他拜拜了。
在海外呆久了,其实我也逐渐忘了大陆人是什么德行。不过跟那位厚道君子说这话时,我已经在网上活了三年多,有过再度与大陆人共事交友的惨痛经验,这才会说出那话来。其实那话并不完全──不但不可与大陆人共事,而且不可与之交友。
看过金庸《天龙八部》的人大概都记得,星宿老怪丁春秋练有两门绝技,一曰“腐尸毒”,即用毒掌接触某人,立刻就能不但将该人毒死,而且能把那尸体化作剧毒,用作武器攻击敌人。在和慕容复的大战中,丁老怪不惜用此招对付弟子,将他们一一化作毒尸。
第二门功夫是所谓“吸星大法”,也就是和对方发生肢体接触后,立刻运起内力将对方牢牢吸住,把对方的内力化了,让对方武功全失,成了废人。
大陆人似乎都精通这两门大法,万万不可与之接触,否则不是中了“腐尸毒”,便要让“吸星大法”害成废人。这就是我上网数年,和大陆人共事和交友的惨痛教训。
先说那“腐尸毒”。其实眼下的刘荻案就是最生动的公开例子。他人倒霉之日,即是“民运”人士运功之时,只要能起到攻击共党和为自己挣来政治资本的作用,便全不管人家是否会在双方过招中变成毒尸。
我早就说过了:无论刘荻案怎么解决,这些人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如果重判,他们就可以说:看,这就是专制政府的狰狞本相,要指望野兽不吃人是再也休提,实践已经证明改良的道路走不通(这是“民运”人士们的《母亲教我的歌》之一),唯一出路是以暴力革命推翻万恶共匪;如果无罪开释,这些人就会立刻把这当成他们的巨大功劳,在“人民救星”的脸谱上再加上一笔浓墨重彩。
这就是他们为何生怕人家不作英雄的根本原因。从他们的政治利益来说,当然是共党抓人越多,越能证明他们的正确。国内网友XX激愤之下提出“愿陪杜导斌坐牢”,网友随便先生委婉规劝他慎重行事,“网上康生”古迷先生却立刻使出张春桥、姚文元的嫡传功夫,诬蔑随便是用死刑和酷刑威胁XX。此中“道理”一目了然:如果XX听了随便的话,则这世上又少了一具攻击共党的毒尸,所以当然要及时粉碎“共特”随便的奸谋。
这说的是大事,小事又何尝不如此?众所周知,无庸置疑,老芦和某女士打了一场上网以来最无聊、最冤哉枉也的架。这种屁事,居然也就成了芦敌们的大好毒尸。这些人没本事把老芦的谬论批倒批臭,干这种下流事可是行家里手。他们公开在某个gossip corner教唆该女士,一定要在性骚扰上作文章,以此激得我七窍生烟。该女士听了教唆,不顾我的一再劝止,居然在网上发表什么《给芦笛的情书》,还扬言要把两人的打架帖子编成什么《新两地书》出版。
任何有点起码社会经验的女人都知道,在这种事上作文章,最终吃亏的还是女方。这话我早就反复向对方说过了,建议她去批我的文章,不要再在这些尴尬事上纠缠,否则只会让自己身败名裂。可惜该女士毫无社会经验,分不清好心与恶意,而那些人也就下流恶毒到充分利用她这一弱点。如果老芦不是在最后关头守住了道德底线,而是在盛怒之下以编辑《新两地书》为借口,像网上流氓老格一样把私人通信贴出去,那结果简直就不堪设想。
其实这大概就正是流氓们盼望的结局。老芦如果真的在狂怒下丧失理智,干出那种下作事来,势必要在网上彻底身败名裂。他们的“腐尸毒”,必然要将我毒死毒臭,永无翻身之日。
问题是,“芦笛”不过是个笔名,就算给毒死了,就义的也不过是个符号。对我来说,损失的不过是几年的辛勤劳动成果而已。但对那位女士来说就完全不同了,就算她心理素质异常,丝毫不会受伤,可毕竟人言可畏,爆出这种丑闻来后,她以后还怎么在华人圈子中做人?
仅此一端,就可以看出这些人狠毒到了何等地步。政见之争居然可以发展到利用无辜女士搞臭论敌的地步,思之不能不让人骇然。
另一门神功乃是“吸星大法”,而这才是万万不可在网上和大陆人交友共事的原因。
老芦在网上混出点薄名来后,不断有人来和我交友。大多数人写信到我公开的邮箱来,这么做当然是应该的──公开邮址的目的本来就是让读者和我联系。可奇怪的是,也有不少人直接写到我未对外开放的信箱中,而他们也就居然不会觉得羞愧,更不会觉得有必要向我解释一下,他(她)是从谁那儿得到我这不公开邮址的。
如果是国内同胞干出这种事来倒可以原谅,奇怪的是干这种事的全是海外荞糕,似乎他们在海外呆的年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更出奇的是,有位前朋友专门向想我和联系的人散发我那不公开的邮址,从来不来请示一下我是否愿意和这些人通信。我多次劝阻无效,只好连夜搬家,再开一个邮箱了事。
这其实根本不算什么。我和另外一位前朋友的通信,基本是对方的单向gossip,专门在我面前飞短流长中伤他人,甚至把别人骂我的私人通信原封转来给我看。后来我和此人参加筹建某个网站的活动,那单向通信便成了组织档案:谁谁人品太次,谁谁不可靠,谁谁是奸细,谁谁有共特嫌疑……一直到我再也忍不住火山爆发,这才从此耳根清静。
我想,直到现在那位同志大概还觉得委屈。的确,每封来信都是出于善意,都是为了我好,做梦也想不到,我这人何以如此“格涩”,何以如此不识好歹,恩将仇报,
这种劣根性倒不是伤害性、进攻性的。真正恶劣的“吸星大法”,是在得知他人隐私后抛出来作杀人利器。老芦在某网站内坛时,因为发动“扫荡伪民运”,为某些同仁不容,于是他们便勾结当时“反扫荡”的急先锋安魂曲,把内坛隐私泄露出去,使安得以在公众论坛上发表同仁名单,严重危及国内同仁安全。一位国内网友后来便从网上神秘失踪,到现在也没有联系上。我原来以为这丧天良的奸细只有一名,不料安神童昨天才供认,其实他的内应不止一名。
精彩的一笔,还是老格写下的。此人原来是我所在网站的同仁。后来居然因为我发动“扫荡”,把该网站的内部通信贴到了公众论坛《说东道西》之上。
不过这也不算最辉煌的表演。Novell先生原来也是那网站的内部成员。后来他化名在论坛里胡作非为,肆意泄露内坛隐私,遭到为大多数成员支持的弹劾。为避免被驱逐的耻辱,此公不得不在最后一分钟宣布退出内坛。但他怀恨在心,居然利用他作斑竹学得的技术以及获得的技术信息,多次触犯刑律,非法潜入内坛,任意删去坛内帖子,从导读中移走文章,删去网友文集中的作品,甚至封杀网友IP。搞得该网站一夕数惊,不得不请文集作者们改动注册密码。他以一人之力几乎搞垮了整个网站,大概堪称“吸星大法”之最。
最令人绝望的是,现今的大陆人已经彻底丧失了起码的是非善恶感。老格干出公布私人信件的下流事来之后,居然还有同仁为他辩护。我和那位后来企图永久封杀我的斑竹的冲突,其实就是那时种下的祸根。
不过这其实也算不得什么。更出奇的是,在Novell犯下罪行后,该网站某技术斑竹居然还跟他称兄道弟,好得如胶似漆。在封他的笔名的网站负责人离开期间,Novell使用别的化名大摇大摆地重返该论坛,公然嘲笑坛方权威。另外一位斑竹实在看不下去,删了他的帖子。Novell在那gossip corner中向他的哥们抱怨了一声,那位技术斑竹立刻便擅权非法封了闯祸的斑竹的笔名!
您见过世上有这种吃里扒外的“团队”么?可咱们大陆人就有本事结成这种乌烟瘴气的“团队”!
这“吸星大法”越演越烈。前段马悲鸣先生用公共笔名转贴了个表面并无明显恶意的帖子到上述这家网站来。居然就会有网友知道那帖子是老马转来的。而且,该网友居然连起码的体统都不讲,在坛子里公开煽动马的仇人牛乐吼去攻击老马,仿佛牛是她豢养的打手。对这种明目张胆挑动网战的作法,挂牌斑竹不但不加追究,反而在次日贴出公告,诬蔑马转那帖子是“恶毒造谣诬蔑”,封杀了那个公共笔名。
这种怪诞行径,不能不让网人猜测坛方把马的IP信息泄露出去。该坛的对此反应非常奇怪:竟然由技术斑竹出面欺骗公众,说只有他一个人才能接触到网人的IP信息。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要觉得奇怪:既然心中无鬼,何必要撒谎欺骗公众?
最丧德的还是最近爆出来的丑闻。锺舟先生是参与建立该网站的元老之一。因为他支持老芦的“扫荡”,被排挤出了内坛。我重返内坛后,怀念锺先生,便在内坛贴了一份《忆老锺叔》,其中写道:
“我想,就是这种中国传统知识分子‘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
其身’的优秀传统,成了老锺叔无私献身的力量源泉。记得当初
咱们商量筹建奸坛,老狼要调试外坛,要人上那儿去配合上贴。
话音未落,老锺叔立刻就报名曰:我去。跟着就跑那儿去弄了好
半天。如果我记忆不错,人家那时才作了手术。如果我在他的位
置上,就算有那个精神,也没耐心去干那种trivial之至的事。
然而老锺叔就是喜欢干这种毫无鲜花和掌声的小事。记得我在内
坛上看见老人家上了个帖问怎么封IP,说他因为不懂,只得和
一个上网捣乱的流氓比耐性,耗在那里,对方出一个脏帖他立刻
就删去,对方骂‘再删就操你妈!’他也不管。我当时看了,眼
泪都快下来了,立刻跟帖问他治疗是否结束,他回答说还没有。
那一瞬间,我觉得和老锺叔比起来,自己实在是渺小平庸之极。
人家年纪比我大,还要忍受治疗带来的一系列痛苦:(此处删去
数十字),可就这样,人家还坚持在屏幕前忍受流氓侮辱,换来
了什么?Nothing!
老芦就算挨人骂,好歹写了文章贴出去总能轰动一时。无论是佳
名恶名,总还是出了名。其实从宣传效果上来看,骂我的人都是
‘托儿’。老锺叔呢?人家强撑病体,日夜守在屏幕前,又有几
个人知道他的名字?”
万万没想到,这段文字披露的锺先生的隐私,竟然成了混入内坛的流氓的日后杀人利器。几天前,某流氓化名“肿肘”,跟贴纠缠辱骂他认定是锺先生的网友,开口闭口“您现在还发烧么?”“老锺叔,你真是连命都不要了,真伟大”,等等,等等。
这是一个有起码天良的人能做得出来的丧德事么?可咱们大陆人,而且据说是信奉“民主”的大陆人,就有本事作出来!
我在答陈礼铭先生的文字中抨击了此事,斑竹赶快把那些下作帖子删去了。但次日该流氓即在《众议院》上贴,在标题中说他侮辱锺先生是因为锺身为斑竹还使用多个化名挺芦。那下作帖子我也没打开看──光那标题就够让人恶心的了。此人居然越干越放肆,竟然又在那标题里披露内坛隐私!
就算锺先生这么干过,那又便如何?难道内坛“反扫荡”的斑竹没用化名骂过老芦?把这种只能在内部洗的脏衬衫提到大庭广众下来,请问究竟和公布他人的情书又有和区别?再说,这难道就是干出这种伤天害理、丧尽天良的缺德事的借口?
不难推出,知道锺先生此事的人必然是资深内奸。我怀疑是老格,但并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如果这种流氓现在还混迹于内坛中,请问公众又如何能放心把IP信息交给这种下作东西?
令人无奈的是该网站到现在也不出来表个态,宣布那下流作法与现在的同仁无关。如此不把网人的安危放在心上,藐视网人的质问到了这种程度,堪称网上奇迹。
大陆人是怎样堕落到这种不齿于世界各民族之林的下流地步的?答案很简单:中共造的孽。
我早说过多次,所谓“民主精英”,其实基本上是被党文化改造得最彻底的民族垃圾。长期以来,我党用“政治觉悟”取代道德,否认世上有超越政治立场的道德观念存在。而这一点在“民主人士”身上表现得最突出。在他们看来,仇共就是最高的、唯一的道德,只要仇共便是好同志,不管干出什么下作事来,只要能“字字掷地有声”地痛骂共党,便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子。
这些人的龌龊表演给大众的教训,便是我在标题里总结了的:千万不要与大陆人交友或共事,特别是不能与“民主精英”们来往。如果您实在按捺不住,那么我劝您最好去交个政见和您完全相反的,道理很简单:如果他能忍受您的政治观点和您作朋友,则说明此人具有足够的宽容精神,不会仅仅因为政见冲突,就干出我上面说的那一系列的卑鄙下流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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