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转帖]杨佳是不是大侠——一评刘晓波:杨佳式暴力复仇仅仅是“原始正义”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转帖]杨佳是不是大侠——一评刘晓波:杨佳式暴力复仇仅仅是“原始正义”
披着羊皮的和尚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转帖]杨佳是不是大侠——一评刘晓波:杨佳式暴力复仇仅仅是“原始正义”
(352 reads)
时间:
2008-9-20 周六, 上午9:59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杨佳是不是大侠——一评刘晓波:杨佳式暴力复仇仅仅是“原始正义”
作者:方舟
——“个人行使暴力反抗权利的正义性,首先要区分被动的自卫暴力和主动的行凶暴力,其次要区分反体制的暴力和个人复仇的暴力,最后还要视暴力反抗的客观效果来界定。如果暴力反抗是个人复仇的主动施暴,其结果是双方的生命代价,那就是没有赢家的玉石俱焚,也就谈不上正义。”
——“但杨佳不是英雄或大侠,因为他结束了六个生命。”
“自卫暴力”和“主动暴力”的确有区别,但那是针对一般匪徒而言的,对于特殊的、身穿国家警察制服的匪徒,“自卫暴力”就是一句空谈。身穿警服的匪徒,对公民人权进行的伤害,总是在公民丧失反抗能力时实施的。使公民丧失自卫能力的过程,又是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的。比如刑讯逼供,这个中国警察常规的刑侦手段,这个违法的、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严重伤害公民身心的暴力活动,是在公民或嫌疑人被囚密室、身陷枷锁的条件下实施的,而公民或嫌疑人从自由人到身陷枷锁的过程,又总是在合法程序下完成的。如果警察合法地向公民亮明证件,合法地要求你到警局接受调查时,并给你带上手铐时,你能反抗吗?如果反抗,那么刘小波肯定会说这个公民在抗法,不具备现代公民的意识。
面对穿警服的匪徒,小波说的自卫暴力和正义,只存在一种情况:你必须配合警察的合法公务,配合警察给自己戴上手铐脚镣,直到警察非法刑讯时,你才能反抗。这时,你要使用旷世武功“乾坤大挪移”,跳出枷锁,跳出警察包围圈,用“葵花点穴手”将警察“定位”,使之不能动弹,无法行凶。注意,一定要用“葵花点穴手”,不能用“降龙十八掌”,就是其中的“潜龙勿用”一招也不行,很危险,“九阴白骨爪”就更不能用了,太阴毒,都是要人命的招数,一旦将警察打死了,人家小波“最后还要视暴力反抗的客观效果来界定” ,你是非正义的。
我不会“乾坤大挪移”“葵花点穴手”等武功怎么办?要不我们团结起来,不对个人,而是针对体制,来个“反体制的暴力”,小波这回总该说我们是正义的吧?“反体制暴力”就是革命,革命,也正是人家小波深恶痛绝的呢——靠,真让人找不着北了。
穿警服匪徒的可怕之处,就是警匪合二为一。单纯的警察,单纯的匪徒,并不可怕,因为他们都有制约,警察有法律制约,匪徒有警察制约。有了制约,公民就有了抗暴的后台,人身权利就有了保障。如果警匪合一,公民的处境就非常地可怜,因为自己的权利根本没有保障,随时可能受到伤害。一旦受到伤害(这是根本免不了的),只有两种选择:逆来顺受和上访。如果上访的道路被堵死,如果忍受超出了一个人生存底线,那我们又将如何选择?
作为中国人,我们的选择是,将生存底线降低,甚至不要。 “直如弦,死道边;曲如弓,反诸侯”“舌存齿亡”“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好死不如赖活着”“宁做瓦全,不为玉碎”,做不成玉,就做瓦,做不成瓦,就做泥巴。做人不成,就做畜生:“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 (《啊Q正传》)鲁迅不死,是因为中国人永远都是同一幅德行。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欧洲人裴多菲说到了,也做到了,为了民族自由,26岁的年轻诗人,被敌人刺穿了胸膛。“不自由,毋宁死”,是一个生存底线,是贵族的生存底线。
这个生存底线,对中国人来讲,太奢侈了,不敢企盼。退一步,“背屈辱,毋宁死”,中国人能做到吗?能,有一个人做到了,那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杨佳。杨佳的生存底线是高贵的,他是玉,是中国的贵族。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杨佳超人的胆技和决绝,赢得了广大网民一致赞扬,赢得了大侠和英雄的美誉。然而,以“在野党领袖”自居的刘小波,却说杨佳不是英雄和大侠,理由是:杨佳杀了人。
荆轲的任务就是杀人;《史记 游侠列传》中的郭解,“所杀甚众”;《侠客行》中的侠客,“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水浒》中豪侠,都身负命案;《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大侠,六岁杀人……。杀人的大侠,多矣,不杀人的大侠,难觅也。杨佳杀狱吏,怎么会成为不是大侠的证据呢?
小波似乎也感到了自己论证的谬误,不等别人批驳,就开始对“侠客”记忆、“侠客”情结,进行了鞭笞:“侠客情结背后是仇恨意识,是对法外暴力的崇拜,甚至就是对杀人的崇拜。”——真的是这样吗?
说到侠,自古就有褒贬两种看法。
战国时期的韩非说:“侠以武犯禁”1。汉代的荀悦在《说文解字》中给侠下了一个定义:“立齐气,结私交,以立疆于世者,谓之游侠。”(气壮势雄,作威作福,利用私情,结交党羽,以强梁的姿态立于世上)。汉代的司马迁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任者有乎?不既信,不倍信,义者有取焉。”(救人于难,济人于贫,仁者有此美德吧;不失信用,不背诺言,义者有可取之处。)2 “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他们说话一定守信用,做事一定果敢决断,已经答应的必定实现,以示诚实,肯于牺牲生命,去救助别人的危难。已经经历了生死存亡的考验,却不自我夸耀本领,也不好意思夸耀自己功德,)3 。汉代的班固说:“ 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于诛矣。……观其温良泛爱,振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4 (身为庶民百姓,却拥有生杀权力,不能免于刑杀……平日为人,温和善良,平等博爱,帮助别人困难,救济别人穷苦,谦让恭谨,从不自夸,确实具有绝世的天资。)唐代的李白说:“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纵死侠骨香, 不惭世上英。”5……。
这是中国历史早期几个著名学者、诗人对侠的评价,可以看出,韩非、荀悦对侠是否定、仇视的,司马迁、李白对侠是肯定、赞扬的,班固对侠是折中的。
荀悦的“定义”,是最片面,最离谱的。柏杨先生曾这样评论它“荀悦对游侠下的定义,十分奇特。……对于游侠,荀悦可是极尽诬陷欺罔。……荀悦却一手遮天,诟骂侠义之士……这不是一个正直的和负责任的态度。荀悦的目的不在使人们了解侠义的真相,而在蒙蔽侠义的真相。”6
韩非的“侠以武犯禁”,倒是言简意赅,很凝练的,它不仅道出了侠的两个基本特征:暴力(武)和违法(犯禁),并且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侠是应该禁止的,是危害社会的五蠹之一。
中国的侠,来源于士,本来和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及日本幕府时期的武士,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但是,随着中国社会封建的结束,大一统专制的建立,侠也就逐渐被禁止了,因为侠的存在对专制统治是一个威胁,起码是一种分权。韩非所说的“犯禁”,犯的就是大一统专制之禁。秦始皇的大一统专制,也正是根据韩非等人的法家思想建立的。
自秦汉以降,侠,就成了专制的打击对象,收缴武器,禁武令,成为专制常规。《史记》《汉书》之后,也没有正史再为侠客立传了。侠客渐渐消声了,但是侠文化却悄然兴起了;《游侠列传》在正史中匿迹了,但是武侠小说却浮出水面了。具有代表性的是明初的《江湖豪客传》(因是禁书后改名为《水浒》)和清代的《三侠五义》。这时,文学中的“侠客”已经分家:侠客已被朝廷收编,成为了朝廷鹰犬,比如《三侠五义》中的四品带刀护卫南侠展昭;被朝廷排斥于体制外的豪侠,被剥夺了侠客的名分,而沦为聚啸山林的匪寇,比如梁山好汉林冲。庙堂侠客,虽享高官厚禄,但是百姓远之;江湖儿女虽然颠沛流离,但是庶民亲之。中国侠文化,本质上是一种游离正统庙堂文化之外的江湖草根文化。现代,摆脱了大一统专制的香港台湾人,将侠文化发扬光大了,并且将侠客的荣誉重新还给了江湖儿女。这就是以金庸古龙作品为代表的现代武侠小说。
中国侠文化是独特的,不像欧洲骑士文化伴随着主人公阶层的消失而消失,而是随着主人公的消失而兴起的。这种现象,可以视为一种“代偿性功能增强”:中国人一出生,就陷入一个巨大的“网”中,被严密到户籍里甲的法治和“威仪三千”的礼治层层束缚,“非礼勿视,非礼勿动”。士大夫可以在儒道典籍中消耗一生,但是庶民百姓相对是活泼的,法、礼不让他们乱动,但是法、礼却不可能彻底禁锢百姓的幻想。庶民地位地下,平日里多受官吏欺辱,又没有伸冤渠道,于是便在江湖英雄的故事中寻找安慰。需求产生了市场,因而武侠评书,武侠小说便应运而生了。中国的侠文化,表达了底层民众的对正义和自由的一种渴望,它是被长期的冷酷缜密的大一统专制给挤压出来的,它所以能在今天光大,是因为这个庞大专制压力囊现在有两个出气口:香港、台湾。
可以看出,侠文化,本身是一种和庙堂专制文化相对抗的江湖平民文化,大侠的名誉,就是平民给加封的,不是政府加封的,更不是某一个自诩的权威加封的。中国的侠,和众多约定俗成的文化概念一样,是没有统一定义的,但是有几个要素是侠不可少的:暴力(武功高强)、正义(除暴安良)、自由(不受体制束缚)。这些要素,杨佳都具备,怎么就不是大侠?侠客,本来就是平民百姓江湖儿女自己的事情,广大民众敬给杨佳义士的桂冠不算,难道需要朝廷给颁个奖状,甚至需要某个不阴不阳不伦不类的自封的权威来行加冕礼?广大民众拥戴杨佳为大侠,管别人什么事?急不可耐地跳出来说三道四否定杨佳,居心何在?!
刘小波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以“在野党领袖”的身份自居,这也不是什么大错,芙蓉姐姐不是也总是以美女自居吗?这属于言论行为自由的范畴,尽管这样的举动会给看官们带来审美上的厌恶甚至生理上的障碍,但并不违法。自封的“领袖”“美女”,观众并不当真,但是他们那种无知者的大无畏,及自以为美的执着,就足可以让他们独步网络虚拟世界,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不过,既然“在野”,就应该和民众站在一起,怀有江湖狭义心肠,怎么能和韩非、荀悦等专制士大夫站在一个立场,污蔑“侠客情结背后是仇恨意识,是对法外暴力的崇拜,甚至就是对杀人的崇拜。”呢?跻身民运,是阴差阳错,稀里糊涂站错了队泥?还是练“乾坤大挪移”已经到了九段功力,可以自由穿梭于庙堂江湖、体制内外,甚至穿越时光隧道,让“未来国家领导人”的梦想成真,变成了“现国家领导人”?
刘的这篇文章,表面是杨佳和政府各打50大板,貌似公允,但是从它的实际效果来看,它对中国民间的抗争是十分恶劣的。中国现在的民间力量和专制政府相比,悬殊超过蚂蚁和大象,对大象拍一巴掌是什么效果?对蚂蚁拍一巴掌又是什么效果?刘小波的很多文章都是这样,对政府的批评总是隔靴搔痒,而对民间力量的打击却很致命。这不是刘小波的迂腐透顶,就是刘小波的用心歹毒。
1《韩非子 五蠹》
2《史记 太史公自序》
3《史记 游侠列传》
4《汉书•游侠传》
5《侠客行》
6《柏杨曰》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一针见血。刘的确很庸。
--
dawang
- (0 Byte) 2008-9-20 周六, 下午8:57
(71 reads)
刘晓波,庸人也,不足以与之论道。
--
马悲鸣
- (0 Byte) 2008-9-20 周六, 下午7:32
(80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616776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