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人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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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越南人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A) 我个人知道的因果律,有3种:
 
 1)命中注定式:给定初期条件,不管过程如何,都会向同一结果发展。
 比如无条件迭代关系式便是如此---芦老否定社会关系中存在这类因果。
 
 2)过程依存式:虽然跟过程有关,但结果可由“初期条件+过程扰动”,
 两方面决定,这就是拉普拉斯的因果律---我连社会关系中存在这类因果也
 大体否定。
 
 3)混沌式:它连拉普拉斯的因果律也否定了,因为存在一种对“过程微扰”
 极其敏感的体系, 原则上无法“长期+精细”地预测未来,有点象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原理---但却是用在宏观体系上。
 
 
 
 B)社会的(弹性)概念设计及(刚性)法律设计,如何设计?
 
 凡是法律规定可做的,才是政府可为的----对国家权力机构有要刚性的限制;
 凡是法律没规定不可做的,就是个人可为的---对个人自由的要求要尽量
 满足并不断发展。
 
 专制国家与以上原则正相反,于是就很有可能“惨了”。
 我不否定二元设计的重要性,但强调在什么地方用了“刚性”,
 能反应映这个系统的当下的"性格"。
 
 作者:越南人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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