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曾是牛犊 —— 一篇摸陈望道先生屁股的旧文
海纳百川首页
->
寒山小径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曾是牛犊 —— 一篇摸陈望道先生屁股的旧文
即兴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7/15
文章: 895
经验值: 10271
标题:
曾是牛犊 —— 一篇摸陈望道先生屁股的旧文
(836 reads)
时间:
2008-3-02 周日, 下午7:02
作者:
即兴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春天虽已来临,但老藤还未暴新芽,就先呈献些枝干上的老纤维吧。观察这些纤维或许对预测将会出现怎么样的新芽,多少也会有些帮助。
一九七三年,大陆的政治气候开始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重新注意文化教育的气氛。在铺天盖地堆满着政治书籍的书店中,一本题为《论现代汉语中的单位和单位词》的薄薄小册子,引起我极大的兴趣。仔细一看,还是大名鼎鼎的复旦大学校长、《共产党宣言》的第一位中国译者,陈望道先生所著。我不加思索,就掏钱买了一本。
回家一看,原来陈先生认为在语法上一直被称为“量词”的词类,实际上与事物的“量”并无关系,所以应该称其为“单位词”。并对它进行了分类。读后,我很赞同将“量词”改称为“单位词”的主张,但是,对于他对“单位词”的分类法却不能赞同。对一位同事说起此事,他正好是复旦大学毕业的,笑说陈望道可是位批评不得的老人家哟。别说当时自己还年轻气盛,即使现在这把年纪了,我对名人从来是不甚敬畏的。于是就写了下列《与陈望道同志商榷》一文,给老先生寄去了。正如常例,一去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这底稿被夹在旧书之间,终被遗忘。日前整理旧书,方得重见。一别三十多年。今未经修改,拿来作为人生中一个足迹,呈现于下,也觉有趣:
《与陈望道同志商榷 》
读了陈望道同志所著《论现代汉语中的单位和单位词》(以后简称《单位词》-书后,有些不同的看法,现叙述如下:
《单位词》一书把单位词分为两大类是正确的。但由于没有抓住这两类单位词之间的主要矛盾,因此,对它们下的定义和命名似有些含混和矛盾之处。
《单位词》开首第一句给单位词下了一个恰切的定义,“单位是计数的标准”。接批判了“量词”说以后,它把单位分为两大类:一类叫做“计量单位”定义为“计论量的标准”;一类叫做“形体单位”定义为“计论形体的标准”。不禁要问,“计论量的标准”与“计数标准有何区别,怎能使人们看出一个是种概念,而一个是属概念呢?所谓的“计论形体的标准”又与“计数标准”有何相关呢?在此,种概念岂不与属概念相矛盾了吗?再说,把作为计数标准的“单位”的一个类别与“形体标准”牵连起来似总有些勉强。众所周知,有些所谓的“形体单位”能通用于两种以上的形体,而有些形体又往往可通用两种以上的所谓“形体单位”。更有“个”、“只”等使用范围极广的“形体单位”它又表示着怎样的形体特征呢?
如果说《单位词》一书的意思是:“计论量的标准”即是计论量的计数标准;“计论形体的标准”即计论形体的计数标准,那么,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在单位中如《单位词》一书所说的“计论量”的单位与“计论形体”的单位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
《单位词》一书所说的第三类“形体单位”是采取事物的依托器物,充当事物的“形体单位”,“大致可以分为装盛、承载、凭借三式”并举例说:以碗盛米,可有“一碗米”,“一桶米”。那么试问:若以升、斗盛米不是可有“一升米”,“一斗米”吗?又重量单位“斤”,《集韵》解释为“权轻重之器”。新华字典有“古代砍伐树木的工具”的解释。可见作为重量单位也出于凭借。我国的长度单位,“寸”、“步”(现在已不用)等原先也是出于凭借人体某一部分的长度或动作经历的方式而定的。事实上,毫无疑义度量衡制度所规定的基本单位肯定都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凭借某一器物而定的,决不会是某个人或集团凭空臆想的产物。可见《单位词》一书所说的与“形体单位”并列的“计量单位”正是“形体单位”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并列的两类,而是种与属的关系。所以把单位分为“计量”和“形体”两类是不科学的。我认为“计量单位”这一名称可能还是受“量词”说的影响的。
《单位词》一书认为单位一类说表量的,另一类说表质的。而我认为单位只是计数的标准,它既不表量,又不表质。我们之间的分歧实质可能即在于此。
“量”字,通常有数量和质量两种用法。单独的“量”字大体上是在表示数量意义时用的。既然《单位词》一书把“计量单位”的表量与“形体单位”的表质相区别,那么,这计量的“量”也就只能含有表数意义了。这样,计论量与计数不是一回事了吗?“计量单位”的定义岂不成了计数的计数标准了吗?显然这样的定义是很奇怪的了。我们可以看到单独的所谓“计量单位”“斤”,如果我们不是不自觉地把它与数词“一”联系起来看作“一斤”的话,它是不能表量的。又如果没有数词“十”和“一”那么十两等于“一斤”这样一个单位“斤”和“两”之间的关系也是建立不起来的。同样,要是单独的“座”、“间”等“形体单位”也决不能表示什么质的,充其量只能表示一些模糊的形状而已。形状只是表象,决不是质。被计数物的质的概念只能由名词或性质形容词来表示。例如,一座铁索桥和一座山,单位词同为“座”,但是无论如何也没人会认为铁索桥与土山之间存在着质的共同性的。甚至它们的形体也是很不同的。即使如《单位词》所说的人民大会堂的一间大厅和一间小电话间,它们之间也不只是量的区别,而是有着质的差异的。如果人民大会堂的一间大厅与一间茅草屋比,更不能因同用一个“间”作为单位而抹煞了它们之间明显的质的差异性了。不用说“只”、“个”等使用范围极广的单位更不能显示什么质的特性了。由于单位的使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们的习惯,它们由于时间地方的不同变化很大,因此很难用语法条文来归划。其实,每种语言总有许多习惯用语是不必也不可能以语法条文来硬性归划的。然而人们通过实践,是完全能够掌握它们的。要是谁想单从语法书来掌握某种语言的全部知识,正如要想总结一部包罗万象的语法书一样,只能是可笑的。
应当看到《单位词》中所说的两类单位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是它们之间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只有看到了它们的主要矛盾,才能给予正确的命名和定义。其实,只要彻底摆脱“量词”说的影响,就极易发现,它们的主要矛盾不在于表量与表质,而在于一类是度量衡制度规定的单位,另一类是非度量衡制度规定的单位。是否可以就以此命名,或简称为度量衡单位和非度量衡单位。考虑到还有许多自然科学中应用的单位,或简称为制(制度规)定单位和非制(度规)定单位。分别定义为度量衡制度规定的计数标准和非度量衡制度规定的计数标准。以文法成分来判别就是制定单位词和非制定单位词。
容我举个不太恰切的例子。有若干红色木头桌子,其中有柳安木的,也有杂木的。如果没有抓住主要矛盾,把它们分类,命名为:
红色桌子: 1:赤色桌子 2:红色桌子; 岂不是很难解释了吗?
如果改为: 红色桌子: 1:柳安木红桌 2:杂木红桌 就简单明,不用详加解
释了。
对于语言学,我是个门外汉,提出上述意见供专家们参考。有错误之处诚望指正。
顺便提个问题,《单位词》一书的“形体单位第六类所举例子中的拳、脚、口、刀、枪、棍等,在如书所述的用法中,是否都应划为单位词?有些似可以作为名词。试举一例:开炮,“炮”无疑是名词。那么“开三炮”可否理解为开三发炮的“发”被省略了,而仍划为名词,不作为单位词呢?汉语中省略或不必用单位词的情况似也很多。如“四海翻滚云水怒”、“秦始皇统一六国”其中的“海”与“国”大概应划为名词的吧。当然汉语中省略名词的情况也不少。然而省略名词时大多需要在上下文中能找到所省去的名词的,单独一句句子省去名词的似较少见。
一九七三年夏 稿寄上海复旦大学 语言研究室
重温这篇文字后,我觉得恰当的分类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而且由于分类的不精确还会引起严重的理论分歧。例如,唯物辨证法对物质与意识的分类也存在著与陈望道先生对单位词分类时存在著的相似问题。
作者:
即兴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无限敬佩!
--
邋遢道士
- (389 Byte) 2008-3-03 周一, 上午6:08
(248 reads)
异国传汉学,更难能可贵
--
即兴
- (0 Byte) 2008-3-03 周一, 下午3:34
(230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寒山小径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69755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