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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司马老的勇气鼓掌欢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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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远弗届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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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昨天牛老还在请示杜导斌案“如何个弄法?”,今天您老就以实际行动作答。您老的雄文“温家宝,你听者!”读来真是大义凛然,令人荡气回肠,充分显示了这位中国法律未来之星的专业素养和刚正不阿的职业道德。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温哥还没做出“干预法院公务,责令司法部门放人”的违法事实,无法让您老来个真告过瘾。
不过,好在俺的记忆尚可,猛然想起前些年的吴宏达、高瞻等案,正可作您老大显威风、小试身手之用。想当年,这几位大汉奸在中国境内做下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中国法院办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分别判他们十到十几年的刑罚。可气的是,以老江为首的政治局居然屈服于美帝的压力,干预司法公正,下令法院以驱逐为名,行放人之实。致使那几位回美之后,竟然受到英雄凯旋般的待遇,一天大牢都没坐过,让中国法院判的十数年刑期全打了空炮。简直是生可忍,熟不可忍!当时把俺的小石老弟差点气炸了肺。
现在总算盼来您老为俺等热血青年撑腰出气了。俺也不辞鄙陋,愿效犬马之劳,特依您老的范文,拟一篇“司马忑告江泽民案”的声明如下:
“你对吴高几案指手划脚,下指示干预法院公务,
责令司法部门放人,我告你藐视法庭,践踏法律。
吴高等有罪、无罪,辑押、释放,应由法院根据中国刑法量刑处理,
由不得你滥用职权,以权代法。
维护中国法律的尊严,遵纪守法,是我___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的权力与义务。你以身试法,我向中国人民最高法院控告你。
直告到你引咎辞职,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目前中国还不是一个完全法治的国家,还有很多人治内容。
但是如果换了布什,美国人民必将弹劾他,他也无疑必承受法律
裁决。(这一段好像有泄气之嫌,是否撤下?请明示)”
司马老,您瞧瞧,这篇可使得?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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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一些人的区别在於 -- 司马忑 - (310 Byte) 2003-11-06 周四, 上午12:05 (151 reads)
- 这二者不存在谁比谁“更”的问题。 -- 寒江月 - (0 Byte) 2003-11-06 周四, 上午12:15 (99 reads)
- 我不这样看 -- 司马忑 - (462 Byte) 2003-11-06 周四, 上午12:30 (121 reads)
- 这个还是不对? -- 牛乐吼 - (242 Byte) 2003-11-06 周四, 上午12:42 (111 reads)
- 孙、李案件 -- 司马忑 - (206 Byte) 2003-11-06 周四, 上午12:51 (10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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