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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不同的酒文化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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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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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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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东西方不同的酒文化价值观
芦笛
刚才见和合同志指出,国人都喜欢吹自己是海量,确实是这样。不但男人如此,连女人都如此。
记得有位后来到了英国的女作家(叫什么名字想不起来了)写了本回忆录。该同志是四川重庆人,80年代上高中便和教师有了一手。大学自然是考不上,但天生有文学天赋(我看过她的中文小说,确实不错,属于天赋鬼才一类,只有女人才会有这种奇特天赋。男人一般习惯于逻辑思维,没有这种无法想象的天资),便去写小说,去北京鲁迅艺术学院作家进修班之类混了几天,此后似乎是在各地游荡开广交会,生活极度放荡,经常把所有的人都喝到桌子底下去躺着,她还余兴未尽,云云。
我认识的工人哥们,即使不吹自己是海量,似乎没有哪个承认他酒量不行的。对咱们来说,酒量似乎是男子汉雄风的表现,酒量低者似乎就不配称男人。这倒有点像西方男人吹自己性能力如何超群出众似的。但我见到的鬼佬,似乎没人吹过自己酒量如何如何了不得。相反,你要称赞谁谁能喝,人家还要竭力辩白,和可耻的alcoholic 划清界限。
这区别是怎么造成的?我想还是文化传统使然。
从雅文化而言,古代文人历来把饮酒当成雅事。记得《世说新语》上吹嘘竹林七贤的特立独行,喝酒乃是主要事迹。某酒鬼醉了浑身燥热,脱得赤条条一丝不苟的玉体横陈。客人来访,见状大惊,他却骂道,天地是我的屋舍,房屋就是我的衣服,你怎么走进我的裤衩里来了?魏晋年间读书人喜欢耍嘴皮子练贫,称为所谓“机锋”。这酒鬼骂人家走进他的裤衩,自然要被视为幽默机智而又含有无穷“玄学”深刻涵义的警句。
又如李白写下了大量诗篇,吹嘘自己怎么怎么能喝,如何如何为了买酒不惜把“五花马,千金裘”拿出去卖了。杜甫写了《饮中八仙歌》,吹嘘当代的八大酒鬼,甚至把喝酒和灵感联系在一起,说“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似乎从此成了文人风流的极端境界,为后人津津乐道。
俗文化也是如此。一部《水浒》,花了大量篇幅吹嘘酒鬼。在文人看来,李白发酒疯乃是“天上谪仙人”的风雅极致;在江湖看来,鲁智森醉打山门则是风雅的“草莽英雄版”,而武松连干十几碗据说是“三碗不过岗”的劣质烈酒后赤手空拳打死老虎(不知道是不是如今国内嚷嚷的华南虎,山东不是华南也不是东北,是不是以前还有个华北虎?),则是豪放傲岸的“谪魔”版。
因此,能喝酒,乃至醉后在大庭广众下发酒疯,无论在中国的上层还是下层社会,似乎都是一种风流韵事。这种独特的价值观念甚至使文人连“使酒骂座”(喝醉了骂起同席的人来)都持宽容甚至赞赏态度,这在极度强调“礼”的“礼义之邦”还真是一种耐人寻味的吊诡现象。
西方似乎从无这种价值观,酗酒似乎从来被教会谴责,提到了宗教的高度。美国曾在很长时间内禁酒。谁要在大庭广众下喝醉了,就必然要引来公众侧目而视,尤其是在英国那种绅士国家。
英国酒店和美国不同之处,首先在于名称,英国酒店称为“pub”,乃是“public place”的简称.。一般不叫“bar”。后者一般是指某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开的酒店,不对外开放。酒店之所以称为“公众场合”,乃是因为英国人不兴串门子。改用酒店作公共客厅。大家上那儿主要是去和邻居聊闲天的。由此便造成了酒店气氛和美国的吧不一样,很少有人喝醉了实行“武松打店”,因此酒店都有窗子,不像有的美国酒店搞的跟监牢一样。
这倒不是说英国人比美国人有教养(我觉得一般水平确实如此,英美人的区别太醒目了,老美比较直率、粗鲁、简单,也比较可爱,英国人比较有文化教养、有礼貌、复杂,但也比较冷漠,无论是社会哪个层次似乎都可以这么说。就连英语发音都体现了这区别),而是因为酒店在教堂衰落后,已经变成了最重要的社区社交中心。上那儿去多半要遇到熟人邻居,发酒疯引起的后果将是持续的。所以酒徒们自然要比较克制些,不至于大醉酩酊。
这就是为何称赞鬼子酒量好人家要抵赖的原因,alcoholic似乎和“吸毒者”一样难听,而drunkard 似乎就是野蛮人的同义语。
丘吉尔是个老酒鬼,每天要饮大量烈酒,抽无数雪茄,经常在社交场合露出醉态来。一次他在派对上遇到了反对党的Bessie Braddock女士。那太太察觉他喝醉了,便说:“丘吉尔先生,你醉了。(Mr. Churchill, you are drunk)”这在英国不是个简单的事实陈述,隐含着责备,那意思就是说你竟然不能在大庭广众下控制自己,以致喝醉。丘吉尔当场反唇相讥:“贝西, 你长得真丑,可我明早就会清醒了(And Bessie, you are ugly. I'll be sober in the morning.)”这话非常粗鲁而且恶毒,那潜台词是:我虽然喝醉了,但明早就会清醒,而你的丑陋可是改不了的。此话一直流传到今天,似乎是被当成丑闻而非风流韵事。
或许因为把喝醉了视为野蛮行为,鬼子喝酒时不兴大呼小叫,更不兴划拳,无论在酒店里还是派对或宴会(banquet )上都这样。后两者的社会功能似乎是借喝酒卖弄文雅,重点在于所谓“餐桌文化”,其实也就是倾倒废话篓子,构成所谓intellectual intercourse (不知道该怎么翻译,“智交”?)
奇怪的是,尽管东西方在这问题上的价值观截然相反,西方从来将酗酒视为严重社会问题,但东方远没有西方那么多的酒鬼,很少听说有谁因为慢性酒精中毒导致肝硬化,而这在西方很常见。东方的乞丐从来没有酒鬼,而西方的乞丐有许多是要了钱去买酒喝。
老河把这归结于白人比黄人的酒精耐受力高,即使这结论确有统计支持,我也不认为它能解释西方的酒鬼怎么这么多。这似乎也不能完全用贫富差距解释。我猜黄人和白人的遗传区别决定了白人容易对酒精性饮料上瘾,而黄人不是那么容易,这和酒精耐受力完全是两回事。例如本人的酒精耐受力偏高(不敢称海量,反正我年轻时喝了一瓶二锅头也没醉,反倒是在西方喝低度酒醉过几次),喝时也有快感,还是能enjoy drinking的,但我不喝也完全可以,不会像很多鬼子那样惦记。“耐受力”和“易上瘾”大概是由不同基因控制的,而鬼子的遗传决定了他们比黄人更容易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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