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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是比民主更好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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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 [个人文集]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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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制是比民主更好的制度
本人曾经论述了选举不是授权。
张三一言对此进行了反驳。其主要观点是,只要所有的人参加了选举,
那么,即便是少数不同意,也算是授权。并且,由于民主方式不是一
种全部授权的方式,所以,民主制度不是一种最好的制度。
这种说法是犯了如下错误:
他把一种理论,和一种制度进行了混淆。
仅有多数人同意,这不能称为授权。这是一种理论。这个理论在逻辑上
是正确的。
而由多数人强迫少数人同意,把这称为授权,这个理论是不能成立的。
而一个社会的具体制度则是另外一回事。它指的是,这个体系采用何
种方法确定其其权力结构。用一种多数强迫少数同意的方法,来确定
权力,这的确是说明民主体制是具有致命死穴的。这并不能说明只要
你参加了法定程序,就说明你授权了某人为最高权力。
如果按照张三一言的说法,只要你参加了法定程序,哪怕你并不同意
其他人的选择,那么也照样称为授权。那么,中国现在的制度,也照样
是可以称为“授权”的。因为,哪怕你不去参加选举,或者,根本不同意
其他人的选择,你也必须承认你“授权”了中国共产党。
可见张三一言的说法根本就不合逻辑。
话又说回来。张三一言的错误实在是太多。不值得逐一驳斥。
不过,张三这次再次明确表达,民主制度不是最好的制度。这倒是
一句实话。
本人今天就是要说明,法制是比民主更好的制度。
事实上,作为法律制度的一部份,法治已经体现出其优越性。依法而治
已经表现出其优于“依多数而治”。而把法律作为最高原则的“法律的制度”,
(法制)则更是优于民主的体制。
张三一言既然已经承认民主不是最好的体制。那么,本人就将系统
地把民主的死穴、缺陷、和错误之处一一分析。并证明法制是比民主
更好的体制。
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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