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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敦春:什么导致“中国人权”如此利令智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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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敦春:什么导致“中国人权”如此利令智昏?
张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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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王敦春:什么导致“中国人权”如此利令智昏?
(480 reads)
时间:
2003-11-04 周二, 下午11:38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王敦春:什么导致“中国人权”如此利令智昏?
“中国人权认为人权是普适的,同时具有完整性。各项人权互相关联不可分割。中国人权致力促进的人权,以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相应的一系列国际文件为准则,既包括公民、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以上文字,摘自“中国人权”网站《组织原则》第二段落。[1]
再让我们看一看“中国人权”网站《人与人权》摘转的另一篇题目是“联合国:中国政府拘押王炳章违反《世界人权宣言》”[2]的文章:
文章头一段说:“据设在瑞士日内瓦的联合国“任意拘押”人权工作小组星期三(7月9日)在一份声明指出,中国政府对王炳章的拘押属于任意拘押,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9、10、11项条款。该声明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采取步骤纠正以符合《世界人权宣言》的原则上来,并敦促中国政府尽快批准联合国《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现在,“中国人权”组织将王炳章排除再242个“良心犯”名单列表之外,公然违背自己的组织原则,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联合国“任意拘押”人权工作小组所作的结论“中国人权”组织不同意吗?也许是这样,因为“中国人权”网站摘转这篇《议报》所发表的文章,后面声明了“本站发表的文章除特别注明外均不代表“中国人权”组织的立场观点”。如果这样的话,请问“中国人权”对王炳章被绑架到中国大陆遭到逮捕审判的结论是什么?联合国“任意拘押”人权工作小组说中共政府逮捕审判王炳章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9、10、11项条款,请问“中国人权”认为中共政府在这里提到的《世界人权宣言》第9、10、11项条款中,那一条没有违反?
如果“中国人权”组织对联合国“任意拘押”人权工作小组的结论没有不同意的话,那么“中国人权”组织不认为王炳章是正在遭到中共政府关押的“良心犯”,“中国人权”组织认为正在中共的监狱里服无期徒刑的王炳章是什么“犯人”?
如果“中国人权”组织无法否认王炳章是人权遭到中共政府严重侵犯的“良心犯”的话,那么“中国人权”组织的行为就与自己的《组织原则》背道而驰。那么,再请问:什么导致“中国人权”如此利令智昏?
“中国人权”组织是一个在美国成立的、花的是美国纳税人提供的经费的公益机构,“中国人权”组织无权对这里提出的问题保持沉默,“中国人权”组织必须对这里所指出的违反自己《组织原则》的行为作出解释,否则就是向负责管理美国公益机构的有关美国政府部门欺骗隐瞒。
中国民主正义党 王敦春 2003年11月4日
[1]“中国人权”《组织原则》
http://gb.hrichina.org/gate/gb/big5.hrichina.org/big5/about_us.adp
[2]联合国:中国政府拘押王炳章违反《世界人权宣言》
http://gb.hrichina.org/gate/gb/big5.hrichina.org/subsite/big5/article.adp?article_id=5038
其他相关文章请阅读:Campaign Against HRIC 揭批“中国人权”
http://www.cdjp.org
>Campaign Against HRIC 揭批“中国人权”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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