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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要海纳百川还是要藏污纳垢——对昭昭若昏案的感想   
zh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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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要海纳百川还是要藏污纳垢——对昭昭若昏案的感想 (699 reads)      时间: 2007-10-26 周五, 上午6:1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要海纳百川还是要藏污纳垢?——对昭昭若昏案的感想

詹余

看了昭昭若昏案的审理、判决感触很多,一吐为快。

一、天生的冤家

版主和网友是天然的矛盾双方。由于版主一般来说都还兼着网友的身份从而较能体会网友的处境、心情、烦恼等,所以主要的问题在于网友要体谅版主。

记得当年在《独立评论》上,偷笑先生因他自己的一个“恶搞”南京大屠杀的帖子被删而表示了不满且发誓道:“将来我要办一个真正自由的论坛(大意)”。意思是能恶搞一切。后来,《热血汉奸》诞生了。再后来,因为有人恶搞64等而被偷先生删、封了,偷先生并宣布:不能恶搞法轮功和64。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二、海川是怎样逐步藏污纳垢的

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相对于许多论坛来说,《海纳百川》的语言暴力、语言污染是非常严重的。那么,是谁造成了这种局面呢?

恕我直言,芦笛先生对此贡献颇大。芦先生的文章语言鲜明,观点锐利,但同时也夹杂了一些对网友的非常尖刻的近似于人身攻击的东西。

不过,如以派别来区分的话,党朋们似乎更突出些,比如随便、昭昭若昏、捂被子笑、咱老百姓(真)等先生。

有话好好说。

三、南桔北枳为哪般

有一个有趣的现象:芦笛(芦信韵)先生在《猫坛》、咱老百姓(真)先生在《天下论坛》、虚怀若谷先生在《独立评论》都没有或少有近似于人身攻击的帖子。这个现象揭示了本坛逐步走向衰落、走向藏污纳垢的另一个原因:坛务管理。

前面我说了网友要体谅版主的话,现在我要说:长期以来版主执法不严、标准不一也是原因之一。

更重要的原因是董事会长期不作为,尤其是狼协先生要负最大责任。如果狼先生由于《海归论坛》或其它事情忙不过来,那也应该把权放给别的理事们吧。

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领导。

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长期以来,《独立评论》的版主们执行坛规非常严格以至于达到了苛刻的地步。比如在删帖上,连使用含有动物的成语都不行,这是许多网友(包括我)都觉得不合理的。在封名上也一视同仁,不论是民运大佬还是开坛元老该封则封。另一方面,大多数网友也是自律的。

时至今日,《独立评论》比《罕见奇谈》要理性得多也更繁荣些。我算是“两栖”的,但在那边发帖多一些。有时在这里看到有兴趣的帖子,很想参与讨论,却又发现那后面双方的口水帖不断,兴趣也就没了,这是在此发帖少的原因之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五、闲话昭昭若昏案

本来我没看到被删之帖,在审判开始后我看到了,我非常惊讶昭先生竟然以这几个口水跟帖被删、被封而起诉。

我对此次审判的态度是:删帖应该,封名可以商量。这不是说封名是错的,而是本着“删帖从严,封名从宽”的原则。

等我看到陪审员的判决后,我是无比惊讶!

这次审判是版主15先生的悲哀和耻辱,也是昭昭若昏先生的悲哀和耻辱,还是陪审团的悲哀和耻辱。

顺便向版主15先生说几句:1、你作的没错。2、如我猜得不错,你不论在本坛还是在外坛,不论是“我强敌弱”还是“敌强我弱”,在讨论中都是理性的。我佩服你。3、无论你是否辞职,你永远是我心目中的版主!(这话有点儿酸了吧?嘿嘿)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六、废除群众专政 完善司法制度

审判已经过去,不论是否满意也只能接受判决结果。然而,今后还要如此继续下去吗?

我郑重建议:废除陪审团,采用多法官制。具体内容如下:

1、 任命前三任法官(随便、邋遢道士、消极)为现任法官,其中邋遢道士为主法官。理由是:他们都有法官经历、经验;他们正好涵盖、代表了左、中、右三方。
2、 小额案件(如删帖等)由其中一名法官审判即可。指定、抽签、自荐等均可,由法官们自定。
3、 大额案件(如封名等)由两位法官投票判决。如恰逢1:1时,由主法官投决定性的一票。
4、 法官请假须推荐、任命临时法官。
5、采用案例法以减轻法官工作量。
……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

七、道路是曲折的 前途是光明的

本坛有著名的汉奸,还有党的处级干部,只要大家多说少骂,别太不把自己和网友当人看,《罕见奇谈》就一定会兴旺起来的。

许多网友是很有才华的。芦笛、马悲鸣等先生自是不必细说,就连随便先生除了有时在网上表现的人品有些差之外,也是有些风采的,我就很喜欢“奸坛史”。昭昭若昏先生在《寒山小景》的几篇属名“王麻子”的文章我也很喜欢、很佩服。

男儿当自律,男儿当自强。(时代不同了,女儿也一样)


写完之后,不知是否应贴在《重议院》,请版主定夺吧。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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