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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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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 [个人文集]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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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
(网上讨论片段。)
(4)如居住自己祖屋的自由和权利,忽然间因为政府征用土地而没有了,成为无家可归者。本
质上来说没有法律严格保护的自由就是子虚乌有的自由,和合君是否同意?
和合回答:中国人的自由当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居住自己祖屋的自由和权利,
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便是按照美国的法律,政府也可以征用你的土
地。
甚至使你变成无家可归者。
比较中美关于私人财产权的法律,我认为,美国政府的相关法律在某些方面,
比中国的更黑。
第一,中国政府至今为止,还没有征收房产税。
第二,中国政府征地保证给你有相当的补偿。
相比之下,美国政府每年征收相当与房地产值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的财产税。
相当于每过五十年,你就要把你的房产值,再向政府交一遍。
如果你没有钱按时缴纳房产税,那么,政府可以强行把你扫地出门。把你的
房产拍卖,用以抵偿欠税。这就是你所理想中的美国民主制度中,”神圣不可
侵犯的”居住自己祖屋的自由和权利。
理论上说,哪怕你的房产价值百万,而你仅仅欠一千美元的税,政府也是可
以把你赶走,用一千美元拍卖你的房子。仅仅为了偿还你欠的那么一点税。
当然了,能够住的起百万美元房子的人,几乎没有因为欠税而失去房子的。
但是,我的确知道,有价值七万到十万美元的房产,被政府拍卖到仅仅六、
七千美元。用来抵税。而房主被迫离开。”无家可归”。
当然了,美国的救济制度比较好。再穷的人,也可以住进救济所里面。
但是,他却失去了自己的房产。(完全属于自己的,没有一点银行贷款的。)
相比之下,如果是政府征收你的私人土地,按照我的感觉,大部份情况下,
美国政府的补偿比中国的补偿相比要高一点。但是,中国也有中国的国情。
中国的情况是,很多情况,房产原本不属于私人。本来就是属于政府的房子,
政府还要给予补偿。这在美国也是少有的。
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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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网对房产问题的讨论有不少盲点。 -- 李杏 - (312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10:38 (186 reads)
- 一般是银行拍卖吧,结果也总是给私人的。 -- 淞岛 - (0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3:16 (107 reads)
- 回答你一个问题: -- 老愣 - (78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2:23 (180 reads)
- 真的吗? -- 邋遢道士 - (63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1:28 (129 reads)
- 老和有个地方是不是搞错了? -- 老愣 - (352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1:05 (166 reads)
- 当然,没收你的财产需要经过法律程序 -- 和合 - (184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1:13 (151 reads)
- 我的感觉 -- 老愣 - (27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1:28 (117 reads)
- 不会"迅速"拍卖。但是,早晚是可以拍卖。 -- 和合 - (297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1:50 (147 reads)
- 插句嘴哈 -- xyzxyz - (229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2:19 (165 reads)
- 你是不是搞混了 -- 老愣 - (92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1:55 (128 reads)
- 我当然明白二者的区别 -- 和合 - (83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2:07 (136 reads)
- 你逗闷子呢? -- 老愣 - (40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2:13 (141 reads)
- 美国政府拍卖穷房子时,是富人发财的好机会 -- 和合 - (163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12:57 (16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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