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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对事实陈述和事实判断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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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对事实陈述和事实判断的理解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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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对事实陈述和事实判断的理解 (689 reads)      时间: 2007-7-15 周日, 下午9:22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樊教授以为我解释什么是事实判断是东拉西扯,当真是没治了,其实我之所以扯到事实判断上去,完全是他引起来的。他看见那洋白痴定义里有个judgement,于是便说我那话是判断,是观点,所以不能是事实。

教授,请问您的意思是不是这个?我没有歪曲您吧?若有歪曲,这就请指正,别客气。

我一眼就看出他把判断等同于观点,把观点和事实对立起来,以为判断就不能是事实,因此告诉他,我那话既是事实,又是判断,同时也是观点,这其间并没有什么水火不相容的关系,盖这些概念是交叉的。

接下来我向他介绍了两类判断,亦即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所谓事实判断是说,判断涉及的是界定对象的客观性质,并不是等同于事实陈述。例如“爱因斯坦是白痴”一话本质上是事实判断,并非价值判断,但它非真,所以并非事实陈述。“毛是治国白痴”也是事实判断,它是否事实陈述,有待证明,我觉得我已经充分证明过这判断,起码写了十几万字,从来无人能驳倒,所以我只能认为该判断为真,已经成了事实陈述。

当然这不意味着它不在将来被证伪。倘若此事发生,我乐意收回这一结论。樊教授想来是受过教育的文明人,有那功夫效法文革专案组在这儿苦苦逼我改口,何不推出雄辩证明来,指出“毛是治国白痴”这结论与事实不符之处?

希望这是最后一帖。我对教授的劝告是:懂数学不等于懂逻辑,劝你去看点逻辑学教科书,不要满足于网上打捞来的那点大路货。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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