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我对事实陈述和事实判断的理解 |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gif)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
|
|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樊教授以为我解释什么是事实判断是东拉西扯,当真是没治了,其实我之所以扯到事实判断上去,完全是他引起来的。他看见那洋白痴定义里有个judgement,于是便说我那话是判断,是观点,所以不能是事实。
教授,请问您的意思是不是这个?我没有歪曲您吧?若有歪曲,这就请指正,别客气。
我一眼就看出他把判断等同于观点,把观点和事实对立起来,以为判断就不能是事实,因此告诉他,我那话既是事实,又是判断,同时也是观点,这其间并没有什么水火不相容的关系,盖这些概念是交叉的。
接下来我向他介绍了两类判断,亦即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所谓事实判断是说,判断涉及的是界定对象的客观性质,并不是等同于事实陈述。例如“爱因斯坦是白痴”一话本质上是事实判断,并非价值判断,但它非真,所以并非事实陈述。“毛是治国白痴”也是事实判断,它是否事实陈述,有待证明,我觉得我已经充分证明过这判断,起码写了十几万字,从来无人能驳倒,所以我只能认为该判断为真,已经成了事实陈述。
当然这不意味着它不在将来被证伪。倘若此事发生,我乐意收回这一结论。樊教授想来是受过教育的文明人,有那功夫效法文革专案组在这儿苦苦逼我改口,何不推出雄辩证明来,指出“毛是治国白痴”这结论与事实不符之处?
希望这是最后一帖。我对教授的劝告是:懂数学不等于懂逻辑,劝你去看点逻辑学教科书,不要满足于网上打捞来的那点大路货。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