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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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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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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贴出《再释“白痴”论》后,随手跟了个帖:
“敬请樊教授和其他认为‘毛是治国白痴论不是事实’的论者先驳倒此文再来罗唣,谢谢!”
游客竟然评论道:
“您承认是观点就够了,老樊想不想驳是他的自由。或者说他拥有不驳您的人权”
游客先生,您怎么白痴到以为我这是剥夺他拒绝反驳的人权?您真蠢到连大白话都看不懂?不会吧?哪能呢?哪怕蠢到教授也该看懂,那并不是逼迫他驳斥本文,而是为他再来纠缠定了个文明辩论的前提,省得我说轱辘话,耽误大家时间。您居然上纲上线到我剥夺他的人权,我看还是您在国内的旧职业使然,您过去是不是政工干部哪?
别多心啊,我不是要追究您的经历,而是心地善良,生怕您是白痴,连人家的大白话都看不懂,所以还是希望您其实只是罗织入罪的文字狱吏专业习惯发作,并不是真表现出来的那么蠢。在我看来,“蠢”好像比“坏”更糟糕,您说呢?我尊重您的自由意愿,随便您挑哪条都行。
您还敢坚持观点不是事实的白痴理论么?听您的意思,似乎我承认是观点就等于否认了那是事实,是不是这个意思啊?请问“伊拉克没有WMD”、“英美入侵伊拉克违反了联合国宪章”、“银河系并非宇宙中唯一的星系”等等究竟是不是观点啊?难道不是观点而是事实?或者不是事实而是观点?不管是哪种,绝对不能同时又是事实又是观点,是不是啊?难道您真蠢到“为人类表达出来的事实就是观点”都不知道,以为事实乃是某种实体,不可能形诸话语?同样都是人,您和启明、教授怎么就会那么笨呢?真想不通!
最有趣的还不是您竟然能这么蠢,还是您那“你承认是观点就够了”透出来的得意,好像我终于认了罪似的!从这上头看来,您还真像政工师,还是个心术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我由衷为您感到欣慰(sigh with great relief) !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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