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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叶烈欢迎樊教授正式回归,来此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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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烈欢迎樊教授正式回归,来此旺坛!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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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叶烈欢迎樊教授正式回归,来此旺坛! (778 reads)      时间: 2007-7-15 周日, 上午7:31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叶烈欢迎樊教授正式回归,来此旺坛!


芦笛


今天去那边出差找教授切磋,让智力难民营长官一连封杀了3个网名,还不许我重新注册,只好日落西山红霞归,战士打靶把营归。刚才回来,却惊喜地看见教授回来了,来得好啊,这就呆下别走了吧,陪我开开心。反正现在我也不想再写文章了,就拿您开开心算了。

下面先回答您的指示:

Book说:

“我看不惯这样的下作

网上的争论涉及到个人生活/工作. 你去讲学也好, 人家退休也好, 关观点正误高低个P事?

你要真尊重自己的教授身份, 就应该比这要高尚一些.”

教授答:

“你说得是不错

因为有人发表”樊某是白痴”这样的opinion,不得以用事实(fact)加以抵挡。 ”

Book说:

“也算是有担当. 好, 就请老芦不要再骂人是白痴. 大家都有事说事. ”

教授当真是愚不可疗了!这么说,“观点”和“事实”水火不相容,是不是阿?那请问“是地球围绕太阳转而不是相反”,这当然是事实,可到底算不算观点阿?

我什么时候骂您是白痴?我是说,“樊弓是白痴”是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因为它是试图判定对象的客观性质的断语而非主观褒贬。它当然也是个观点,但这观点是否成立,要看那事实判断能否被证明,如果不能证明或是被证伪,那它当然不是事实陈述,是错误的观点。如果证明了,那不管您喜欢不喜欢,它都是事实陈述,当然也是正确的观点。

同样的情况适用于“芦笛是白痴”的事实判断,如果您能证明它,我一定非常海屁地接受这事实陈述。明白了么,教授?

那什么是“白痴”呢?我的定义是:“毫无理解力,毫无思维能力,毫无学习能力,毫无改错能力的同志就是白痴”。根据这定义,我已经给出了大量事实证据证明您毫无理解力,毫无思维能力,毫无学习能力,毫无改错能力。《疗愚篇》和《中文网上病态思维解剖》就有大量事例。

就连您现在这个帖子都是雄辩证明:在我如此明晰地讲解过“观点”和“事实”并非水火不相容的关系,而是可以交集的之后,您依然不懂,还要闹出“用事实去抵挡观点”的笑话来!这难道还不能证明您“毫无理解力,毫无思维能力,毫无学习能力,毫无改错能力”?您顶多可以反驳的就是我的“白痴”定义不能成立,但即使如此,我只需改为“樊教授毫无理解力,毫无思维能力,毫无学习能力,毫无改错能力乃是颠扑不破的事实”就行了。不知您能否向truth投降,愉快地接受这一判断?

上面已经说过了,只要您能对“芦笛是白痴”这一事实判断作出类似证明,则我一定非常愉快地接受您的观点,并到各大论坛去宣传这一事实,如何?

刚才我到智力难民营去,在那儿表达了“观点”(这次倒不一定是基于事实的主张,关键得看您是否出于愚蠢的虚荣心撒谎),马上就被您的警卫员移到矛盾浆糊去了。大概您没看见,附在这里吧:

--------------
樊教授作为共党顶级理论家,今日姚文元,不宜介入民运纠纷,遑论指手划脚冒充裁判,这恐怕是最起码的常识吧?谁都知道民运反共,人家怎么反,轮得到您这出卖灵魂的姚文元指手划脚么?请问您这么干究竟是什么动机啊?为什么连避嫌疑的起码自觉都没有?你替谁说话,谁不就沾了勾结共党破坏民运的嫌疑么?人家是怎么惹你了,要用这种手段卑鄙暗害之?

诸位看官注意了,樊教授是今日姚文元乃是他得意忘形之余自己说出来的。他今早使出拿手的撒名片的“理性论争”手段来证明我的观点错误,智力低下,因为我只是个离退休老工人,而他不但能去欧洲最高学府讲学,而且在国内顶级刊物发表政论,这是他的事业生涯的最得意时光,云云。

难道能在共党顶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政论的还不是今日姚文元?好家伙,教授,您真不愧是我党的顶级理论家,把我党那套“谁的官大谁有理,谁有拳头谁聪明”的优秀传统发扬光大到淋漓尽致。

教授您看,我还真是神目如电。6年前您说“专制思维就是‘我们要选一个圣人’”,我当时就指出,这种话连白痴都不会说,谁听说过专制国家领袖是选出来的而不是用枪杆子抢来的?要排除您是超级白痴的可能,就只能假定您是中共政治局委员,有权“选圣人”,还出现错觉,把读者也当成“我们”。这是唯一能成立的解释,需要补充的是您乃是陈永贵一类满头高粱花子的政治局委员,如今的政治局委员绝没有您那种多快好省说胡话的能力。您既然能在中共顶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政论,当然是政治局委员。不过,看来我还是高估了现代中共,如今的中共政治局委员虽然不是满脑袋高粱花子的陈大叔,可仍然可以是信口胡柴的超级白痴,您就是生动证明,是不是啊?

-----------------

搞笑的是,楼下有位“白局外”先生竟然胆敢怀疑您是当代姚文元,说什么:

“这有什么奇怪,人家向大陆投稿时难道要特别向他们说是反共人士?”

奥,原来我党最顶级理论刊物的政论没有背景,发表人不必暴露真身?可以在那种刊物上发表反共言论而不是舔共言论?教授您说说看,这算不算白痴言论?

更奇怪的是,我批您的弱智文章的帖子中提到,您第一次在网上亮相时便广撒名片,说您是教授,出版了几十万字,还说您太太更厉害,拿的钱比您多,所以您从来在她面前大气不敢出,连上网都只敢偷偷摸摸,装出一副干业务的模样。难民营长官竟然以此为犯规依据删除我的帖子。我真为您愤愤不平:难道市侩心理忍不住发作,吹嘘自己的太太工资高,并暴露自己把拜金主义实行到家里去的俗骨软骨也算犯规?当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斑竹是您什么人?凭什么管这么宽?!蒋品超吹前妻的年薪都算不了什么,您吹老婆怎么有钱,自己又怎么因此在人家面前低一头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您说是不是阿?

您又把那《银锹行动》贴出来了?我还真没看过,只知道那是您多年前的得意之作。要不要看我还没拿定主意。实话跟您说,我很矛盾:一方面指出白痴笑话确实比较开心,另一方面又怕您再度吓跑了,躲到智力难民营中去寻求保护。不过我早说过您是低产作家,哪怕是白痴文字(这是观点,也是事实陈述,不信您随便举出一篇大作来,我立刻就能证明只有白痴才能写出那种东西来,如何?这也是mutual的费厄泼赖,随便您挑一篇芦文,只要您能举出有您一半多的逻辑错误,我立刻去各大论坛声明自己是白痴,如何?)一年顶多也就篇把,所以就算打跑了也未必是什么损失。等我再想想吧。这是打算,不是观点,也不是事实,嗯,小白同志,您总不至于连这都会混起来吧?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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