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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海外中文网上常见病态思维解剖系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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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外中文网上常见病态思维解剖系列(三)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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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海外中文网上常见病态思维解剖系列(三) (880 reads)      时间: 2007-6-27 周三, 下午10:02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花样百出的伪论证



普希金诗曰:“上天没有赐给我们幸福,习惯就是我们的满足。”在海外中文网上泡上七年,便再蠢得出格的话也能让你见惯不惊。然而,我至今仍难适应的还是伪论证,它比不证而论还更糟糕万倍。那花样之多,端的是“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此文只能挂一漏万,于浩瀚的愚昧大海中,试图“指其一端”,“名其一处”。


一、文学比喻


这是原始人老祖宗除荀子外唯一知道的“论证”方式,也是海外中文网上高手最拿手的绝活,更是“教授级人物”(樊教授自诩)写“政论”时不可须臾离身的法宝。其实比喻不是不能用,但顶多只能用来作通俗解释(我自己就是这么干的),不能用来代替论证,否则就只会闹笑话。

六年前我在网上幸会樊教授,他抛出自以为镇妖伏魔的《芦笛先生五招来》,第一招便是不伦不类的比喻:

“芦先生对方教授、86、89的指责,虽然一篇接一篇, 洋洋数万言,其
实就是一句话:

方励之煽动学运,学运激怒保守派,姓邓的无奈只好舍弃胡赵,于是
中国改革倒退,于是方罪该万死。

我说过。芦先生的全部推理,用下面一个类比就可以驳倒:

张三请李四喝酒 => 李四大喜上路 => 歹徒相中李四于路 => 李四遭劫
=>王五不骂歹徒,专骂张三无道。After all, 一切皆起因于张三也。”

所以,政府是无故杀人的劫匪,而学生犯法占据广场却成了毫不影响他人的赴宴行为。

《芦笛先生五招》中尽是这种上不得台盘的招数:

“打个难听的比方,世上女人有权做贞妇,也有权做‘小姐’。人权也。
而社会通行的道德是劝人别做‘小姐’。这种劝善的行为怎么也不能
被称为是压制性自由。而更重要的公平原则是,做贞妇就不要出入按
摩厅。做‘小姐’就不要指望贞节牌坊,做‘小姐’者自动丧失指责
别人不贞的道义地位。”(芦按:顺便说句无关的话:我发现,越是
没文化的人便越喜欢之乎者也,不知道是什么心理原因。据我观察,
教授作为网上高手,其胸无点墨的程度,大概超过了汗青先生。)

乍看这段宏论,读者大概要以为教授改了主意,挺身出来帮我驳斥“伪善不是善,当婊子就自动丧失立牌坊的道义地位”。其实那不过是他典型的思维错乱罢了,看官万万不可会错意。

教授这里所谓“比方”,其实不过是市井常见污言秽语的“教授级包装”。他无非是说,你若胆敢批评方励之、86、89学潮,你就是“小姐”。别人让你住嘴,是“劝善行为”,“怎么也不能被称为是压制”你的言论自由。你要骂人家,就别指望人家别骂你,因为你“自动丧失指责别人不贞的道义地位”。

我实在看不出这种“比方”和“你骂民运,你就是婊子”之类的“市井学术论证”有什么区别。可惜教授没意识到,他其实是帮着我“扫荡”伪民运。那“比方”可以原封不动地转赠给那些围剿民运批评者的好汉们:你们不是骂中共独裁不容异议人士么?怎么还搞毛共那套诛锄异己、压制异议那一套?自己作了毛共式的“小姐”,还有什么脸去立“民主”的牌坊?

由此可见,哪怕是骂人,也需要一定智力,否则不但“市井学术论证”要让人揭穿,而且那“学术比喻”还免不得backfire,开花弹悉数落到自己誓死捍卫的那干好汉头上去。

不幸的是教授只会发射这种“友好炮火”:

“先生第三谬招,便是指责论敌为‘老芦如果出来骂我党和伟大领袖’
‘只会出来喝彩’因而对先生骂‘民主斗士’的批评便自然不公正。
因而不攻自破。高!实在是高!樊某不是闲人,打字又慢。老芦如果
骂我党和伟大领袖,我虽不见得非得‘只会出来喝彩’,恐怕的确是
不会劳神批评。樊某的确是让先生抓个正着。可惜先生此招在网上有
用,实际上并不证明什么。先生如不欲收起此招,请至少保持的一贯
性。下次被警察抓超速,别忘出招:‘前面那人飞车,你只会坐在车
里喝彩,我就快了一点,你就罚我破产,什么狗屁民主自由公平’先
生自知灵不灵。再说,先生有何根据说‘民主斗士’都‘只会出来喝
彩’?先生批评过中国人不懂逻辑,不证而论,这算不算一例?马悲
鸣写文章骂民运人士对枪毙成克杰“无不喝彩”。樊某就请马君指一
个给众人瞧瞧。老马至今指不出一个,还死不认错。先生不至于也要
来这一招吧?”

那飞车之比真是精彩之极,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非教授,恐怕都只会把教授的意思理解为:“中共不能犯法,民运则完全可以,应该像那警察一样,只给后者开罚单。”的确,后来教授出来为“中国人权”助拳时,就非常自豪地告诉茉莉女士,他是中文网上提出必须使用双重标准对待中共和民运的第一人。

至于那对“民主斗士只会出来喝彩”的批驳,正好证明了教授的理解力障碍,竟把“只会出来喝彩”理解为“无不喝彩”!

更精彩的还在后头:

“什么是民主制度?民主制度重制度而轻视政治家的道德。这个制度就是
要迫使几个醋气熏天的魔鬼追求一个水性杨花朝三暮四的名叫选民的丑
女子。且这个丑女子每四到八年必抛弃一夫。魔鬼们只好要么装天使,
要么打光棍。这个丑女子不在乎假装出来的天使还是真天使,反正对她
都一样。

专制思维就是,我们要挑一个圣人,然后这个丑女子必从一而终。这女
子要么拍圣人马屁,要么挨揍。”

原来,人民选举某个政党和政治家,不是因为他们的政策代表了自己的利益,而是因为傻到爱上了魔鬼装成的天使。原来,民主选举乃是一场欺骗大赛,民主政治家成功的秘诀不在于提出迎合选民心意的竞选诺言,而是高超的欺骗技巧。既然候选人都是骗子,都是魔鬼,当然谁赢谁输也就毫无区别──“反正对她都一样。”

那“专制思维”更是令人叫绝。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错乱,让人不能不怀疑樊教授是否真是国产货。从秦始皇到毛泽东,所有的大流氓都是靠自己的拳头(也就是所谓“天命”)打出江山来的,几曾有过什么“我们要挑一个圣人”的好事?教授怎么会连这孩子都知道的事都不晓得?难道没听说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但他如果不是国货,那又是哪国货?显然不会是美国货。该国中哪怕就是文盲,想来也不会说出那种“丑女子爱上真魔鬼”的昏话来。唯一说得过去的解释,是教授是有权“挑圣人”的中共政治局委员,还出现了幻觉,把读者也当成了他那“我们”中的一个。这可能性确乎存在──网上谁知道谁的真实面目是什么?一个不懂数学、胸无点墨、满脑浆糊的政治局委员冒充美国数学教授上网写“文章”的可能性不能排除。的确,这可能性越看越言之成理。唯一需要补充的,是教授可能是毛时代那种满脑袋高粱花子的陈永贵式的政治局委员。如今的政治局委员决没有他那种多快好省说胡话的能力。

这些引喻失义的例证,证明了在政论写作中乱用比喻会弄出何等惊天笑话。教授这些昏乱比喻,其智力水平远远不及老毛以“扫地”证明滥杀无辜的必要性,以“种牛痘、打预防针”来证明“引蛇出洞’、诱骗思想犯自动暴露的科学合理。不过教授虽然不如毛泽东氏,比胡平先生尚足自慰,不信请看胡先生的名言:

“享受文明不一定使我们成为文明。正象吃蟹肉不一定就变成螃蟹一样。 ”

“爱惜羽毛的鸟飞不了太高。一个人过分在意自己的外在名声,固然可以免于大恶,恐怕也难于至善。 ”

敝人实在无知,从未听说过吃蟹肉有可能使人变成螃蟹,也从未听说过世上有不爱惜羽毛的鸟。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胡先生这些高度浓缩了的智慧,一旦抽去了立论基础,岂不成了言简意赅的出丑?

和这些笑话比起来,魏京生先生热毛共“阶级论”冷饭,在网上发动“天下有没有不吃羊的狼”的“学术讨论”,的确该算是“民主阵营”集体智力活动的又一顶峰。


二、数理比喻


文学比喻为各科学人通用,数理比喻则是挟理自重的理工科伪知识分子们的专利。

仍以教授为例。

1)暴力革命的数学模型

教授首先推出了樊氏数学模型:

“毫无疑问,‘独立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论点有一定代表性。
于是就有了加以讨论的必要。要弄明白‘识字课本’高明在哪
里,我们不妨先来探讨一道初中数学题:

x 的平方 = 4,试问 x + 3 等于几?答案再乘以2又等于几?

我那帮美国胡涂蛋大学生,常常会想当然地回答:应为 x 平
方等于 4,于是 x 等于2,加三等于5,再乘以2等于10,
要多简单有多简单!

这个答案当然是错的。美国胡涂蛋常常会忘记,x 的平方=4,
x 还可以是 -2。从 x = -2 出发,后面的一系列结果都变得
面目全非。”

由此,他导出“不完全但正确的答案‘当然是错的’”的樊弓大定理,再以此为推导前提,以“演绎+类比”处理芦氏反革命理论:

“回到芦笛的反革命理论。 芦氏‘理论’可以归纳如下:

暴力革命的主观必要条件:

毛共式革命党
均贫富一类的革命理想
源源不断的财力支持
笼络人心的统战策略

暴力革命的客观必要条件:

统治者控制能力的削弱
社会危机
叛军牢牢地处在革命党的铁腕控制下
国际上必须有个大财东

这种‘常识’当然是偏见。

芦帅声称(不是证明),‘伪民运’不具备芦氏四项主观条件,
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产生芦氏四项客观条件。 于是乎如此这般。。。

不用说,芦笛并不是没有道理。就象‘ x 平方等于 4,于是
x = 2, 于是 x+3=’也有道理是一回事。芦笛只看见 x=2, 没看见
x 还可以等于 -2。

芦笛所列举的革命条件,只是毛氏暴力革命的条件。只要证明暴
力革命的方式不唯一,而其它革命方式的条件不同,则后面的种种
芦氏结论都成问题。”

教授在此这儿重复了通过那“数学模型”导出的樊弓大定理,亦即“部分正确即错误”,所以,只要证明芦笛的考虑不全面,“则后面的种种芦氏结论都成问题”。

接着他给出了罗马尼亚“革命”的反例,一举粉碎了我的反革命主张:

“罗马尼亚革命不满足所有芦氏革命条件。按照芦笛的一贯作
风,不合乎他的民运定义者是‘伪民运’。那么不符合芦氏革
命要求的罗马尼亚革命一定是‘伪革命’啦。

……
革命的方式千差万别,远远不是唯一的。芦笛只知道(?)
毛氏革命,不证而论地以为(?)是唯一的。如此‘推导’出
的种种‘伪’论断,就不大需要花时间了。”

这里的整个论证前提,乃是“部分正确即错误”的樊弓大定理。这错误实在太明显,似乎用不着我再指出,何况教授后来还坚决否认他曾说过“(x=2)这个答案当然是错的”。这里只想说,教授的数学模型不过是个最劣等的一元二次方程,那方程只有两个解,凭什么得出“革命的方式千差万别,远远不是唯一的”的结论来?

的确,教授到底有多少数学知识,实在让人怀疑。例如他说:

“职业数学家拿到一个问题,自然而然地就要问两个问题:

(1)有没有解?
(2)如果有解,这个解是否唯一?”

这种“职业数学家”,在我这个非数学家看来也太容易做了些。上高中时小芦便已知道,高次方程有多个解,N次方程就有N个解,而不定积分有无穷个解。教授建立模型时,怎么就只有本事想到初中的最下滥知识上去?不过就算想到了高等数学又便如何?暴力革命到底跟解方程有什么鬼相干哪?一个人怎么会作这种病态联想?咱们的教育究竟是出了什么毛病,这种奇才究竟是怎样炼出来的?


2)道德问题的“推车模型”


教授先建立了“樊氏物理模型”:

“芦笛不止一次讥笑我的‘伪善亦善’论,我一直不屑于反驳。
今天看到老加关于芦笛‘口毒心不毒’的评论,我还要有所增
补:不仅伪善也是善,而且伪恶也是恶,口毒就是毒。道理并
不复杂。

当我的车陷在路边,前来帮我推车的汉子是真心帮忙,还是想
看我破车的笑话,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伪善也好,真善也罢,
都是善举。”

由此导出“伪善真善都是善举”的樊弓大定理,再用该大定理判决芦笛的人格:

“同样道理,让我们随便挑一段芦论:

‘这些人(民运人士)根本不是为了改造中国而投身革命的。干
革命的目的是营私自肥。政治丐帮的面目早让施主看穿,知道把钱
给了他们只会被贪污了。谁还会不断上当?’

这种‘扫荡’强加在几乎任何一个群体头上,在我看来都是毫无
根据的造谣诬蔑。我根本就不屑于追问。说这类话的人绝对无法拿
出令人信服的细节。

这种文字,在芦笛文中比比皆是。他芦爷的用意是人格谋杀,还是
如他自称的‘伪转真’,还是有其它不可告人的善意,其效果根本
就没有区别。

伪恶真恶都是恶。”

于此,教授便得出一个具体结论:“(伪民运‘扫荡’者)用意是人格谋杀,还是如他自称的‘伪转真’,还是有其它不可告人的善意,其效果根本就没有区别……都是恶”。由此他又经过“思维飞跃”,得出“伪恶真恶都是恶”另一重大的社会学普遍规律。

这种“论证”,只证明了 “阴暗心理分析”已成许多国人牢不可破的思维定式。那个“推车模型”中根本就找不到 “伪”字。把他人帮自己推车当成伪善,还不如以雷锋叔叔作好事的真实例子作论据。

退一万步说,就算此例成立,那也不过是个个例,根本就不能支持“伪善也是善”的完全归纳。再退一亿步说,就算他证明了“伪善也是善”,我也看不出那和我扫荡伪民运有什么相干,更别说“伪恶也是恶,口毒就是毒”另外那两个一般规律了。

令人无限懊丧的是,这种极度思维错乱,竟然成了理科写手的通病。看来毛泽东指责中国伪知识分子们“知识越多越蠢”,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事实。许多理工科学人学到的一点专业知识,只给了他们谋生技能,却不但没有训练出他们严谨的逻辑思维习惯,反倒摧毁了他们跨学科思考能力。例如我撰文分析推翻共产党是否必要,鲁肃先生不去反驳我的论据或推导过程,却去弄出个八万竿子打不着的dx来,指责我“数学不行”,所以所论无法成立。我已在有关文章中指出了错误,此处不赘。


三、不懂逻辑推理闹出来的笑话


活跃在海外中文网上的伪知识分子们,似乎就没人能理解“推理”究竟是怎么回事,而且不管我讲解了多少次,似乎永远河清无日。

再讲解一次罢。

人类所用的推理有三种方式,演绎,归纳,类比。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从一个假定或已经证明的一般性命题,推导出一个特殊的结论来。这是最可靠的推理方式,数学使用的基本就是演绎推理,因而非常可靠,唯一可以改变的就是那原初公设。它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如果改变了,就可以推导出完全不同的一套数学理论来,欧几里德几何与非欧几何就是生动范例。

在网上写政论史论,最可靠的论证方式就是演绎法。例如我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帝国,所以一定会崩解”,以及“《史记》是历史小说,因而并非信史”,都是典型的演绎推理。具体推导过程我已经写在有关文章中了,此处不赘。

说这种推理最可靠,并不是说它不会错,关键要看那大小前提是否成立。因此,阅读此类文章,必须养成训练有素的思维方式,一眼就能看出隐含着的三段论,再考虑大小前提是否成立。我批马悲鸣《弱主民之福》就是如此,先一眼看出了他用的是这么一个三段论:

“大前提:弱主民之福
小前提:江泽民是弱主
结论:所以,江乃民之福”

接着立刻察觉他既没有论证那大小前提,又连“弱主”都没有界定,把汉文帝、胡耀邦、赵紫阳、江泽民等毫不相同的历史人物统统熬在“弱主”那浆糊桶里,于是便撰文批驳。有趣的是,连马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其实用了那个三段论,读芦文后有如醍醐灌顶,甘露酩心,就此有意识地应用演绎法,弄出个“强奸作爱三段论”来腾笑天下。不题。

第二种推理方式则是归纳,也就是从特殊到一般,从个例中归纳出一般规律来。所有的自然科学定律都是这么发现的。因为观察个例有限,归纳出来的结论却适用于无限样本,所以这种推理并不可靠。证伪的方式,就是举出一个反例来。例如辩证法号称是支配宇宙间万事万物运动的根本规律。既然如此,只要有一事一物不符合那规律,则那“规律”便只能倒到茅坑里去。我批判马列毛辩证法的文字就是这个路数。

在政论写作中当然也可以用归纳法提出某个命题,但这必须在大量事实证据的支持下,而且不能无视反例。若有反例存在,必须要么解释那反例为何违反了那规律,要么据此界定命题成立条件,否则就得放弃原命题。

伪知识分子们在这方面最常犯的错误是两类,一类是“无视反例,专举正例证明一个归纳命题”,全然不知道一个完全归纳的命题适用的个例数目无限,靠有限举证根本就无法真正证明它,当有人已经举出大批反例来推翻了那命题后还要用坚持举例证明之,那就是典型的择错固执。

可惜这就是中国伪知识分子们最热爱的活。我批驳“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的系列文字推出后,若干网人还要坚持用举例证明的方式,证明那狗屁不通的“规律”确实是真理。

不幸的是,樊教授的水平比那些马列信徒还要低。他那“伪善也是善”就是从“推车模型”的荒唐个例归纳出的一般性命题。这种“推理”的智力含量,还不如见到一匹马是白色的,就断言天下所有的马都是白马──如上所述,教授在“推车模型”中其实连“白马”都没看见,却在前来帮忙推车者的一片热肠中看到了不可告人的阴暗动机,认定人家是伪善!

不仅如此,在我反复指出之后,他还要坚持“举例证明”的归纳方式,举出来的“例证”却越发令人哭笑不得:

“对伪善亦善的任何逻辑证伪,恐怕都无法通过‘假笑也是笑’的
检验。

稍微说详细一点,你如果证明了‘伪善亦善’在逻辑上行不通。那
我请你把那个证明里面的‘伪’换成‘假’,‘善’换成‘笑’。
那你老兄还是老姐就证明了‘假笑不是笑’。可人家冲你咧嘴不是
笑是啥子?人家心里想啥关你什么事,你犯得着去猜吗?”

教授怎么就不会想到:如果人家如法泡制,请您将“伪”’换成“假”、“善”换成“钞票”、“教授”之类的词,那您又该怎么办哪?莫非硬着头皮承认“假钞票也是钞票,假教授也是教授”?

教授的唯一“论据”就是那个“假笑也是笑”,起码用过20次。他竟然想不到,就算“假笑是笑”证伪了“假A决不能是A”,那也不等于证明了“伪善也是善,伪恶也是恶”。连“人家心里想啥关你什么事,你犯得着去猜吗”的话都说出来,说明教授缺乏学术讨论的起码观念。

另一类错误则是“一个反例就能推翻整个理论”的普遍误解。伪知识分子们一方面热衷于无视反例用个例去证明一个一般命题,另一方面又动辄把此话挂在嘴边。这种吊诡现象的发生机制是什么,我到现在也想不出来。

所谓“一个反例就能推翻整个理论”,只能用于推翻归纳命题。而且,它推翻的其实是归纳的无限性。如前所述,归纳法的内在缺陷,是从有限的例证中去猜测适用于无限样本的一般规律。因此,以反例证伪归纳命题,其实证伪的只是它隐含的“无限性”,并不能排除该命题可以在有限条件下成立。例如黑马的存在当然能推翻“天下的马都是白色的”,但如果该命题修改为“有的马是白色的”,那就仍然能成立。我批驳辩证法时就指出,它不是什么“宇宙运行根本规律”,若想保留那些P话,唯一的出路是准确界定那些所谓规律的适用条件。

还有一种情况是,证伪了对方立论基础(一般是演绎法的前提),对方的全文也就随之崩溃。我批驳胡平和鲁肃论述法轮功的文字,批驳徐水良的语言理论就是如此。但如果批驳的命题并非全文立论基础,则推翻了那个命题也只不过推翻了文中的一个观点而已。

可惜如此简单的道理,伪知识分子们就是不懂。2000年,林思云先生在网上发表《中国不需要思想家》,认为中国人先天智力较差,其论据乃是中国人和白人黑人不一样,肌肉中没有白肌纤维。这论证本身就荒唐之极,可批判他的高手黄叶先生就是看不见这最耀眼夺目的破绽,却去和林争辩人体到底有无白肌纤维,最后扯到肌肉的细微结构上去,把政治争论彻底变成了解剖学之争。我实在无法理解,便出来请教黄先生,如此翻箱倒柜到底有什么意思。黄先生答曰:推翻其中一个观点,便能驳倒林的全文。

直到今天,我也不明白这思路到底有何高深道理:证明中国人和白人黑人的肌肉构造一样,便能证明咱们的智力和人家没有遗传差异了么?就算推翻了林“中国人智力先天不如人”的观点,就能推翻他的“中国人不善于理性思维,没有理性思维习惯,没有也不需要思想家”等一系列观点了么?“智力不如人”并不是后面这些观点的立论依据而是对它们的解释,推翻了它只能证明那解释不成立。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林思云也和批判他的高手一样缠夹不清。基于对数学特别是统计学的无知,他在审视了国家统计局历年人口统计数字后发现“异常”,便大无畏地提出 “大饥荒是刘邓伪造出来的”。我指出了该假说的无数破绽,并向他介绍了一点起码统计学和人口学常识,不料他竟对我说,你再举例也没用,我只需一个反例就能击倒你!

这完全成了“井落在吊桶里”,本来提出“刘邓造假说”的是他而不是我。我指出那么多破绽,他竟可毫不理睬,坚持只要有一个正例就能“击倒我”,证明他那假说成立。这不是文革专案还能是什么?饶是如此蛮不讲理,可怜他到最后还是没能举出一个正例来证明他诬陷刘邓有理,反倒证明了他自己为了坚持那捕风捉影的诬陷,可以当着睽睽众目接二连三公开作假。

第三种推理方式乃是所谓类比推理,也就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具有某些相同属性,推断出它们具有别的相同属性。在所有的推理方式中,这是最靠不住的一种,虽然可以作出有意义的发现(例如康德的星云假说和卢瑟福的原子太阳系模型),但其推断的实质完全是猜测,需要实证证明。

网上伪知识分子们基本不懂类比推理,只会使用文学比喻或数理比喻来作伪论证。此外便是所谓“不可比论”。此说似乎首先由林思云先生提出,尽管他发明了以舍身炸陨石的好莱坞电影主角去类比撞毁世贸双塔的恐怖分子,但后来我请教他“发动侵略战争与发动自卫游击战哪个更不人道”时,他却又毅然判决我那问题是“关公战秦琼”,因为两者据说是不可比的!


四、无以名之的伪论证


这种伪论证之幼稚,令人无以名之。樊教授针对我提出的“民主并不是一般人误以为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批驳就是代表作:

“对不起。民主制度是一种政体,也是一种决策方式,一种生活
方式,是一种游戏规则,等等。而且,樊弓就是那种被独立知识
分子所蔑视的‘一般人’。樊某虽为教授,除了嘴皮子油滑之外,
对民主的认识不及七旬老工人张三一言。俺偏偏就是认为,在一
定限度内,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俺还要证明一番。”

接着他就推出了那惊天动地的证明:

“证:(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绝对性)民主制度下,人民定
期通过选票授权国家元首执政;授权他们的代表立法;并通过
陪审团制度决定政府对被告的起诉是否成立;而且‘人民’的
任何一分子都可以在心血来潮时通过人民的选票成为执政者一
员。所以,这些领域内,民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证毕。”

大陆来的读者,恐怕早就在我党宣传中看腻了这种“证明”。这种“证明”,只能证明专业训练使某些理科学人的大脑成了花岗岩。它让我想起一件轶事:某技术员曾对我说,他能证明上帝不存在,然后对着天空高喊:“上帝,我藐视你。如果你存在,就扔下雷霆来打死我!”咱俩等了几分钟,自然是平安无事,于是他得意洋洋地跟我说:“See? I proved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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