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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美国宪法原理》公开宣布:美国政府有权使用武力来镇压美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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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美国宪法原理》公开宣布:美国政府有权使用武力来镇压美国人民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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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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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美国宪法原理》公开宣布:美国政府有权使用武力来镇压美国人民 (414 reads)      时间: 2007-6-16 周六, 上午6:28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美国宪法原理》公开宣布:美国政府有权使用武力来镇压美国人民

送交者: 上海光荣 2007年6月14日10:11:34 于 [天下论坛]http://www.creaders.org


《美国宪法原理》公开宣布:美国政府有权使用武力来镇压美国人民

标题相当耸人听闻,不过呢,这可是《美国宪法原理》在论述设置政府的宗旨以及政府的重要职责和权力时说的。虽然书中没
有说得那么直白和露骨,但它在字里行间已经非常明白无误地表达了这个思想。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美国宪法原理》是如何论述
的。


“有些人会以为行政部门对于民意或立法机构中之意见能够屈从顺应,乃是其最大的美德。但是,此种人对于所以要设置政府
的宗旨,以及对于促进人民利益的真正手段,都是理解得十分粗浅的。共和制度的原则,要求接受社会委托管理其事务的人,能够
体察社会意志,并据以规范本人行为;但并不要求行政部门无条件顺应人民群众的一切突发激情或一时冲动。”

“当人民的意向同他们本身利益出现差异的情况下,执政者的职责应该是坚决抵制这种一时的误会,以便给予人民时间和机会
去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这种作法能使人民免遭其本身错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并使执政者有勇气和雅量为人民利益服务而不惜引
致人民一时的不快,但他将得到人民长期感激和纪念。”(《美国宪法原理》第七十一篇)


第一段文字的意思非常明确地指出,设置政府的宗旨是“促进人民利益”,而不是顺应“民意”,虽然政府在施政时应该注意体
察“民意”,但政府绝对不是“民意”的执行机构!

作者在这段文字里非常小心地把“民意”与“人民利益”作了严格区分,“民意”是一种“激情”和“冲动”――是非理性的东西!
既然“民意”与“人民利益”是两码事,也就是说,“人民的意向”这种非理性的“激情”和“冲动”并不能真正反映“人民利益”,所
以以“促进人民利益”为宗旨的政府就没有必要“无条件顺应”民意了。

既然作者们指出,“民意”根本就不是“人民利益”,而且“民意”也不一定能反映“人民利益”,那么究竟由谁来确定什么才是
真正的“人民利益”呢?以及如何施政才能“促进人民利益”呢?作者们虽然没有明说,但他们的意思已经再明确不过了――这属于
政府的职责和权力。

第二段文字最值得品味。由于作者们在前面已经说过,“民意”是人民的“激情”和“冲动”,而“人民利益”是什么只能由政府
来认定,所以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不时发生“人民的意向同他们本身利益出现差异的情况”――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意”与
“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就无需大惊小怪的了。

关键是,当“人民的意向同他们本身利益出现差异的情况”时,执政者该怎么办呢?执政者是不是应该与人民一起坐下来沟通、
交流、协商、谈判呢?――不!《美国宪法原理》的作者们斩钉截铁地指出――执政者应该“坚决抵制这种一时的误会,以便给予
人民时间和机会去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

在“民意”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作者们为什么毫不犹豫地主张执政者应“抵制”“民意”?而且还是“坚决”地“抵制”?
作者们为何还主张执政者应该迫使人民“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为什么不是要求执政者去“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或至少执政者与
人民一起“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显然在作者们的心目中,执政者是不会犯错误的,只有人民才会犯错误!因为人民经常被各种非
理性的“激情”和“冲动”控制。

这第二段的文字里,最让人感兴趣的还是“坚决抵制”到底是什么意思?执政者可以 用哪些手段来“坚决抵制”民意呢?执政
者可以用什么方法来让“激情”和“冲动”的人民去“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呢?

虽然《美国宪法原理》的作者们没有明说执政者可以 取哪些措施来“坚决抵制”人民,但幸好这些作者们后来成了美国的执政
者,历史已经把他们施政活动都详细而完整地记录下来了。通过这些历史资料,我们就可以知道他们的真实意思。


下面我们就来看历史:
========================

1791年,为了偿还国债,美国国会立法对威士忌征收高额消费税。由于税赋太重,宾夕法尼亚州的酒商们根本无力承担,所以
一直拒绝交税。到了1794年,联邦政府派出税官前往宾州,强行收税。宾夕法尼亚州威士忌酒的制造商一下子陷入困境之中,特别
是小酒商们几乎陷于绝境。为了生存,小酒商们涌上匹滋堡的街头抗议,事件逐渐发酵,最后演变成一场有7000多人参加的集体抗
税运动。

由于担心宾州的抗税之风蔓延到全国,使联邦政府的财政陷于破产,华盛顿总统认定宾夕法亚州“人民的意向同他们本身利益
出现差异”,于是下决心“坚决抵制”。他于1794年9月25日向全国发布公告,宣布他将亲自率领联邦军队开赴宾夕法尼亚的匹兹
堡,用武力来镇压那里的集体抗税运动。公告如下:

“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公告

本人曾希望宾夕法尼亚西部若干县内的破坏合众国宪法和法律的活动会逐渐减退,因此最初认为只需采取征召民兵的措施而不
必立即组建军队。但如今形势表明,仅仅要求人们服从法律而无其他任何强制措施为后盾的宽厚建议只有一部分安守纪的人会接
受;与政府身份并非相悖的种种调解均告无效;当地的良民已无法以其影响和榜样敦促恶人改邪归正,而被迫联手自卫;政府过去
的一系列宽厚姿态被曲解为因为害怕暴民而不愿采取行动;政府谨慎对待叛逆性反抗的态度已被人利用来鼓吹无政府主义;有人企
图通过挑唆支持维护秩序的良民反对秩序,甚至邀集敌人采取类似的暴乱行动;事实已证明每一次的执法努力都始终遭到暴力反
抗;因此,政府的权威遭到公然藐视,而且问题已发展到是否可以让合众国的一小部分给整个联邦发号施令,不顾人们的和平愿望
而恣意胡作非为。”

10月初,华盛顿总统御驾亲征,他从宾夕法尼亚东部、新泽西、弗吉尼亚和马里兰调集了装备有先进火枪和重炮的军队13000
人,开赴匹兹堡。

慑于华盛顿总统的严威和联邦军队的强大武力,参加集体抗税运动的民众在军队到来之前就已经作鸟兽散,所以军队开入匹兹
堡没有受到任何反抗。

虽然没有发生任何冲突,没有任何流血和伤亡,但华盛顿总统认为,如果不严惩带头发起集体抗税运动的人,就不能在宾夕法
尼亚树立联邦政府的威严。于是军队逮捕了二十几个带头抗税的酒商,并带回当时的首都费城,交给法庭审判,结果其中两个被法
庭叛处绞刑,但华盛顿随后就赦免了他们。

很明显,宾州人民的反抗是由于联邦政府施行的恶政――对威士忌征收高额消费税引发的。由于小酒商们根本没有那么多钱交
税,他们要么破产倒闭,要么起来反抗,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正义和道义都在宾州人民那边,但华盛顿还是决定用武力来镇
压――因为他看来,联邦政府的权威是绝对不容挑战的,否则整个国家的秩序就要失控。

由此可见,在华盛顿的心目中,国家的整体利益远高于一部分宾州人民的正当权利。华盛顿当然知道宾州人民的反抗是被联邦
政府逼上梁山的,所以他最后赦免了被法庭判处绞刑的那两个带头抗税的酒商。

极具讽刺的是,联邦政府用于这次调动军队镇压人民的费用高达150万美元(金币),相当于消费税实行的10年中所收全部税收
的1/3。由于大批军队进入宾州,购买和喝掉了大量威士忌,酒商们反而有钱交消费税了。

==========================

由以上这段历史就能看出,《美国宪法原理》作者们所说的“坚决抵制”显然就包括出动军队,用先进的火枪和重炮进行武力镇
压,还包括逮捕、审判、绞刑……

不仅如此,后来的历届美国政府进一步发展“坚决抵制”的内涵和大大增加了迫使人民“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的武器。

到了林肯总统时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峰,为了“坚决抵制”南方11州人民“一时的误会”,以便给予南方11州“人民时间和机
会去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林肯总统把联邦政府用于“坚决抵制”民意的看家宝贝全都搬出来了:集体逮捕和软禁马里兰州议会的
全体议员;逮捕和拷打州法官;对南方11州的焦土政策;亚特兰大屠城;“谢尔曼大扫荡”……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推测――如果
当时美国政府有原子弹,林肯总统也会毫不犹豫地向南方11州扔过去……

到了19世纪未和20世纪初,为了“坚决抵制”美国工人的“一时的误会”,以便给予美国工人“时间和机会去进行冷静认真的反
省”,美国政府增加了新的司法武器:与企业主勾结,公然栽赃陷害、大搞冤假错案来处死工人领袖。

从20世纪六十年代到现在布什政府,为了“坚决抵制”一部分美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思潮的“一时的误会”,以便给予这些“人民
时间和机会去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从麦卡锡和胡佛任联邦调查局长时起,美国政府增加了更多的新武器:便衣密探、告密者、
窃听风暴、针对公民个人的密秘档案、秘密逮捕、秘密处决、秘密关押、海外秘密监狱、刑讯拷打、《爱国法》、联邦调查局变成
盖世太保……

注:《美国宪法原理》的来历和背景:


《美国宪法原理》也就是《联邦党人文集》。

1787年9月17日制宪会议结束时,联邦派就意识到一场大辩论将不可避免,华盛顿建议请文笔高明的人士代表联邦派在报纸上写
文章鼓吹新宪法和新政治制度。汉密尔顿首先响应,他找到杰伊和麦迪逊,从1787年10月27日开始到次年5月28日在纽约《独立日
报》、《纽约邮报》、《每日广告报》等报纸上发表论文,或数日一篇,或一日数篇,共85篇。这些文章后来结集为《联邦党人文
集》,

《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所以也被译为《美国宪法原理》),各国学界普遍认为此书是对美国宪法及美国
政治制度所依据之原则的最好阐释,美国最高法院曾经把它当作宪法的来源加以引证。《联邦党人文集》由此而彰显了其对于美国
政治的重要性。了解美国,必先了解其政治制度;欲了解美国政治制度,必先了解美国宪法;而欲了解美国宪法,必读《联邦党人
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是一部非同凡响的政论著作,它对美国宪法所昭示的联邦共和国制度进行了首尾一贯的深刻论述。法国政治
思想家托克维尔评述说:“《联邦党人文集》是一部好书,尽管它是专为美国而写的,但亦为全世界的国务活动家所必读。”时至今
日,这部文集仍被“广泛视为前所未有的极其深刻的宪法论著,并被视为有史以来问世的几部政治学名著之一。”

作为一部影响了美国历史进程的宪政名著,《联邦党人文集》在西方立宪主义发展史上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这部极为出色的
论战性巨著对宪政理论作了详尽的阐释,从学理上、经验上和历史上极具权威地对美国宪法的总体设计和每一项重要条款都作了审
慎的探究和精细的分析,令人信服地揭示了美国宪法“实质上的优点”。这部文集对政治文明的突出贡献是灵活地运用当时“新兴的
政治科学”原理全面说明了美国宪法的诸项原则,并使这种先进的宪政理论转化为美国民众的公共知识和公共观点。

1788年,被喻为民主先驱的托马斯.杰斐逊写信给麦迪逊,称赞《联邦党人文集》是“对政府原则最优秀的阐述,是曾经写过的
关于政府原则的注解式著作中最好的一部”,对共和政府的宗旨和原则,“由理论转而谈实践,没有一本书比《联邦党人文集》更胜
一筹 ”(引自《托马斯.杰斐逊选集》)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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