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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那么狼主席,就让我们务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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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那么狼主席,就让我们务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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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那么狼主席,就让我们务实吧! (344 reads)      时间: 2007-6-08 周五, 下午9:2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狼和老芦对于“共和”的讨论,虽各执一词,但都很精彩!不过网上的“共和”不同于现实中的“共和”,这点有几个网友已经提示的很清楚了。

我感觉用美国劳资双方的关系作为例子,比较能说明问题。

“共和”这个词对于劳资双方来讲,也可以叫做“双赢”。因为不管劳方索求条件是如何的繁多、苛刻,也几乎不存在那种非要将资方拖垮的情形。而资方不管如何的强硬、固执,也很难跨出宁愿在桌上谈判失败,工人罢工上街,损失比答应给与工人要求的还多那步。据说美国劳资之间的纠纷,仅有2%由于谈判破裂而举行罢工,而这2%最终也几乎全靠谈判解决。

基于利益,劳资双方都会做出让步。

而网络不同,没有实质利益作为基础。又由于“共和”至少是两方面各自做出让步,因此即便一方有和解、退让的表示,而另一方仍不依不饶,目的就是围剿,死缠烂打,整臭对方。在这种情况下那么怎么去谈“共和”?

再回过来说,劳资双方的“共和”也罢,“双赢”也罢,也是在规则下制约和实现的。

比如美国劳工法规定,工人有罢工自由,但却不允许明显的怠工。因为违反雇工合同。而资方也曾和美国联合工会达成过协议,凡是参与管理,哪怕只是只负一点管理责任人员均不得进入工会,这样就等于消减了工会的力量。

在有序中,在制度下,在有利益牵扯时,“共和”或“双赢”才有保障。

所以说,我赞同胖鹭鸶和唐好色的主张。一是要有明细规则,二是给管理人员一定权力。

我看在删贴的操作上可以这样:每个上贴人都可以有删掉自己帖子的权利。这样,如果跟贴使上贴人感到有骚扰味道,就可以在删掉自己帖子的同时,删掉跟贴。

如果上贴人仍愿继续发表自己原来的意见,可以再次上贴。倘若跟贴人再次贴出与被累及删掉的帖子同样内容,管理人员可以酌情处理。

既然老狼想靠“自治”管理尝试一下“共和”的可能性,那么我们每个“自治区”都可以推出不同的管理方法。如果哪个自治区由于管理方法失于妥善而造成网友靠脚投票离去,“萧条”,就可以作为检验管理方法的一个实据。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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