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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无赖“学术”,魔鬼理论——进化论大揭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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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赖“学术”,魔鬼理论——进化论大揭底   
lightchild






加入时间: 2007/06/0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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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无赖“学术”,魔鬼理论——进化论大揭底 (511 reads)      时间: 2007-6-06 周三, 下午1:38

作者:lightchild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05年7月至06年4月间,笔者以操练英语笔谈为初衷,断断续续到网上一个国际宗教论坛[注1],参与其“创造与进化”分坛的相关讨论。该论坛号称“世界最大的基督教社区”和“世界20大论坛之一”,而“创造与进化”则是该社区人气最旺的版块。该版块之所以人气旺,大概与那里聚集了比较多的相关专业人士有关。其中的进化论支持者大多为无神论者,或非基督徒,或天主教徒。总体上,该论坛上的进化论者的专业知识都比较丰富,对进化论具体的理论和主张比较清楚,对进化论的相关资讯也相当关注和熟悉。这比我们周围几乎清一色凭“信心”接受进化论而实际上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进化论,(差不多)只知道“进化论是科学,科学即真理”的进化论信徒要明白一些。然而,一个荒谬的理论并不因为有人明白它而成为真理。所以,在实质上,专业的进化论者与无知的进化论信徒不过是“五十步”与“一百步”。

本文将对那段时间笔者参与的讨论作一个回顾与总结,从中揭示进化论的乖谬与拙劣,及其潜藏的、为世人所轻忽的邪恶本质。本文也是对笔者两年前所写的批驳进化论专文《抱残守缺——进化论的式微》[注2]的补充。

一、何为“进化”?

许多稍为有点专业资格的进化论者都喜欢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嘲笑进化论的批评者“不懂什么是进化”。这是一个“阴招”,可以使批评进化论的人立即失去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观战者的信任而陷于尴尬和被动境地。因为你不能连什么是进化都搞不清楚就对“进化”说三道四。而相信进化论的民众绝大多数都是盲信盲从者,根本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隔行如隔山”,盲信盲从者当中也包括了所有相信进化论的非生物学专业(或不具备相关的生物学专业知识)的学者和科学家。因此,进化论者的这一招绝不容小觑。笔者初涉上述“创造与进化”论坛时,在开了一个论述进化论的逻辑错误的简短贴子之后,很快就受到了这一招的“侍侯”。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回贴大意如下:

“我们只须指出两点就够了:

1)原贴作者不懂什么是进化;

2)进化是在实验室及野外都已经被观察到的事实。

辩论终止。”

笔者似乎只有哑口无言的份儿,而第二点看来更是已经彻底粉碎了任何否定进化论的企图……

质疑进化论的人,若缺乏相关的生物学(特别是遗传学)专业知识,恐怕就要被这两招的声势镇住而不敢作声。然而,有经验的反进化论者却知道,虚张声势以贬抑对手,抬高自己,乃是稍为专业一些的进化论者惯用的伎俩之一。

那么,究竟什么是“进化”?进化论者凭什么声言批评进化论的人“不懂进化”?

加拿大学者 Laurence Moran 在其所撰的《什么是进化》[注3]一文中给出了“进化”的生物学定义的三种权威的表达:

“种群中可通过遗传物质从一代传给下一代的变化被认为是进化。”(Douglas J. Futuyma,进化生物学,1986 Sinauer Associates)

“进化是在一个种群中导致延续多代的可遗传变化的过程。这是对于进化的一个有效的科学定义”。(Laurence Moran)

“事实上,进化可以精确定义为:一个基因库中任何等位基因频率从一代到下一代的变化。”(Helena Curtis 和 N. Sue Barnes,生物学,1989 Worth Publisher,p.974)

这三种表达的实质倒是相当一致,都是把“进化”定义为(生物种群中)能够遗传的变化,而没有对这种可遗传的“变化”的性质作任何限定。这是相当荒唐的!因为这样的定义与进化论(的学说)是完全脱节的!依据这种定义,只要是可遗传的变化,就是“进化”——而不管这种“变化”是有益、有害或是中性的,也不管这“变化”是否真有实质性,或仅仅是统计学意义上的变化,更不管这变化是否有叠加性累积的可能。然而“生物进化论”并不是关于生物种群的可遗传变化的理论,而是关于物种起源(分化与形成)的理论。进化论断言生物(物种)的多样性是“进化”导致的,地球上所有的生物物种是由同一个(假想的)原始生命体经过长期演变(“进化”)而来的。那么,“进化”作为进化论的核心概念,其定义必须能够反映进化与生物多样性(物种分化与形成)之间的必然联系。而“可遗传的变化”过于空泛,根本不能反映这种必然性。就好比“智慧生物”(的存在)不能反映“外星人”的必然(存在)性,“水栖有鳞活物”(的存在)不能反映“龙”的必然(存在)性一样。把“进化”定义为“可遗传的变化”,就等于是把“外星人”定义为“智慧生物”,或把“龙”定义为“水栖有鳞活物”。所以,这一定义的实质就是有意或无意之中以偷天换日的手法,随心所欲地把一种纯粹假设的可能性与一个习见的现象联系起来,把子虚乌有的纯粹假设转换(偷换)为常见现象,从而使之呈现理论和事实的必然性假象。物种分化的实质性问题被转换成不着边际的可遗传变化现象,“进化”纯粹是一个理论性假设,却被转换为常见的变化。这样一来,“外星人”、“龙”、“进化”……就都成了不用观察就知道其“真实”存在的“无可否认的事实”了。这就是进化论者喜欢以“不懂什么是进化”来攻击进化论批评者的“奥秘”所在!运用进化论者定义“进化”的手法,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许多子虚乌有的东西“进化”成“真实的存在”。你可以创立“外星人论”,宣布你的惊世发现:“外星人”是真实存在的,因为“智慧生物”是真实存在的;你可以创立“龙论”,宣布你的伟大结论:“龙”是真实存在的,因为“水栖有鳞活物”是真实存在的;……

实际上,研究“生物种群的可遗传变化”的学科应该是(应该称为)群体遗传学,而不是(不能称为)“进化论”。“群体遗传学”倒是真实存在的学科,理论(逻辑)上,进化论似乎可以看作是群体遗传学的一个学说,一个分支。但这里有一个微妙的问题:“群体遗传学”乃是建立在“进化论”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群体遗传学”是在进化论的指导下开展研究的;对于群体遗传学,“进化论”不是要被研究、验证的对象,而是作为研究的指南,验证的标准。总之,进化论既是群体遗传学的“根”,而依照“进化”的定义,它又是群体遗传学的“枝条”。这真是一棵“妙”不可言的“循环”(论证)怪“树”!

在笔者指出进化生物学权威对“进化”所作的定义的荒唐之后,论坛上的进化论者都无言以对,好长一段时间,都未见他们对这个问题作出正面的解释或回应,他们只是转而一再要求笔者对“进化”作出自己的定义。后来终于有人回应说笔者仍然“不懂什么是进化”,因为进化的过程是漫长的,是由细微的变化逐渐积累而成的,不是一蹴而就。他的意思是说,可遗传的变化看似与物种的形成没有必然联系,但时间一长,可遗传的变化必然导致物种的分化,故(种群的)可遗传变化就是进化,生物学家的定义是不容置疑的。这听起来似乎在理,其实却纯粹是一种有意或无意的狡辩!问题的关键仍然在于“可遗传变化”的性质。物种分化的实质在于新性状的形成,唯有可以产生叠加性累积的、现实或潜在的有利的可遗传变化才可能产生新性状,才会导致物种的分化。遗传学研究已证明变异(突变)是完全随机的,不存在有方向性的连续突变的可能性。而由于“自然选择”学说的内在矛盾(这点后面还要细说。也可参阅注2的相应文章)已从理论上否定了变异叠加积累的可能性,且事实上也根本不存在任何生物变异可以叠加积累的证据,所以,能叠加积累的可遗传变化纯粹是进化论者的一种主观愿望。这就意味着任何具有现实性的可遗传变化都与物种分化没有必然联系,或者更明确地说,“可遗传变化”永远不能导致物种分化!剩下还能迷惑人的,就是所谓进化过程的漫长。人们会想:突变再怎样随机,积累再怎样没有方向性,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它(新性状)还是能够积累出来。如果是积累灰尘,这样的思路是对的。但对于生物体形态结构的新性状而言,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有关进化的时间跨度产生的迷惑性的问题,笔者在《抱残守缺——进化论的式微》文中有很清楚的论述,读者可以参阅。

对于进化论者要求笔者对“进化”作出定义的挑战,起初笔者认为(指出)“进化论”并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进化论”已经传播了将近150年,“进化”的概念原本是大家所熟悉的,大家都知道“进化”这一概念所表达的内涵,就如大家都知道“外星人”概念所表达的内涵一般。若不是进化论者玩偷天换日的把戏,“进化”的概念应该是众所周知、没有疑义的。所以没有必要再对进化进行定义。然而,他们却以为触到了笔者的“软肋”,一再宣称笔者既然不能对进化作出定义,便没有资格批评进化论。他们说:“因为你不能批评你自己无法定义的东西”。笔者于是在随后给出了“进化”的定义,且一并给出“进化论”和“自然”的定义。给出“自然”的定义是因为在有关进化“例证”的讨论中,有进化论者认为人类社会和人的干预应该纳入“自然”的范畴。

以下是笔者对“进化论”、“进化”和“自然”所作的定义。

Evolutionism (the theory of biological evolution): A theory of which tries to explain the origin of all organisms. The theory asserted that all organisms were generated, naturally, randomly and purposelessly, and the generation of life was due to non-living matter, the wide variety of organisms were evolved from sparse kinds of ones, or even from a common ancestor, and more complex organisms were evolved from simpler ones…

进化论:一个试图解释全部生物体的起源的理论。该理论断言所有的生物体都是自然、随机及无目的性地产生出来的。生命起源于无生命物质;形形式式、丰富多彩的生物体是由种类很少的(原初的)生物体演化而来,甚至是拥有一个共同的始祖。复杂的生物体由简单的生物体演化而来……

Evolution: A concept of evolutionism. That is, the natural processes of which life was generated from non-living matter, and sparse kinds of organisms developed into a wide variety of ones which have respective, stable, particular, and independent positions in biological morphology and natural ecosystem, and more complex organisms were evolved from simpler ones.

进化:一个进化论的概念。即无生命物质形成生命物质,种类很稀少的生物体发展成为在生物形态学和自然生态系统中有各自的稳定、独特、独立的位置的形形式式、丰富多彩的生物体,以及简单的生物体演化成复杂的生物体的自然过程。

Nature: An existence that any intervention of intelligent beings can be excluded. Considering the particularity of humankind and human society, they shouldn’t be regarded as a part of nature.

自然:一个排除了智能干预的存在。考虑到人类及人类社会的特性,此两者不应被视为自然的一部分。

笔者给出了这些定义之后,有人说生命起源的问题不是进化论要解答的问题,它应属于“自然发生论”(abiogenesis)的研究课题。笔者则认为进化论不能回避生命起源的问题。进化论既然断言(地球上)所有生物起源于共同的祖先,它必须对这个祖先有所交待。而事实上生命如何起源与物种如何起源有直接的相关性。因为这是一个连续的、密切相关的过程。其中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前者的性质和可能性决定了后者的性质和可能性。事实上进化论者也正是生命起源于无生命物质的主张者。大陆上世纪70年代末出版的《辞海·生物学分册》中就把“生物最初从非生物发展而来”作为进化论的主张之一[注4]。现在的“进化生物学”也仍然把生命起源作为其课题之一,在“进化生物学”专业教材中都有论述生命起源的章节。不过,即使搁置生命起源的问题,单论物种起源的问题,也无妨。事实上笔者所作的进化定义中,最中心的是这一句:“种类很稀少的生物体发展成为在生物形态学和自然生态系统中有各自的稳定、独特、独立的位置的形形式式、丰富多彩的生物体”。

有人说笔者的定义不能反映“进化的实质”,进化生物学权威的定义(如前所述)才能反映进化的实质。他的意思是说形态学意义上的变化不如遗传学意义上的变化更具实质性。事实上这正是进化论者的乖谬所在。事物的“实质性”是相对的。诚然,形态学意义上的变化不及遗传学意义上的变化更具实质性。但是,遗传学不能取代形态学,基因不能取代性状。对于形态学来说,遗传学是不具实质性的,不能用遗传学的描述来代替形态学的描述。遗传学的描述不具有形态学的实质性。对于形态学来说,形态学的描述才是实质性的。打个比方,营养学比厨艺更具实质性,但营养学不能取代烹调,对于酒楼和食客来说,厨师比营养学家更有实质性。进化论的中心课题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也就是物种起源问题,“物种”是一个分类学的概念,“多样性”则首先是一个形态学的描述,而形态学是分类学的主要基础,生物的分类主要是依据生物的形态特征,而不是遗传学特性。因此,对于生物的多样性,对于物种的分化,形态学上的描述比遗传学上的描述更具实质性;或者说,形态学上的描述才是实质性的。这就是说,对进化的描述(定义)必须涉及生物形态学特征,若不涉及生物形态学特征便不能涉及进化的实质。不涉及进化实质的所谓“进化的定义”是荒唐的!一如不涉及色、香、味的“美食”是荒唐的。

不过,这并不是说不能用遗传学来描述生物的多样性和物种分化,而是说,这种描述不能与形态学上的描述脱节,而必须能够反映相应的形态学特征,两者必须对应或相称。“生物多样性”首先是生物形态特征的多样性,形态多样性是行为、习性多样性的基础。一个能够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物种分化的变化必然要反映在形态特征上,就是说,只有能使生物体的形态特征产生实质性的变化的变化,才有可能产生生物的多样性和物种分化。因此,“种群的可遗传变化”与生物的多样性没有必然联系,唯有种群的能够累积形成新的形态特征的可遗传变化才会导致生物的多样性和物种的分化。实际上,进化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可遗传”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先设,因此“可遗传”对于限定(定义)进化并无多少实质意义,剩下的,就只有“变化”了。所以,把进化定义为“种群的可遗传变化”实际上不过是在作同义反复,即等于在说“进化就是变化”。这根本不是什么科学定义,而不过是弊脚的语文释义。

作为学术,进化论者避开进化的实质,用空泛的、不着边际的“可遗传变化”或“等位基因频率变化”这些貌似更有实质性,实则在实质上与进化无涉的措辞来定义进化论的核心概念,以期混淆视听,瞒天过海,其手法不可谓不卑劣!

你看,进化论者苦心经营的这招“你不懂什么是进化”果然厉害,要费许多口舌才能“拆解”。其实这招对进化论者还有一好处,他只要居高临下地丢下一句“你不懂什么是进化!”这就同时宣布了“你不配与我交战”,然后他就可以“紧闭城门”,去修炼他的“阿Q精神胜利大法”。如果进化论者读了本文之后,还是只会使这一招,就恕笔者不奉陪了。


二、“被观察到的进化”

若进化论者对进化所作的定义是有效的,则“进化”不用观察也是事实了。就如“龙论者”对“龙”的定义若有效,则“龙”的存在就是无须观察的事实。不过,进化论者当然不能对公众说:“依据我们对进化所作的定义,无须任何观察研究,就知道进化是事实。”他们当然还要举出、公布许多“被观察到的进化实例”,这样才会“功德圆满”。有一句俗话,笔者迄今所写的文章中还从未引用过,行笔至此,觉得这话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这句话叫做“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进化论者所能举出的所谓“进化实例”,大多是生物抗病性和抗药性方面的。这正是依据错误的进化定义所作的误导。事实上生物的抗病性和抗药性(突变)固然对其生存有利,却不涉及生物形态学上的变化,也不会有叠加性的累积效应,因此对生物多样性和物种分化并无贡献,也就是与“进化”无涉。必须能够累积形成形态学上的稳定的新性状的变化才有“进化”意义(才能产生“进化”)。抗病性和抗药性实际上是使物种稳定,而不是使物种分化(除非你按抗病性或抗药性来“分类”,但这种“分类”已失去“物种”的本义)。就是说,其意义与“进化论”的主张相逆,进化论者用其作“进化实例”,实在是“愚”人太甚!

笔者所发作为起始贴的短文是以笔者此前所写的《抱残守缺——进化论的式微》(参注2)一文为蓝本。其中论及自然选择关于微小变异(突变)与有利生存竞争的内在逻辑矛盾,即有利于生存竞争的变异不能是微小的。有进化论者举出一个人类抗病性突变实例,即携带双拷贝德尔塔32基因突变(double delta 32 mutation)的人能够抗爱滋病毒感染。他说:你真是无知到了可悲的地步!一个突变可以是关乎生死存亡的!然而,“无知到可悲地步的”恰恰是相信进化论的人。首先,达尔文及其继承者(“现代综合进化论”者[注5])所说的“微小变异”指的是能够累积产生形态学上的新性状的突异,因为达尔文认为生物(形态学)性状的多样性,即物种的多样性是由极微小的(有利)变异(突变)通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过程而逐渐形成的,故“微小变异”不包含无形态学意义的抗病性突变;其次,正如笔者已经指出的,抗病性突变对于生物多样性和物种分化并无贡献,根本与进化无涉。对于“进化”(物种分化),“自然选择”(如果存在的话)并不是生死抉择,而是“潜移默化”。这其实也是作为进化论核心理论的“自然选择”学说的妄谬之处。“自然选择”一方面是“必须的”,另一方面却是无关紧要的。试想:一个允许持续数百万年的过程,其所谓“选择压力”从何体现?

是的,面对瘟疫的传播(不必用“选择压力”这种故弄玄虚的辞藻),某些突变可以使生物体幸免。但除了将这种突变与“进化”乱掺和之外,进化论者忘记了突变不发生则已,一旦发生,几乎都是关乎存亡的,因为突变几乎都是有害。(近年有某些蛛丝马迹似乎显示突变是大量存在的,只不过大部分突变是中性的。但这一观点显然没有充分的、可靠的证据,而仍然只是一种揣测。笔者倾向于否定这种揣测。)比如抗爱滋病感染的 delta 32 突变,已发现携带这一突变的人比常人易于感染 C 型肝炎病毒[注6]。突变的这一特性(有害性)恰好表明了“自然选择”学说的虚谎。当然也表明了进化论支持者“可悲的无知”。

当讨论到跨属(genus)[注7]进化的可能时,一位进化论者(主要辩论对手之一,最先要求笔者定义“进化”)提供了一个所谓“被观察到的新动物门(phylum)的分化形成实例”[注8],笔者仔细阅读了相应的文档之后,发现纯粹是瞎扯。其实是两位学者从几种线虫(一类寄生虫)口部位置的差别(从进化的角度看是演变)引出的,以进化论为基础的对生物分类学和发育生物学关于“门”(phyla)和“发育体制”(bodyplan)等概念的质疑和探讨。其中提出的有关动物门类的演变的分析都是以进化论为基础(前提)的推断。

提出这个例子的进化论者大概以为笔者不会(或没有能力)去查究原文,所以才放心大胆的把一个以进化论为前提所作的关于动物门类如何演化的主观推论,说成是一个被观察到的新(动物)门的形成(或演进,development)。以进化论为前提的推断与被观察到的进化实例之间的差距何只十万八千里,指鹿为马地把两者混为一谈,进化论者“护教”伎俩的卑劣由此可见一斑。

有几个专事宣扬进化论的网站[注9]提供了好些所谓“被观察到的有利突变和进化实例”,其中包括“成种作用(宏进化)实例”,是进化论者喜欢引用的。笔者浏览了相关资料,发现基本上是一些多倍体植物及实验室培养的果蝇和细菌的例子。多倍体是作为遗传物质载体的染色体组比平常多出一至多组的生物体。由于多倍体不涉及基因突变,多倍体的基因组成与正常的生物体(二倍体)完全相同,只不过多出一至数组拷贝。因此,多倍体植物没有实质性的性状变异。从形态学上看,它们与相应的二倍体应为同一物种。比如,无籽西瓜就是一种多倍体(三倍体)植物,按一般的理解,它与普通的西瓜应为同一物种,因为它仍然是十足的西瓜。而无籽西瓜是由另一种多倍体(四倍体)西瓜与普通西瓜(二倍体)杂交而来,四倍体西瓜是有籽的。在形态学上看,它与普通西瓜也应是同一物种。但某些生物学家把“物种”定义为:与其它类群在生殖上相隔离的生物族群。由于三组染色体在繁殖(细胞分裂)时无法配对,所以,四倍体西瓜与二倍体西瓜杂交产生的三倍体西瓜是不育的(无籽),这就是说,四倍体西瓜与二倍体西瓜存在“生殖隔离”,按照某些生物学家的定义,它们就是不同的“物种”了。显然,这样的定义是相当片面和主观性的。生物的多样性不是体现在生殖隔离上,而是体现在形态学特征上。与“进化(论)”相称的“物种”也应该(必须)是形态学意义上的。这也正是达尔文以“物种起源”来表达进化论的原意。不要以为这是笔者这种“外行者”的观点,事实上生物学界对“物种”的定义至今仍有很多争议。而关键是,这样的“物种分化”过程与进化论所描述的生存适应及自然选择无涉,因为多倍体是由生物体繁育过程的错误产生的,而不是选择与适应的产物。且事实上多倍体在繁育力上多不如普通种类,这与进化论是相悖的。因为“进化”是借着繁育、存留更多的后代来实现的。所以,与其说多倍体植物的产生是“被观察到的成种作用实例”,莫如说是被人为地强行规定(定义)出来的“成种作用”实例——正如“进化”是被定义出来的。至于实验室人工条件下培养果蝇和细菌而产生的所谓“有利变异”,则完全失去“自然”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何况其“有利”的确实性实际上很值得怀疑。

另一些“被观察到的成种作用实例”就如前面那个线虫的例子,纯粹是牵强附会,无中生有。把一些以进化论为前提,没有确实根据的臆测,说成“被观察到的实例”,恐怕只有进化论学者才有这个“学术”胆量。笔者决非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请听原文[注10]作者是怎么说的:

The literature has many more examples where a speciation event has been inferred from evidence than it has examples where the event is seen. This is what we would expect if speciation takes a long time.

译文:本文献提供的许多成种(speciation)事件实例并非该事件被观察到,而是凭证据所作的推断(infer)。这是可以理解的,若成种作用需要很长时间的话。

明明自己承认是推断(以进化论为前提依据的循环论证式的臆测),却又死活要把它“解释”成是“被观察到”。除了无赖,还能是什么呢?!

笔者实在没有“雅兴”在此再次“品味”他们的所谓“证据”,这样说吧:按照进化论者的逻辑,如果你看到一个人早上出门时是往北去的,那么,你就有“证据”推断说,你“观察到”这人去了北极了。——千万不要以为笔者这样说是一种夸张,这就是真实的进化论!


三、熊猫“拇指”

照理说,进化若真是“被观察到的事实”,则进化论就是无可辩驳的,也就无需任何其它的证据。奇怪的是,进化论者却总在煞费苦心地“发掘”进化的证据。

有一个专门宣传进化论的网站,域名是 www.pandasthumb.org ,之所以用熊猫“拇指”(panda’s thumb)作站名,显然是因为进化论者认为熊猫“拇指”是进化的一个不可多得的有力证据。美国一位著名的进化论者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也用“熊猫的拇指”作为他所写的一部宣扬进化论的书的名称。熊猫本没有拇指,它的四肢虽各有五趾(指),但均类似人的脚趾,不论前、后肢都是五趾(指)并生,没有一个像人或其它灵长类动物一样,可以与其它四指相对而能握物的拇指。但在其前掌的一侧却多出了一个由腕骨特化而成的,类似拇指,有简单的持握功能的结构,形成一个假拇指。进化论者认为,如果熊猫是智能设计,而不是自然进化的产物,则应该像灵长动物(黑猩猩、猕猴等)一样有一个真拇指才对,因为设计熊猫的造物主完全可以给它一个真拇指。

面对专业进化论者的论点,笔者时时替他们感到万分困窘:何以具备生物学专业知识的学者,他们的专业性论点所显现出来的逻辑和学养竟总是与一般的民众无异。譬如,只有缺乏起码的生物学知识的人才会相信“飞马”、“飞虎”之类动物形象的现实性。然而,“科学家”竟然向世人提供了一个所谓“始祖鸟”的“飞蜥”(长着羽翼的蜥蜴)的形象来作进化的证据(参见笔者在《抱残守缺——进化论的式微》文中有关“始祖鸟”真伪的阐述)。能飞(短距离滑翔)的蜥蜴(也称“飞蜥”,学名 Draco)倒真的存在,只是它的“翼”与鸟类的羽翼相去甚远。

我们知道,熊猫与熊在分类上同属食肉目熊科,其的形态及习性与熊相近,它的四肢主要是用来在地面行走、奔跑,前肢同时承担攻击及防卫责能。而灵长动物(灵长目)主要适应树栖生活,它们的四肢主要是用来攀握树枝的,它们的防卫方式也主要是在树丛上跳跃、腾挪。前者侧重的是指(脚)掌结构的整体性(integrity),后者侧重指(脚)掌结构的灵活性。如果熊猫前肢的一个指独立出来成为拇指,势必减低其前掌的“一体化”程度,影响前掌在奔跑时的稳定性和攻击时的力度,且这个拇指极易扭伤,成为一个弱点和负累。既要有拇指,又要丝毫不影响、减低指掌“原有”的性能,最佳的方式,就是熊猫“拇指”现在的样式。所以,熊猫“拇指”恰恰是智能设计的证明(证据)!

这种“舍真求假”的设计模式在人类的设计中也俯拾皆是。譬如,自行车通常有一个假尾灯,它本身没有发光装置,是利用特别的反射设计而成为反光“灯”。设计自行车的工程师若要给自行车一个汽车那样的真尾灯并不难,问题是真不如假。

还有一个“同源器官(homologous organ)”(对方用了这个词,其实他所说的应该是“同功器官”analogous organ)问题,进化论者说:如果生物是智能设计的产物,那么,不同生物体的相同功能的器官应该采用相同的结构才对,比如,鸟类、蝙蝠和昆虫都有用于飞翔的翼(翅膀),但三者的翼分属不同类型,说明不存在一个共同的设计者,而是各自循不同的进化途径进化而来的。这样的推论简直令人哑然失笑。

人类的设计尚且丰富多彩,何以神的设计必须是单一的?就说飞行器,至少有热气球、飞艇、螺旋桨飞机、喷气式飞机、直升机等。本质上它们都是用于在空气中产生升力的装置,而结构和原理则大相径庭。人类设计的同种功用而不同形式和结构的器物不胜枚举。再比如电脑用的存储器,有硬盘、软盘、光盘、闪存盘等等。造物主既然要设计昆虫、鸟类、哺乳类等不同种类的动物,要创造生物的多样性,给不同种类的动物设计同种功用而形式结构多样的器官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象这样“幽默”的“进化证据”,进化论者还有许多。


四、“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s)”

这是一个据说反进化论者无法反驳或解释的进化论的“重要证据”。

逆转录病毒(retrovirus)是一种以反转录(reverse transcription)方式把自己整合(integrate)到宿主的基因组中来进行复制和传播的病毒。比如爱滋病病毒、白血病病毒就是逆专录病毒。如果逆转录病毒能够感染宿主的某个生殖细胞(精子或卵子),并且这个生殖细胞能够参与形成受精卵,那么,该逆转录病毒基因组就可能遗传给受感染物种的后代,并有可能在这个物种的整个种群中被“固定”下来,成为该物种的正常基因组的组成部分而代代相传。像这样传承来的逆传录病毒就称为“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ndogenous Retroviruses,ERVs)。

由于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s)的形成过程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机性,病毒嵌入染色体的位置也是随机的,因此,如果在两个不同的物种生物体的对应染色体的同一精确位置上找到相同的逆转录病毒基因,就“说明”这两个物种来自一个共同的祖先,即这两个物种是由一个共同的祖先演化(进化)来的。

依据2002年的资料[注11],生物学家发现人类的基因组中竟至少包含9万8千个逆转录病毒,和15万8千个病毒残片(LTR retrotransposons),这些逆转录病毒残留基因序列约占人类基因组的8%。“重要”的是,生物学家发现人与大猿(great apes,指黑猩猩、大猩猩,猩猩等)的基因组中,至少存在7种相同的逆转录病毒(残迹),这些病毒基因在染色体上的位置是各自完全一致的[注12]。若非有共同祖先,两个不同物种要在对应染色体的同一位置找到相同的逆转录病毒(基因)都几乎不可能,何况是在数个不同物种间找到至少7个这样的病毒。可见人类与大猿一定具有共同的祖先,即由共同的祖先进化而来。若没有共同祖先的遗传,不可能有这样的巧合。

这个证据看起来相当有力。只可惜,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进化论”原本是一个试图通过解释物种之间的“巧合”(即相似性),从而解释物种起源的理论。但它却常常反过来用物种之间的巧合来证明其理论的正确性。这是犯了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为什么物种之间存在相似性?因为它们是由共同的祖先进化来的;为什么所有物种是由共同的祖先进化来的?因为物种之间存在相似性。这样的“证明”似乎很合理,实则极为荒谬和毫无意义。

(物种意义上的,即作为物种分子生物学特征的)“内源性逆转录病毒”这一概念是以进化论为基础而产生出来的。即必须先肯定进化论是正确的,所有物种有共同的祖先,然后所谓“内源性逆转录病毒”的概念才能够成立。若物种的形成并没有经历自然进化的过程,则物种意义上的“内源性逆转录病毒”就是子虚乌有的!(笔者不否认个别种以下的世系,如某个家族,存在“内源性逆转录病毒”的可能性。)用“物种是进化来的”作为前提来“证明”进化的真实性,这当然很荒唐,但进化论者一直都在用这种方式“证明”进化论。只不过现在的这种“证明”方式大多经过最新的生物学(主要是分子生物学)成就和理论的精心包装,并且经过进化论者们“延续多代”的“努力”,已形成一个庞杂的体系,常人很难觉察和识穿。

你可能要问:生物基因组中的逆转录病毒若不是进化过程感染并传留下来的,那是怎么来的?难道造物主设计各个物种的时候还会特意在它们的基因组中安插许多病毒基因?

其实不但“ERVs”的概念是以进化论为前提,ERVs 的认定也是依据进化论,虽然它们形式上似乎或多或少具备逆转录病毒的基因构成,但也就是“似乎”而已,把它们认定为“逆转录病毒感染残迹”纯属穿凿附会。一个完整的逆转录病毒基因组的至少包括编码病毒核心结构蛋白的 gag 基因,编码反转录酶等酶类的 pol 基因,编码病毒包膜(衣壳)醣蛋白的 env 基因,以及控制蛋白质表达的(两个)长末端重复基因 LTRs 。而实际上被进化论者当作是 ERVs 的基因序列都没有真正与这种构成相吻合的。对比之下,其中大部分似乎是发生了大量的失活突变(inactivating mutations),以及移码(frameshifts)和缺失(deletions),尤其是缺失包膜蛋白 env 基因;通常 ERVs 整个基因组的中心部分(the entire central portion)都已经缺失(has been lost),只剩下一个所谓“孑遗 LTR”(solitary LTR)基因[注13]。

我想无需笔者分析,读者也能看出进化论者关于 ERVs 的认定是何等牵强。进化论者竭尽捕风捉影之能事,把生物体基因组中一些正常的基因结构认作所谓的“逆转录病毒感染残迹”,以致在人类基因组中找出超过20万个“内源性逆转录病毒”(基因)来。这就好比一个器量狭小而神经过敏的人从“某某的成就不是常人所能取得的”,“他妈妈是大学教授”,“你是能上去的四个人之一”……等等话语中读出许多骂人的“脏话”来一般。因为第一句有“不是”“人”的字样,第二句有“他妈”字样,第三句有“去”“四”(与“死”谐音)的字样……

从所谓的“ERVs”基本上都完全缺失 env 基因,也可作出“ERVs”其实是正常基因序列的判断,因为 env 基因用于编码病毒包膜(衣壳)蛋白,一般来说只有病毒才需要这种蛋白。而其它两个主要基因(gag 及 pol)看来都发生了大量“突变”,这其实是进化论“学术”上的“外交语言”,实际上就等于说 gag 基因其实不是 gag 基因,pol 基因也不是 pol 基因,只是进化论者不愿照直说。所以,在是否为病毒的认定上,env 基因比其它相关基因重要。既然“ERVs”差不多全都没有 env 基因,而其它两个主要基因 gag 和 pol 也“面目全非”,且事实上大部分“ERVs”甚至根本连这种面目全非的 gag 和 pol 基因都没有,而只有一个类似 LTR 基因的所谓“孑遗 LTR”(solitary LTR),凭什么认定它们是“ERVs”?显然是凭进化论信奉者们对进化论教条的信心和“护教”的热情!

有一个实例足以说明“ERVs”其实是正常的基因序列,而不是什么“内源性病毒”。有少数几个“ERVs”是具有类似病毒 env 基因的基因序列的。并且这些类 env 基因是能表达的真基因。有一个称为 HERV-W 的人类 ERVs ,它的类 env 基因编码产生一种称为“合胞素(syncytin )”的蛋白质,合胞素能够促成(mediate)人类胎盘细胞滋养层的融合(fusion),对人类胎盘的形成(morphogenesis,形态发生)有重要作用[注14]。我们知道哺乳动物基本上全是胎生的,按照进化论,人应该是最后出现的哺乳动物,而胎盘形成的过程远远早于人的出现而存在和已经完善。现在却似乎人类是在感染某种逆转录病毒之后才能形成胎盘的。这岂不荒唐!

把一些正常的、人类尚未认识的基因附会成所谓“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s)”,这就是进化论者的“本事”。

退一步说,即使有个别的“ERVs”真是(潜在的)病毒,也不见得就是由外源性病毒感染而来的,造物主特意在生物体基因组中安插一些病毒性基因序列是完全可能的。既然造物主要造出各种病毒来感染生物体(以建立完备的自然生态系统,或完成其它功用),那么,把一些病毒事先直接安插到生物体基因组中就是很正常的设计。这有何不可呢?

在人类的设计中,也常常把一些原本是有害的东西安插到作品中,以发挥特定的功用。比如,监视电脑用户的键盘和鼠标操作,这本是某些“木马”程序(间谍程序)的功能。现在一些防电脑病毒和木马的电脑安全软件也在其代码中安插了监视电脑键盘和鼠标操作的模块。再如,战斗机的弹射救生系统采用了爆炸螺栓,当启动弹射救生系统时,爆炸螺栓发生爆炸,使飞机的座舱盖掀开,便于飞行员逃生。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五、“有脚”的“鱼”

“有脚”(四肢)的鱼是进化论者梦寐以求的“证据”。2006年4月6日,世界级最具权威性的自然科学学术期刊《自然》(Nature)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泥盆纪类(似)四足动物的鱼与四足动物体貌的演化”(A Devonian tetrapod-like fish and the evolution of tetrapod body plan)的文章,作者宣布发现一个化石鱼新物种(学名为 Tiktaalik roseae),这鱼的胸鳍结构形态具备四足动物前肢的雏形,腹鳍细小,其它鳍已消失,体貌类似四足动物,可算得上是“有脚的鱼”了。一时间进化论者欢呼雀跃,媒体广为报道,看来进化论又多了一个令人“不得不信服”的“证据”。

当然,笔者是不会信这个“邪”的。

首先相关的化石似乎并不完整,从已发布的资料看,只有该物种的前半部,论文的作者只说 Tiktaalik 腹鳍细小(small)[注15],而未描述腹鳍的具体形态结构,所以,即使其胸鳍类似前肢,腹鳍却未必类似后肢。有好些鱼类(如攀鲈、弹涂鱼和某些肺鱼等)的胸鳍都有类似四足动物前肢的特性和功用(能够攀、爬)。像这样仅是胸鳍有些特化,腹鳍没有相应的特征,则根本不能称其为“类四足动物的鱼”(a tetrapod-like fish)。显然 Tiktaalik 的腹鳍没有近似的特化,所以论文作者以一句“腹鳍细小”一笔带过,不然的话肯定会大作文章,以至显要性在胸鳍之上。因为迄今还没有发现腹鳍呈肢体状特化的鱼(化石)。并且实际上,对于四肢动物的运动,后肢(对应鱼的腹鳍)的重要性在前肢之上。后肢的形成才是关键。

其次,论文作者将 Tiktaalik 的胸鳍描述成具备能活动的“肘”和“腕”,以此表明它的胸鳍与四足动物前肢的接近,这纯粹是一种附会和揣测。

依据鳍的结构,可以把鱼类分为叶鳍鱼与辐鳍鱼。现存的大多数鱼类属于辐鳍鱼,它们的鳍没有中轴骨,只有呈放射状均匀分布的辐骨(radials)。叶鳍鱼的鳍有中轴骨,中轴骨是分节的,由多块粗细不一的骨自粗至细紧密连接而成。从中轴骨下部伸展出放射状的辐骨,整个鳍呈叶状。进化论断定陆生的脊椎动物(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哺乳类)都是由鱼类演变来的,叶鳍鱼因其鳍有中轴骨,比辐鳍鱼的鳍更像陆生脊椎动物的肢体,因而被认为是脊椎动物的祖先。科学家原本以为叶鳍鱼全都在数千万年前灭绝了,只乘下化石。他们依据进化论和叶鳍鱼化石推断,认为叶鳍鱼(腔棘鱼)应该生活在淡水的浅滩,可以用它们的鳍来爬行,有内鼻孔(鼻孔贯通体内),能用鳔呼吸空气。后来有渔民捕捉到活的叶鳍鱼(拉蒂迈鱼,也称“矛尾鱼”),才知道叶鳍鱼原来生活在深海;又有学者研究发现古叶鳍鱼(腔棘鱼)并无内鼻孔。事实与进化论者的臆测(所谓“科学结论”)完全相反。但除了叶鳍鱼,进化论者找不到其它的替代品,所以仍旧把叶鳍鱼认作脊椎动物的祖先。他们解释说,现代生存的叶鳍鱼是因为环境的变化,被迫迁到深海生活[注16]。这种近乎无耻的解释当然只能糊弄无知的民众。

为了把叶鳍鱼的鳍与陆生脊椎动物的四肢联系起来,进化论者对照陆生动物的四肢骨骼,把叶鳍鱼胸鳍中轴骨的第一节认作是“肱骨”,第二节认定为“尺骨”,第三节认定为“腕骨”,这样,叶鳍鱼就“顺理成章”地有了“肘”和“腕”。进化化论者再发挥丰富的想象力,这“肘”和“腕”就活动起来了。

其实,正如 Tiktaalik 的发现者(论文作者)自己表明的,Tiktaalik 的胸鳍结构与另一种称为 rhizodontids 的古叶鳍鱼的胸鳍很接近[注17],而与四足动物之间存在很大的形态学差距(remains a large morphological gap)[注18]。显然,无论从形态、结构或机能上说,Tiktaalik 的胸鳍只是鱼的胸鳍而已,远未可与四足动物的前肢相提并论。

再者,Tiktaalik 论文作者所绘制的 Tiktaalik 胸鳍结构图和功能示意图刻意把胸鳍画得细长,使它显得更具前肢的模样。从化石上看,Tiktaalik 的胸鳍要短得多,结构图和示意图显然没有如实反映其与身体之间的比例和结构关系。而 Tiktaalik 的整体复原图则更是刻意把它描绘为四足动物的样子,这是毫无根据的。除了胸鳍和腹鳍,叶鳍鱼通常都有齐备的背鳍、臀鳍和尾鳍。笔者查阅了许多相关资料,从未见到有Tiktaalik化石前半部之外的相应化石的图片或视频或具体的描述文字,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得知该新物种后半部的具体形态结构的。不过,笔者对于进化论者的“非凡”想象力倒是深信不疑的。Tiktaalik 身体后半部化石的阙如为进化论者提供了臆测和误导公众的空间,正是这种臆测和误导促成了 Tiktaalik 化石的新闻效应。这种种的失实不由让人想起所谓“生物重演律”的提出者,当时的动物胚胎学权威,德国的海克尔(E. Haeckel)在胚胎形态比较图上肆意对有关动物胚胎的形态结构进行“改造”的一幕。


六、“微进化”与“宏进化”

通常把种(species)以下的“进化”称为“微进化”(microevolution),把产生新物种(跨种)的“进化”称为“宏进化”(macroevolution)。

许多反对进化论的人是承认“微进化”的存在的,笔者是其中之一。或许你会觉得既然微进化是存在的,那么,“宏进化”也应该是可能的。这是一种常识性的误解,人总是容易被常识所欺骗。这也是进化论之所以能够被广泛接受,被民众所深信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如笔者在《抱残守缺——进化论的式微》文中所言:“进化论虽不合逻辑,也违背事实,却合乎一般人的常识和经验,因而非常具有欺骗性。”

既然存在“微进化”,何以不能有“宏进化”?这是因为两者存在本质的差别,或者说,根本是两回事。“微进化”其实不是“进化”,它只是借用“进化”的说法。举个例子,老虎有八个“亚种”(subspecies),即西伯利亚虎(也称“东北虎”)、华南虎、孟加拉虎、印支虎、苏门答腊虎、里海虎、爪哇虎和巴厘虎。“亚种”仍然属于同一个物种。如果虎是造物主(神)所造,不是自然进化来的,那么,造物主是分别创造这八种虎呢,还是只造了一种虎,再由这一种虎演变为八种?笔者相信是后者,即相信亚种的形成是“微进化”的结果。“微进化”的实质,是一种固有的(潜在的)机制的稳定表显,即造物主在造虎这一物种的时候就已经赋予它在不同环境中显现不同性状的一种稳定的生理与遗传机制。就好比变色龙或章鱼有在不同的环境显现不同的体色的能力或机制,只不过前者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机制,后者是一种临时的易变的机制。这是因为两者的“使命”不同,前者所要因应的时空范围比后者大许多。“微进化”不是一个偶然性、随机性的过程,而是一个必然的、有既定的方向性和目的性的过程。它不过是一种预先安排的机制的行使或运作。这些与“进化论”所主张的“进化”(自然演化)是相悖的。所以“微进化”不是(“进化论”所说的)“进化”。

有一些基督徒(主要是天主教徒)依据进化论者提供的“证据”而相信“宏进化”也是存在的,但他们认为宏进化的过程也是神安排的,这种观点叫做“神导进化论”(Theistic Evolution,也作 Divine Evolution)。因为进化论的“证据”是荒谬的,而神“安排进化”在逻辑上也是不能自洽的,这明显是一种牵强的折冲,因而“神导进化论”也是错误的。

实际上创造论或智能设计论是唯一能够明白、圆融地解释生命发生和生物多样性的真理,这本来是简单的事实,只是近现代人本主义思潮甚嚣尘上,人本主义者们不愿意接受存在一位造物主的事实,而进化论恰好能满足他们自欺欺人的需要。



七、进化论的实质和危害

进化论的产生不是基于事实和证据,而是基于思维的刻板和逻辑的混乱。达尔文的继承者不是消除了这种混乱和错谬,而是变本加厉地把达尔文的逻辑错误“发扬光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除了毫无意义的循环论证,费尽心机的穿凿附会和肆无忌惮的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进化论不能提供任何有科学价值的东西,不能揭示任何事实和真相,相反,进化论掩蔽、混乱了最基本、最简单的事实和真相,把人导向虚谎。进化论之所以能流行,以至蒙蔽了相当一部分的学者和科学家,是因为它(客观上)迎合了近现代的人本主义、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思潮[注19]。本质上,进化论纯粹只是一种错谬、拙劣、过时的世界观,而根本不是什么“科学”。出于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的需要,因为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人本主义者只得苦心孤诣地不断为进化论这具僵尸化妆打扮,给它换上入时的“行头”,给人一种“进化论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深入和完善的自然科学理论”的错觉。在“科学”神圣外衣的庇护之下,进化论(者)耍尽滑头和无赖,蒙蔽、愚弄了一代又一代蒙昧无知而又迷信科学的民众。

事实正如笔者在《抱残守缺——进化论的式微》文中指出的,“一个多世纪以来,进化论从未取得任何造福于人类的科学成就,却对人类的信仰和伦理带来了破坏性的恶劣影响和灾难性的后果。”

纵观进化论发表后的一百多年来,世界上发生的许多惨绝人寰的人道灾难,其背后都不难发现进化论的魔影。更严重的是,进化论在世界范围内被当作科学常识,反复灌输给毫无分辨能力的广大民众和学童,使得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成为了人类的“集体无意识”,自我中心的唯现世主义、物质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成为社会的主流人生观和价值观,传统的信仰、道德和价值观念则荡然无存。

按照进化论者对“进化”的定义,大屠杀、战争和种族灭绝都可以看作是帮助、促使受害族群“进化”。因为大屠杀、种族灭绝和战争会导致所谓“遗传漂变”(genetic drift),使受害族群发生延续多代的等位基因频率的变化。而一个族群中发生的延续多代的基因频率变化,就是进化论者(进化生物学家)所“精确”定义的“进化”。“遗传漂变”所引发的等位基因频率的变化实际上仅仅是一种统计学意义上的变化,即比例(比率)的变化,这变化不涉及生物体任何性状的改变[注20]。

同样,建立殖民统治也可以被看作是帮助、促使被统治民族“进化”。因为殖民统治会形成所谓“迁移”(migration)的遗传学事件,“迁移”也会导致受殖民族群等位基因频率发生变化。

尽管社会达尔文主义表面上看似已式微,但正如笔者前面提到的,进化论者并不接受人类社会不属“自然”范畴的认识,他们把人类和人类社会都看作是自然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在他们看来,进化论照样适用于人类和人类社会。而事实上即使进化论者不主张进化论适用于人类社会,进化论仍然是一个没有丝毫科学价值,却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邪说。笔者曾在《中国的未来》[注21]一文中指出:“达尔文教的信徒极力把进化论装扮成一门实证科学,然而,事实上即使进化论是真理,它在自然科学上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和价值,更不可能取得任何造福于人类的实质性科学成果。因此,它实际上只是一个哲学观点,一个哲学假说。这就使得人们无论如何强调‘进化论只是一门自然科学,并不适用于社会领域’,只要他们仍然肯定进化论的科学价值,其结果都只是强化了进化论对人文、社会领域的影响力。这正是(生物)进化论的危险所在!”

无论进化论者有没有意识到,无论进化生物学者愿意与否,实质上,“生物进化论”不过是进化论美丽的幌子和画皮,这画皮之下所包裹着的,正是狰狞可怖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个恶鬼!

进化论明摆着是孳生人类诸多罪恶的温床,它为各个层次的作恶者和他们的恶行提供自欺欺人的某种“顺乎天道”、“合乎自然法则”的心理支撑和“法理”依据。这样一个助长罪恶,对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百弊而无一利的理论,其本质是极其邪恶的。为了人类的福祉,为了世界和平和社会进步,必须铲除“进化论”!




注释:

[1] www.christainforums.com

[2] 《抱残守缺——进化论的式微》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flag=1&idWriter=0&Key=0&idArticle=143277&strItem=no01

[3] 《什么是进化》http://www.oursci.org/magazine/200110/011013.htm

[4] 参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 第 1042 页之“进化论”条目

[5] 现代综合进化论:The Modern Synthetic Theory of Evolution;也称“新达尔文主义”:Neo-Darwinism。

[6] 《CCR5-delta32 mutation-protective against HIV, but bad for hepatitis C virus?》 http://www.aegis.org/conferences/CROI/2001/499.html

[7] “属(genus)”是生物分类的基本等级之一。“属”在“(物)种”(species)之上,在“科(family)”之下。“科”之上还有“目(order)”、“纲(class)”、“门(phylum)”、“界(kingdom)”等。譬如,在分类上,猫与虎同属脊索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猫科,但分属“猫属”与“豹属”。

[8] 《Down with phyla!》http://www.pandasthumb.org/pt-archives/000969.html

[9] 如 www.talkorigin.org;www.pandasthumb.org;www.gate.net/~rwms/EvoEvidence.html

[10] Joseph Boxhorn 《Observed Instances of Speciation》http://www.talkorigins.org/faqs/faq-speciation.html

[11] 《High Copy Number in Human Endogenous Retrovirus Families is Associated with Copying Mechanisms in Addition to Reinfection》http://mbe.oxfordjournals.org/cgi/content/full/22/4/814

[12] 《29+ Evidences for Macroevolution》 http://www.talkorigins.org/faqs/comdesc/section4.html#retroviruses

[13] 《Endogenous retroviruses in the human genome sequence》http://genomebiology.com/2001/2/6/reviews/1017#B9

[14] 《Syncytin is a captive retroviral envelope protein involved in human placental morphogenesis》http://www.ncbi.nlm.nih.gov/entrez/query.fcgi?cmd=Retrieve&db=PubMed&list_uids=10693809&dopt=Abstract&holding=f1000,f1000m,isrctn

[15] 《Fossil Fish Sheds Light on Transition》http://www.christianforums.com/t2881999&page=9

[16] 《新疆域·我们的远亲:腔棘鱼》http://www.tfmm.net/library/admin/upload/kehuan/asimov/xjy/011.html

[17] 《Fossil Fish Sheds Light on Transition》http://www.christianforums.com/t2881999&page=10

[18] 同15

[19] 参笔者所写的短文《人本主义、理性主义及科学主义批判》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flag=1&idWriter=0&Key=0&idArticle=294397&strItem=no01

[20] 在这点上,进化论者会给你灌包治进化论百病的特效迷魂汤:

只要有特定的环境压力和足够长(数百万年以上)的时间,一点点积累,变化就会发生,新性状就会形成。量变导致质变嘛!

笔者的《抱残守缺——进化论的式微》文中有这种“迷魂汤”的“解药”。

[21] 《中国的未来》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flag=1&idWriter=0&Key=0&idArticle=279020&strItem=no01


作者:lightchild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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