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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质疑刘晓波的案例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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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质疑刘晓波的案例举证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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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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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质疑刘晓波的案例举证 (554 reads)      时间: 2007-6-03 周日, 上午1:59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质疑刘晓波的案例举证

马悲鸣

屠杀在英文里的意思是大规模杀戮,这在六四时没有发生。当时整个长安街上围观群众不下几十万,真要大规模杀戮,远不只两百人中弹。

屠杀在中文里的意思是屠宰场作业,不许被杀者逃跑。比如杀战俘和法场死刑。可六四时政府不但允许逃跑,而且一再用大喇叭呼吁群众逃跑。中弹者都是因为拒不服从戒严部队要他们逃跑的命令。这怎么能说是屠杀呢?

刘晓波说∶“戒严部队的坦克在西单附近追碾学生、造成多人死亡,是六四屠杀中最为凶残的一幕。关于这凶残的一幕,有多种信息来源和现场图片为证,已经广为人知的事实。就是马力身在的香港,包括中共在港喉舌《文汇报》在内的香港媒体,大都报道了坦克追碾学生的事实。”

当天上街的坦克总有上千辆之多,就出了这么一起撞人事故。“王维林”挡辆坦克的镜头显示,坦克始终在做规避动作,并没有撞。“王维林”还爬上坦克与车手对话,这一切都说明,部队并无要坦克轧人的命令,也根本不可能下达这样的命令。

六部口事故原因明显是坦克驾驶员没注意到车旁有人在玩弄坦克。因为长安街头的大喇叭和电视、电台已经好几个小时不间断地呼吁市民待在家中,否则后果自负。街上不该再有闲人了。更何况坦克有重甲防护,对外(尤其死角)观察能力极其有限。而且坦克乘员只能从头盔里防噪音耳机中听取命令,无法直接听到车外有人喊叫。

丁子霖的儿子死了,作为一个母亲,不可能接受政府声明在先的“后果自负”这一现实结果。哪个母亲不护犊子?

但刘晓波不同。他是往火上浇最后一桶油的人,而他自己却毫发无损,事后只是为了逃避道义责任才继续象阿Q一样挣面子。

下面是刘晓波举出的所谓刻意杀人的七个案例,证明中弹者无一是服从命令待在家中的。

【刻意杀人】案例一:七个五男两女共七个平民,在西长安街上撞见戒严部队,把枪口冲着他们的士兵喝令让他们站住,他们吓得拔腿就跑。杀红了眼的士兵并没有放过他们,边追逐边射击。正是戒严部队这种疯狂的追杀下,在南礼士路附近,七人中三死两伤。三位死者的名字是杨子平、王争胜、安基。

【质疑】∶也有可能是这几个人刚袭击完了戒严部队,自知后果严重,所以才“吓得拔腿就跑”。当然事后无人肯承认。

【刻意杀人】案例二:戒严部队的刻意杀人残忍到不许救助死伤。当戒严部队开着枪时,有一个小青年冲出去拍照,想留下历史的见证,中弹倒下。周围的民众想冲上去抢救他,但戒严部队不许任何人接近中弹的人。一位老太太甚至跪在地上乞求军人:"那是个孩子,求求你让大家去救他吧!"士兵却用枪口指着老人凶狠地说:"他是暴徒,谁敢上前一步,我就毙了谁。"随后,有两辆救护车前来救人,也被戒严部队拦截。随车医生下车交涉,戒严部队也不放行。无奈治下,救护车只能原路返回。杀了人还不准抢救,这是残忍中的残忍!

【质疑】∶这人小青年不服从命令老实待在家中,跑大街上去收集所谓“历史的见证”。照相机的闪光灯与燃烧瓶或枪枝的开火无法分辨。即使真的是照相机闪光灯,你跑部队枪口前去抢拍,自己给戒严部队造成死亡威胁的假象。在那种紧急情况下人家的自卫还击绝非刻意杀人。

【刻意杀人】案例三:六月三日晚约十一时,戒严部队先遣步行方队自西向东行进,一跨过木樨地桥,就一声令下,士兵卧倒,中间一军官取单膝跪姿,举起冲锋枪向马路中间及两侧盲目扫射,许多人应声倒在血泊中,人群四处逃窜。想上前阻止这种盲目屠杀的大学生却被射杀。

【质疑】∶都晚上十一点了,木樨地桥是最先开火之处,怎么还那么人山人海。这是原因,开枪是结果。部队不能受阻,企图上前阻止部队前进者后果自负。更何况人家根本无法分辨此人究竟仅仅是阻止还是趁机袭击戒严部队。

【刻意杀人】案例四:24岁的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应届毕业生段昌隆,在那个枪声四起、噩耗不断的危险时刻,他白天去急救中心帮助抢救伤员,晚上在民族宫附近劝解戒严部队,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当他跑向一位看上去是指挥员的军官、试图说服他不要向徒手民众开枪时,一颗罪恶的子弹从那个军官的手枪枪口射出。

【质疑】∶和上面那大学生一样。当戒严部队正在遭受全面暴力攻击,并有人被打死打伤的紧急情况下,跑向一位指挥官的段昌隆还有一种可能是去拼命。只是因为被击毙而拼命没成。双方打作一团时,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可能来分辨一个朝自己冲过来的人究竟是仅仅想劝阻,还是想偷袭。

【刻意杀人】案例五:25岁的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即将任职于人民医院妇产科年轻女大夫王卫萍,自告奋勇地加入了抢救伤员的行列。据目击者说,她很勇敢,子弹从身边飞过、四周迸发着火光,她都毫无惧色,抢救着血泊中的一个又一个伤员。然而,正当她在包扎一位伤员的伤口时,略一抬头,迎面射来的一颗子弹击中了她的颈部,她倒下了,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

【质疑】∶此人是被流弹误中,不是刻意杀人。

【刻意杀人】案例六:29岁、就职于机械电子工业部自动化研究所的袁力,在戒严部队向四周盲目扫射时,他不忍再看到无辜市民的死亡,便挺身而出,高举右臂,大声向那些乱开枪的士兵们喊道:"我是清华研究生…",但话音未落,一声枪响,他的生命就消失在黑暗之中。

【质疑】∶“我是清华研究生!大家听我指挥,一起冲上去杀了那些当兵的”。后边的话可能还没喊出来,但在紧急状态下戒严部队不会再容有人发出反冲锋号召和命令了。

【刻意杀人】案例七:不满21岁的死者吴国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管理系86级学生。他死得极惨--连中了四枪,肩、肋骨和手臂部位都有枪伤,致命的一枪射中后脑勺。他的亲属在整理遗体时,还发现死者的肚脐右下方,有一条7-8公分长的刺刀刀口,在吴的双手手心,也有刺刀的伤痕。可以推测,吴虽连中数弹,却并没有立即死亡,士兵就用刺刀捅进了他的腹部,最后向后脑勺上开了一枪。

【质疑】∶第一是,当时的戒严部队是否有人携带了刺刀?从电视上看,当时戒严部队用的是清一色AK-47冲锋枪(手提机关枪)。如果无人携带刺刀,则该人手上和肚子上的刀痕就不可能是戒严部队执法所致。第二,很有可能是此人去夺戒严部队的武器在先,而被击毙于后。刘晓波的描述没有证明究竟哪方先动手。但从常识上看,则未中弹之前,该人有夺枪的体力。中弹,尤其是中了AK-47自动步枪的7.62毫米子弹后,即使当场没死,也不大可能还有冲上去夺枪的体能。故从概率上估计,该人先行夺枪,然后中弹的可能较大。

以上七个案例和坦克撞人都无法确凿地证明政府刻意杀人。但戒严部队牺牲的十二人却无一不是暴徒蓄意杀人。尤其刘国庚烈士不但被暴徒杀死,而且死后还被吊起焚尸。其死亡场面比三K党杀黑人还要残酷。

刘国庚是执行军务的国家军人。暴徒把他杀死后在焚烧现场背后被燃黑的公共汽车外壳上写上“此人杀死四人”的粉笔大字,以证明他该杀。

其实这样的把戏很容易看穿。第一,极少有人会在街头暴乱时携带粉笔。故这粉笔可以肯定是想出了栽赃主意后才回去后取来写的。第二,粉笔是写在燃烧后的汽车被烧黑的外壳上,而且铁壳已经在空气中自然冷却后才能往上写,故可以肯定这几个粉笔字是事后很长时间才写的。现在六四残留分子根据杀人者的这几个粉笔字证明刘国庚杀人,完全不足为凭。

政府方面的公告里说,刘国庚枪里的子弹是全的,一枪没放。

戒严部队与学生市民无仇。他们是在执行军务,完全没有刻意杀人的动机。相反,由于戒严部队的挺进,大伤了学生市民中暴徒的面子和利益,所以他们才真有刻意杀人的动机。

刘晓波整个把是非颠倒了。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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