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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张星水:中央政府关怀地方农民民生疾苦的典范案例——浙江龙泉土地行政复议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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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星水:中央政府关怀地方农民民生疾苦的典范案例——浙江龙泉土地行政复议案圆满结案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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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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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张星水:中央政府关怀地方农民民生疾苦的典范案例——浙江龙泉土地行政复议案圆满结案 (302 reads)      时间: 2007-5-10 周四, 下午6:23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张星水:中央政府关怀地方农民民生疾苦的典范案例——浙江龙泉土地行政复议案圆满结案

龙泉农民土地征用一案办案总结

作者:张星水


我之所以能够介入本案,应该特别感谢三位急公赴义的热心学者朋友,他们分别是张耀杰、郭宇宽和余樟法先生,如果没有他们的鼎力相助和大力支持,本案是不可能达到目前这一圆满结局的。所以,特别在此对他们三位学长表示诚挚的敬意。


我认为,本案是国务院近些年来在贯彻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方面比较罕见而又十分典型的成功案例;也是中央政府贯彻以民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亲民政策的真实写照;更是中央政府关心民生疾苦、认真解决三农问题的典范之作。的确,在整个“中华人国共和国”的管辖范围之内,作为泱泱大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构的国务院,能够为了一个自然村的土地纠纷,“责令”省级人民政府“完善批准征收耕地的相关手续”,无论如何都是极其罕见的执政理念之显著进步,否定了传统社会的“官官相护”的官场执政观念和为官的潜规则。这也让我联想起了一贯强调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的亲民总理温家宝先生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满怀信心地说的那句掷地有声的经典之话:我们的政府一定会走出“黄宗羲定律”的历史怪圈(注:该定律是著名学者秦晖教授的学术发明)。而这次龙泉836位村民十分真切地亲身体验到了温总理的“温情”。确实,比起同样是发生在龙泉的涉及农民权益和土地问题的林樟旺修路一案,以张丽锋为首的这些龙泉农民的运气真是“好的出奇”,可谓“喜从天降”,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天下掉下来一个大金砖不偏不倚地正好砸在了张立锋等836位坚持依法理性维权的村民头上,也可以说是抓彩票意外地中了500万元的头彩,而对于大多数农民维权者而言,这样的成功几率实在是微乎其微。所以,物以稀为贵,这个案例的圆满结局亦然是极其珍贵的历史事件,必将载入共和国的史册,并将成为未来历史学家研究“胡温新政”时期中央政府体恤地方民生疾苦的活化石标本级别的宝贵文物资料,这就像前些年发生在河北徐水的孙大午民间融资事件一样具有经典意义,将成为标志中国社会文明法治进步的弥足珍贵的历史标本。


2005年底,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省龙泉市龙渊镇一村村民的委托,作为一村村民因不服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复决字[2005]2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而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一案的代理人,并代表村民将此案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呈送国务院请求正式立案审查。特别值得庆幸的是,国务院不仅正式受理了本案,而且非常重视本案,并专门组成调查组,先后两次千里迢迢亲赴地处浙江、江西和福建三省交界偏僻深山的龙泉进行了缜密严谨的调查研究活动,实地核实涉案土地的性质用途,从而为日后国务院作出的公正裁定奠定了扎实可靠的实证调研数据基础,而龙泉的村民们也暗自庆幸他们这次真的碰上了微服私访、秉公办案的“钦差大臣”巡视龙泉。国务院法制局行政复议司的这种严谨务实的办案作风也着实让我们感动不已,这种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实在值得国务院其他各个部门仿效、学习和借鉴。所以,在此我们要特别向政府部门中那些具有良知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官员表达诚挚的敬意,正是基于他们的努力才使得这样一起复杂棘手的土地纠纷案件得以在现实国情环境之下的最圆满之结局。而我们知道的更多的相类似的农村土地案例并没有得到这样圆满的结局,许多失地农民往往是有冤无处伸、最后只得忍气吞声地接受对于自己显失公平的征地补偿方案。所以,只有像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这样体恤民情、公正廉明的政府公务员愈来愈多,中央政府倡导的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才愈有可能得以顺利地实现,国家才会国富民强、长治久安。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我国目前涉及土地制度的政策法律依然存在很多制度性缺失和不足,被征地农民的谈判权利、复议权利和诉讼权利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制度性保障,很多地方集体所有制成为了村支书所有制,个别村支书一手遮天,有些农村地区的黑恶势力猖獗异常、广大农民失去了应有的话语权,从而导致他们的合法利益受损。令人可喜的是,今年全国人大《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无疑将会给今后农村的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带来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机制,使农民集体土地在被地方政府征收或开发商征用的时候多了一道法律救济的屏障,这无疑是一种法治文明的人道进步。因为,自古至今,土地始终是农民生存所依赖的命根子,所以,能否有效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就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症结。


综上所述,龙泉土地征用纠纷一案的圆满解决,无疑给今后类似的案件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解决模式,即通过农民理性的依法维权和政府公正的依法行政,最终达到一种官民之间的双赢结局,从而改善了政府与百姓的紧张关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这正是当今中国社会在发展演绎过程之中最需要的一种理性模式与法治精神,从而彻底改变中国几千年来官民冲突的博弈模式,即官是贪官酷吏,民是刁民暴徒,严刑峻法和横征暴敛之下导致官逼民反、暴力抗法,从而形成了水泊梁山“造反有理”和“暴力革命”的思想糟粕。正是有鉴于此,浙江龙泉土地征用一案的圆满解决模式对于解决当下中国社会面临着的各种由于土地征用和城市建设所引发的一系列严峻复杂的社会矛盾才显得具有愈发弥足珍贵的标杆效应,同时,“龙泉模式”的出现也有利于避免“定州事件”的流血悲剧的重新上演。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
http://www.kingdomlawfirm.com/index.asp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略)附二: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龙泉实地调查报告”(略)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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