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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获取美国绿卡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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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改华人获取美国绿卡的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已经逐渐熟悉了出国、留学、定居国外、移民他乡这类事情。美国号称是世界上最自由民主、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是许多人前往的首选移民国,一些从大陆去的人为了定居美国,不惜使出种种伎俩,编造各种虚假理由来获取一张美国的绿卡。
绿卡是沿用美国人的说法,就是指永久居留证,它证明一个外国人拥有在美国长期居住和工作的权利。美国绿卡也有类似护照的效用,在进美国海关时出示绿卡,护照上无需签证。这种代表永久居留身份的卡以前是不是绿色的我不知道,现在它并不是绿顏色,而只是一个信用卡般大小带照片的塑料片,上边记载着一些个人资料,即使领到手也不是一劳永逸,仍然要5年换一次。
在美国,办长期居留的机构是移民局而不是当地警察局。美国和加拿大都是移民国家,所以移民局都相当庞大,势力也很大。他们可以将持有效签证的外国人当场赶回去,强制其付价格昂贵的单程机票,坐下一班航班返回其国家。如果当天没有航班,他们会将来访者关进禁闭室,等待下一班飞机。
为了加强管理,美国将移民局分成4个管区,即东北、东南、西北、西南4个管理中心,办理全国的工作签证和移民事物。入境一年以上的长期居留者申请延期也是在移民局办理。
美国的绿卡有好多种,比如依亲绿卡,工作绿卡,特殊人才绿卡等等。如果这些边儿都沾不上,花钱非法移民过去,熬十几年,或许赶上一次大赦,非法转合法,也能获得绿卡。再不济的话,还可以抓阄摸绿卡,那可是比中六合彩更容易的办法。不过,大陆出生的中国人不在此例,没有抓阄的资格。
在对待移民的问题上,美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政策,在经济好的时候就对外国移民表现得宽容,经济不好的时候就对外国人严加限制。在美国经济繁荣的 90年代后期,纽约市甚至不怎么抓非法移民了,连当地中餐馆的老板都说,他们当时并不担心这个问题,已经很少听到警察搜捕在中餐馆非法打工者的事情了。
在美国的纽约、洛杉矶、旧金山等大城市,近年来华裔人口增长之快令人惊讶,尤其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增长速度更快。这些移民包括各色人等,成分复杂:既有学有所成的留学生,也有英文字母不识一个的民工,既有腰缠万贯的老板,也有在逃的不法分子。究其来美途径,也同样是五花八门:有亲属移民来的,有投资移民来的,有偷渡入境的,有逾期不归的……
由于美国政府在审批绿卡方面的繁琐限制和严格审查,获得绿卡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然,对传统上就爱耍小聪明的中国人来说,美国刻板的制度自然存在很多漏洞,于是一些中国人很快学会了钻营窍门,以非法手段获取绿卡。
在海外侨界所共知的一个公开秘密就是:来自大陆的美国移民中,有相当多的人是通过偽造文件乃至出卖国格、人格等非法途径和手段而获取绿卡的。
手段之一:寻求“政治庇护”,对大陆人来说,从政治异见到“一胎化”、从宗教活动到“法轮功”等,能跟中国政治和人权挂钩的问题都可作为申请美国“政治庇护”的理由。在美申请这类庇护的中国人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非法偷渡入境者,另一类是以合法签证入境但非法滞留者。
一些政治异见者还利用这些媒体直接为自己办身份,一旦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就辞去职务,金盆洗手,转而做生意赚钱去了。过去十多年内,美国出现不少这样的政治异见者,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在海外用“政治庇护”为自己捞足了资本。
时间到了1999年以后,原来以”政治庇护”申请绿卡的人开始转变为以法轮功的名义申请了.因为中国认定法轮功是邪教,而美国不这么认为,所以就有了中国迫害法轮功人员一说,也就有了以法轮功名义申请绿卡的了.
手段之二:用“一胎化”做文章;相对于寻求政见上“政治庇护”的难度和思想障碍,逃避大陆“一胎化”政策就成为比较流行的申请“政治庇护”的理由之一。只要夫妇俩已有孩子,那么妻子再怀孕就有充分理由提出庇护申请,而这个理由又与政治距离较远,对许多人来说心理上更容易接受。
当年申请“一胎化”庇护的人用的都是假材料,美国移民局只要看到是中国公民申请“一胎化”庇护,90%都会批准。一对通过“一胎化”获得庇护的夫妇对记者透露:移民律师也很“黑”,他们一接手案件,就要收取1500美元的律师费,而在庇护获准后通常还要再收取5000美元以上的酬金。律师付出的劳动,其实不过是填写几张基本一样的表格和把卷宗送交移民局审核,并指点申请人面对移民官面试时的注意事项和说话方式。通常庇护案件在一个月左右就可以获知结果,由此可见律师赚钱的速度之快,之容易。
对申请人来说,获得庇护后就可得到合法工作许可证──工卡,然后等待数年,就可正式获得绿卡,其间不得回到原籍国。美国对每年批准庇护的人数是不设限的,但每年发放给这些人士的绿卡有1万人的限额,因此获得庇护者通常也要等待3年以上才可能领到绿卡。
手段之三:“假结婚”真移民;无论如何,申请“政治庇护”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申请被移民局拒绝,就要面临被递解出境的问题,这是所有好不容易入境美国的人最不愿看到的糟糕结局。虽然申请人还可上诉,与移民局打官司,但这不仅耗资费神,而且往往最后难逃被驱逐的命运。一旦移民局发现那些不法律师为申请人所“设计”的资料有夸大实情或捏造事实,绿卡也会被没收,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境。
为了避免以上风险,许多人又发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蹊径:“假结婚”,真移民。美国法律规定,嫁给美国公民的人士自结婚之日起就可允许获得绿卡,两年以后经移民局审核批准就可正式领到绿卡。
据移民局估计,在美国公民同外籍人士的婚姻中,至少有30%的婚姻有绿卡目的。在这些有绿卡目的的婚姻中,多数不是因感情而结合,“假结婚”的成份占有相当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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