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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抓“网特”与抓网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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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抓“网特”与抓网贼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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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抓“网特”与抓网贼 (579 reads)      时间: 2007-3-11 周日, 上午8:28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抓“网特”与抓网贼


芦笛


那天我向阿随打听臭名昭著的文贼海盗恶丐、民运垃圾李洪宽是不是全美学自联出身的,阿随说不是,接着说,他的文章也被该贼大量盗用,但抢了也就算了,反正他本来也就是化名写文章,也不图什么名利,而李洪宽全靠在网上抢劫挣工资,人家要谋生,就算周济了恶丐算了。

这小子还真大度,呸呸!绝对是做滥好人,怜悯恶人,必遭恶报。

他说的当然不错,上网写作本来就是白送,希望读者越多越好,所以,我多次说过,欢迎网友转贴我的文字。有的网友把拙作改动后转贴到国内网上去,我看了非但不觉得人家不尊重我,而且有时还暗自佩服。

例如我的《中国人会思维么?》被改为《中国古代逻辑思维的五大缺陷》、《英国民主政治简介》改为《英国的四大发明》,我都非常佩服,前者把标题原有的刺激意味消除了,便于读者接受,后者则更容易引起读者的好奇心理。这种改动,说明转贴者确实动过一番脑筋,恐怕比我本人写作态度还认真些,不能不让人感动。

还有的转贴者更绝,居然把我的《谎言之邦》转贴到山海关的名胜介绍网上去,让我无意间看见大为好笑:那篇文章跟旅游毫不相干,只是在文章开头提了一句:“80年代初,我有幸到山海关一游”,但那不过是个引子。有趣的是,跟贴者并没有抱怨文不对题,反而纷纷表示同感。这种转贴者,当真是苦心孤诣,见缝插针。

但区别在于,李洪宽肆无忌惮地侵犯他人的智力产权,抢劫网人劳动成果,其动机 、性质和后果跟上述这些善意的转贴者根本就不同,完全是一种任意侮辱作者尊严的犯罪行为。

我本来也不在意李洪宽的海盗行径,直到某日他抢劫本坛网友“大汉子”的文章,把原作断章取义改得面目全非不说,还加上编者按,诬蔑作者是共特。“大汉子”与之理论,他竟然一口一个“共特”地骂。“大汉子”平时气壮如牛,这节骨眼上却现了原形,让李贼任意欺凌,自己却什么都说不出来。我看不下去,乃出来戟指大骂,李贼才仓惶遁去。

过后安魂曲起草了一份网上写手谴责李贼海盗行为的严正声明,征集了我、余大郎等人的签名,大汉子本是主要受害人,此时却连作个第一签名人都不敢,要把我推出来,说是我的名声大,云云,让我看了又是怜悯,又是好笑。

这份声明贴出去,至今起码也有两年了吧。此后我还专门写过文章,谴责李疯狂的海盗行为。但他非但丝毫不知收敛悔改,甚至变本加厉,前两天居然辱骂我这个主要受害人是疯子!

老芦上网七年,写下了无数文字,从《丑陋的大陆人》系列开始,一直在养活这个文贼,被他盗窃了不计其数的文字,做了他足足七年的衣食父母。不意天下竟有这种强抢他人心血养活自己后还要任意侮辱受害人的恶贼,当真是伤天害理,丧心病狂,跟背恩反噬、专咬喂养他的那只手的毒蛇何异?!

最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我多次向网上写手呼吁,请大家先在西方来个维权运动,并向所谓“民主”阵营呼吁,要那些“中国良心他爹”、他子、他媳、他嫂们出来,谴责这种身边的犯罪行为,这些人却无动于衷,更热衷的乃是在网上抓“网特”。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中国人哪怕出国多年,哪怕信奉所谓的“民主”教,骨子里基本还是那个毛共党文化炮制出来的政治动物,特点就是以阶级觉悟、政治立场偷换超阶级、超政治、超意识形态的全人类同一的道德品质。最典型的实行这种双重标准的伪君子就是口口声声谴责“犬儒主义”,鼓吹“绝对的第一的道德原则”的“民主民师”胡平先生。在他们,所谓“第一原则”就是政治立场,就是阶级阵线,所以双目炯炯,只盯死在敌对营垒甚至中间派的道德错失、甚至伪道德错失上,却对同一战壕里的战友们的猖狂犯罪行为视而不见。

这结果,就是“民运”垃圾最热心抓“网特”,动辄以言治罪,以政见定案,将持不同政见者包括独知在内统统打成“共特”,却默认、容忍、坐视甚至怂恿鼓励李洪宽这种丧尽天良的巨寇大贼惯犯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肆无忌惮地抢劫并侮辱那些为中文网的繁荣昌盛流血流汗的劳动者们。

天下黑白颠倒、是非混淆之事,无过于此,这种烂污立场,也只有中国人这种奇特的政治动物会采取,也只有中国人才会见惯不惊,这种怪现状,本身就说明中国人的社会公德观念沦亡到了几乎无从收拾的地步,而这才是最可怕的。若这痼疾不纠正,则哪怕中共垮了,未来中国也绝无什么光明前途。

这道理文明人都该懂:网上当然有“网特”。所谓“网特”无非是两种人,一种是货真价实的网监,在国内网上侦察异议人士的动向以及他们的私人通信内容。师涛先生就是如此受到迫害的。这当然应该谴责。

另一种就是法轮功说的所谓“五毛钱人”。受人雇佣,上网来专门贴倒法烂帖的专业人士。本坛就有几个(一个?)这种专业人士。大众一望即知,但也懒得理睬。

民运垃圾们对这两类人的态度完全不同,对第一类真正的网特,他们好像不曾谴责过,顶多只是骂骂中共政府。对第二种人的反响则比较强烈些,但仍然不是很在乎。他们真正痛恨并必欲打成共特而后快的,还是老芦这种毛共党文化专家,在他们一露出毛尾巴来时就无情抓住以警示大众的独知。

这态度其实也不奇怪,因为若把第二类受雇上贴的专业人士定为大众应该强烈谴责的对象,则就连民运垃圾人物恐怕也要成了网特──难道他们不也是受人之雇、食人之禄、忠人之事、桀犬吠尧的主?如果硬要说他们和“五毛钱人”有什么差别,那我看无非也就是智力、影响、名声、收入的区别而已,与教授和技术员之间也没什么不同。

其实我早就说过无数次了,咱们上网是来看文章的,不是去研究作者背景动机的。哪怕真是受人雇佣上网写作,那也不是什么犯罪行为,并不能作为判别其文字表达的观点正误的标准。网特也是人,也有同等的发言权。只有心术邪恶、智力败坏的毛共余孽,才会在无力驳倒对方的观点时使出这种奇门遁甲来。这种下滥事干得越多,便越砸自己的招牌。

最主要的是必须牢牢记住西方发明的无罪推定的神圣原则。抓“网特”本是毫无证据的事,热衷于此类活动的必然是擅长诬陷良民的毛共余孽社会渣滓,而抓网贼则是铁证如山轻而易举的事。“民主”斗士们热衷于以言治罪诽谤诬陷良民,却对发生在身边的铁证如山的犯罪行为视而不见,莫非这就是诸位唯一能理解的“民主自由”“第一原则”,就是诸位唯一擅长的政治专业?

如果民运垃圾还有救药的希望,就该理解此文讲述的最简单的文明常识。从现在起就为所有网民作个道德榜样,身体力行诸位的“第一原则,绝对原则”,严格实行一重标准,从谴责自己阵营里的犯罪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做起,具体来说就是从谴责高寒以“天鹅绒行动”大规模坑害国内异议人士的犯罪行为做起,从谴责悍匪巨寇李洪宽几十年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盗窃强抢篡改他人心血,并侮辱诽谤辱骂受害人的罪行做起。如果连这最起码的公民责任都没本事尽到,那我劝诸位还是把那“民主”的大旗改为妇人小衣比较名副其实些。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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