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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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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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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把人分类一般是用好人,坏人。这个本来也不错,但是有
一个致命的缺点:不客观。比如碰上两个人打架,两个人
都指对方为坏人。究竟哪一个是捏?任选一方,都至少有
50%的错误概率。俺这是按最好的情况说,也有可能任选
一方,你的错误概率都是100%。
根本问题在于,这分法太依赖分类的人。
这种分法的另一个缺陷是太得罪人。没谁喜欢被称为坏人
吧?本来大家都不容易,何必用这种办法给人添堵,给社
会添乱呢?
因此不如用其他的分类方法。俺认为在一个法制社会,可
以分为被判过罪的和没被判过的。这跟分类者的好恶就没
关系,完全基于事实。在此分法之下正确的概率是100%。
如果认为法律的分法还不够好。也可以用自然的分法。一
个最简单的办法是分成强者和弱者。胜了的,实力大的就
是强者。这也很客观。因为,失败和胜利一般都分得清楚。
实力也好计算。当政者实力大,在野者实力小。腰包鼓实力
大,腰包瘪实力小。
说到这,大概不同意的不多。但是,不反对下面这段的估计
就少了。
既然不用好坏也可以给人分类,对于政治团体是否也可以
不用好坏分类呢?比方说,政府,政党,社团,也可以用
强者和弱者,违法和不违法的办法,对吧。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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