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挑战法律,屡遭制裁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挑战法律,屡遭制裁
据理力争
加入时间: 2006/07/04
文章: 291
经验值: 112
标题:
挑战法律,屡遭制裁
(167 reads)
时间:
2007-2-04 周日, 下午3:57
作者:
据理力争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说,大法徒作为国外法庭的“常客”,以往总是以原告姿态神气活现,2006年却更多是坐在被告席上了。
2006年7月29日,新加坡警方将11名大法徒告上法庭。原因简单而明了:2005年10月,9名法论功信徒未经批准,到乌节路向公众“讲真相”,发光盘;2006年7月20日,3名大法徒到中领馆前大事骚扰。新加坡警方经过调查取证,认定他们已经犯了“无准证集会”和“骚扰”罪。
李洪志哪里会把小小的新加坡放在眼里,点起全世界的大法人马又是抗议,又是绝食、又是“追查”,把新加坡骂成“中国的走狗”,并且居然突发奇想,认准了名人要人“爱惜羽毛”的心理,妄图把李光耀等8位新加坡高官全部拖上法庭。其结果,如一篇文章里所写:“就连李光耀家看大门的,也没有用眼角的余光扫过一下这些大法徒。”11月30日,法庭宣布法轮功信徒黄才华和余文忠“骚扰”罪成立,分别罚款1500新元和1000新元。这二位“神婆神汉”拒不交纳罚金,结果即刻被分别送到男女监狱,一个坐牢半月,一个服刑10天。
此外,新加坡还不断传来大法弟子因胡作非为而被拒绝入境和递解出境的消息。
李洪志领教了新加坡法律的凌厉和严峻后毫无“法术”可施,只会一个劲鼓动弟子继续前仆后继,以身试法,真叫人担心哪一天会传来大法徒在新加坡被处以鞭刑的消息。
2006年6月初,加拿大温哥华市长苏利文勒令法轮功拆除修建在中国领事馆前人行道上的“抗议墙”。因为这个竖立了将近5年的蓝色大甲板“不是什么引人入胜东西”,边上“乱搭乱盖”的木头亭子还24小时派人值守,“违反了该城市的街道交通法规”。
“老子天下第一”的法轮功压根不加理睬,还放出话说“我们不是由市长决定何时才能示威”。于是温哥华市政府于7月11日将法轮功告上法庭。卑诗省最高法院12月14日做出判决,完全维持温哥华市府令,驳回了法轮功提出的“全面审讯”的要求。法轮功代表律师安世立又故作高深地提出“本案的关键在於市政府下达清拆令的动机”。 法官则断然宣称,“市政府根本不需要交待动机”,法轮功必须在30日内最后提交充分理据。且看那些“中国神仙”的“神通”能不能压过加拿大“常人”的法规,这个法轮功在温哥华的“形象工程”到底还能伫立多久。
当国民党主席连战开启了访问大陆的“破冰之旅”时,不甘寂寞的法轮功秉承“台独”旨意,在“大纪元”上对两岸关系大放厥词,并肆意歪曲国民党发言人张荣恭的讲话。结果被告上了台北法庭。法轮功这才发现国民党并不可欺。经过反复权衡考虑,一向蛮横的法轮功不得不以登报道歉并支付律师费求得庭下和解。法轮功在2006年2月8日台湾版“大纪元”上发表的“道歉声明”如下:
…大纪元网站所报导有关“国民党大陆事务部主任兼发言人张荣恭6月30日坦承表示,国民党积极与中共交好,就是为了要夺取2008台湾政权...”及“张荣恭表示,国民党与共产党才是“和解共生”。与民进党间没有和解问题,只有斗争问题....”及“谈到最近国民党积极与中共交好,张荣恭坦承表示...至于国民党目前积极地与大陆交好,只是为了夺取台湾2008政权。”内容并不完整,有违原意,侵害张荣恭先生之权益,深感抱歉,特此声明,以正视听。并对影响张荣恭先生名誉之情事,郑重道歉。
这起风波虽然以法轮功“彻底告饶”而得以“大事化小”,但这个自称“不政治”的邪教再次暴露了他们利令智昏,为“台独”效尽犬马之劳的丑态。再想起法轮功如何和“台湾南社”、“日本樱社”、“教育台湾化联盟”等台独组织沆瀣一气,就更能理解“诽谤张荣恭”案绝非孤立和偶然了。眼见2006年陈水扁风雨飘摇,“国务机要费”将进一步曝光,不知会对法轮功的“粮草”有何影响。
2006年7月7日,“大纪元时报”还刊出又一封道歉信,承认对墨尔本基督教救世军华人教堂女牧师樊简妮进行了污蔑诽谤。原来它发表的一篇署名“任意”的文章,对樊简妮进行了“任意”诋毁,致使这位女牧师忍无可忍,将“大纪元时报”告上法庭。欺软怕硬的法轮功在西方到底惹不起基督教,只好一改蛮横霸道的邪教“教风”,连忙赔礼认错以求脱身。
在莫斯科,法轮功同样没有消停。6月30日,他们拼凑了几个信徒,准备在中国大使馆前进行“活摘器官”表演,当地警察闻讯后立即出动,将这些大法弟子拉回警察局拘留,并控以“非法集会活动”。
2006年还有一个出人意表的“小案子”,那便是美国公民克里斯托弗和他的法轮功妻子——“大纪元”记者吴红榴的离婚案。作为“常人”的克里斯托弗不堪忍受“神婆”妻子的种种怪异行为而决定分手,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成了“美国人”和“中国神”争夺下一代的较量。克里斯托弗直取要害,请律师径自向李洪志本人发出了传票,并居然顺利送到了“大师”在圣詹姆斯城的豪宅中。克里斯托弗的逻辑很清楚,他担心孩子成了大法“小弟子”,会被李洪志的邪恶教义断送终生。
这个破天荒的传票大概让李洪志吓出一身冷汗,不谈其余,只要师父的“肉身”一旦出庭,“主佛”头上所有的光环将荡然无存,该如何在法庭“发布经文”就更是无法想象了。虽然李洪志目前总算逃避了公堂现身,但看来他是“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的。法轮功惹起了那么多讼端,“大师”“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
2006年世界法庭上的“新景观”表现为,不再只是法轮功“告过去”,而是人家“告过来”了。一个藐视“常人社会”的邪教,走到什么地方都必然会“政治水土不服”。而哪个国家又容忍自己的土地上天天“闹鬼”呢?借鉴新加坡和温哥华的办法,拿起法律武器惩治邪教作祟,维护社会安定,应该是2006年带给世界各国的重要启示。
作者:
据理力争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461735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