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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党游泰逻辑1:美国的“法治”是好东西,是要的;但美国的民主立法成本太大,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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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向农主任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2 文章: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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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向农主任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再论中国革命的与时俱进
叶向农
2006.1.11
1.“法治”问题
“法治”与“民主”是分不开的,因为没有民主,不经过民众认可的民主程序,就没有公正的立法。举共产党为例,它订了很多法律,但这些法律的制定根本就没有人民的参与,更没有经过人民的选举或公投,所以,这种法律不能称其为公法,而只能叫共产党的私法或家法。
所以,在真正的人民民主没有实现之前,“体制内的合‘法’斗争”的提法是不通的:合什么“法”?合谁的“法”?事实上,这些问题在毛主席早期的革命斗争中早就遇到了(见本文附录,1946年2月1日《新华日报>>社论摘录)。
由此联想到国内的工农斗争问题:在老百姓告状的时候,动不动就讲某某地方官僚自己就在“犯法”之类的话,意思是,“中央是对的,法律是对的,只是这个具体的贪官污吏个人或某个地方上的具体政府部门在执行时出了问题”。这些话,在中国革命成功后,很有可能是经不起推敲的。建议各界民众在具体的斗争实践中使用中性词藻。
作者:叶向农主任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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