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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只有专制,才是建立法治的根本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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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 [个人文集]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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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芦说咱们只会说民主专制。其实他不知道,咱们其他的文章,都不在这里发表。也不用这个笔名。在这里发表的,当然还是有关民主专制。这不,今天就再来一篇:
专制,只有专制,才是建立法治的根本力量
想想这些不同的制度:独裁,专制,民主,无产阶级专政。
独裁制度基本上不需要法治。尽管,独裁者可能会建立法律。但是,绝对不会建立高于独裁者的法治(法制)社会。
所以,独裁制度是不会建立法治(法制)的。
那么专制制度呢?
你要考虑建设一个管理制度,需要这些开拓者,首先具有"主人"的意识。需要区别"主人"和"成员"这二种概念。其实,美国建国时,由有钱的白人男性主导,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只有这个群体,是具有"主人"的意识,具有责任感。
中国人说,"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整个社会仅仅有一个"主人",那么,就变成了独裁的社会。当然不需要什么法治了。但是,问题是,当这个社会,是由一个具有主人意识的专制集团来统治时,"管理"的概念就出现了。超越任何个人的法治的概念就出现了。
但是,假如一开始就是全体成员,共同作主。那么,到底谁管谁啊?所以,全民民主,是无法建立法治(法制)的。
最后,假如是底层的成员,推翻了"主人",然后成立一个专制集团呢?
显然,这些人是根本不可能具有"主人"意识,和负责的意识的。
只有,只有,只有当他们当家经过很多年以后,重新发展了"主人的责任"意识,这才可能想到法治(法制)。
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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